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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界全娛樂大師》第358章 緋聞(下)
  寧越看完了報告之後,冷笑了一聲,把報告摔到了一邊。
  他倒不是對公關部的專家不滿,從常態的公關處理角度來講,他們說的一點兒也沒錯,而且稱得上相當稱職。www@ttzw@
  可寧越就是不配合!非要給個理由的話,那就是老子不高興配合你。
  寧越一開始看這份報告就極其地不爽,當然,任何人在這樣被算計了之後都會覺得不爽的。
  寧越這一路走來,得罪了多少媒體?怎麽沒見有人封殺他?還“民意”?他寧越要是一直順從所謂的“民意”,那就壓根兒不可能走到今天這一步。
  對於這件事兒寧越的態度只有一個,那就是,絕不妥協!
  寧越也不是第一次經歷媒體戰這樣的事兒了,當然,現在和以前的情況是大不一樣的,至少寧越現在的實力和面對危機的應對能力要比之前強太多了。
  還有就是以前是純被黑,現在只是鬧個緋聞而已,至少從表面看是如此。
  但是真的下了決心絕不妥協之後,寧越才發現這比以前被黑的事兒更難處理。
  以前被黑的時候無非是揭發真相,澄清事實,非黑即白罷了,找到關鍵證據事情就順理成章的解決了。
  可現在不一樣,寧越研究來研究去,發現除了適當地妥協和配合之外,其他的處理方式幾乎都不可能不留後患。
  以前寧越要應付的是一小撮想要對付他的人,可現在他要應對的卻是整個娛樂圈的潛規則,是所有習慣於拿緋聞當樂趣的媒體和民眾們,這其中的難度不言而喻。
  寧越想得腦殼疼也想不出完美的解決方案來,於是他直接給公關部下了命令,讓他們在不妥協的前提下制定出解決方案來。
  這就是當老板的好處了。我自己解決不了不是還有手下嘛。
  可惜這些公關專家們也沒讓寧越滿意,老板吩咐了他們自然會去照做,可做出來的方案寧越還是不滿意。
  你要讓寧越自己去製作方案他或許不夠專業。但是他的眼光還是很毒的,報告看一遍他就明白其中存在著不少的隱患。
  不過他也不想去為難這些專家們了。他算是看明白了,這事兒吧,想要不妥協就必須付出點代價,寧越最終還是決定強硬地去應對。
  想不出完美的解決方案就不想了,直截了當地澄清就好。
  於是寧越炮製出一份聲明,列舉了一系列事實去反駁郭梅梅的緋聞傳言,並稱這樣的緋聞“荒謬”,“毫無邏輯可言”。
  然後他讓宣傳團隊聯系了一些媒體。將這份聲明發了出去。
  這份聲明一出現,就被眾多媒體瘋狂轉載,迅速進入了大眾的視線。
  事實上想要反駁這個緋聞原本就是很容易的事情,因為這件事兒本身就是錯漏百出,想要挑毛病太容易了。
  其實娛樂圈的很多緋聞都是這樣的,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假的。
  如果緋聞鬧得不夠大,沒人關注,那你去澄清了也沒人關心,所以很多人就壓根兒不去澄清了,過去了就算了。主動去澄清反而顯得矯情。
  而如果緋聞鬧得很大,那麽當事人就會覺得有利可圖,壓根兒就舍不得去澄清了。
  所以不是說娛樂圈的緋聞真的有那麽複雜和荒唐。只是很少有人出現澄清罷了。
  尤其像寧越面對的這種情況,澄清了的話一來掃了大家的興,不澄清對雙方都有利,一般人都會選擇不去澄清。
  可惜寧越不是一般人。
  本質上,寧越還是草根心態。他崛起地太快了,娛樂圈的規矩在他身上留下的印子一點兒也不深。
  人沒有天生懂“規矩”、老於世故的。無非都是被逼出來的,很多人在進入娛樂圈之前也許都是躊躇滿志,純潔得如一張白紙一般,可進了這個圈子。不去熟悉和了解娛樂圈的“規矩”,進而學會利用這些“規矩”為自己謀利的話。遲早會被淘汰出這個圈子的。
  所以很多人學會了爾虞我詐,口蜜腹劍。不是他們天生陰暗。只是要生存,太無奈罷了。
  這個圈子能長期生存下去的人,就沒有不精明的,甚至可以說個個都是人精。
  你可以侮辱他們的人品,但你不能小瞧他們的智商。
  寧越是個例外,在底層的時候相對比較乾淨,畢竟利益紛爭沒那麽大。
  而寧越從底層走到現在實在是太快了,根本沒有經歷過太過慘烈的廝殺,他沒法體會娛樂圈“規矩”的威力。
  他也面對過不少困難和鬥爭,但那說到底都是層次高端一些的鬥爭了,因為他一直是在乾大事兒。
  那些由底層通向高層的,人與人之間的慘烈廝殺他一點都沒經歷過。
  所以他才那麽倔,才那麽不信邪。
  也許娛樂圈的那些“規則”他都懂,但沒有經歷過這些事兒的人懂得再多也是沒用的。他寧越就是寧越,不想屈從於任何別人定的規矩,他隻想要自己定規矩讓別人去遵守。
  這份聲明一出來就引發了軒然大波,很少有人會這麽正經地去澄清緋聞,而涉及到寧越和、這樣已經聲勢浩大的緋聞,態度明確地出來澄清的就更是屈指可數了。
  不少媒體還以為寧越是以一種另類的方式繼續炒作呢,所以他們紛紛派出記者想要采訪到寧越本人,想“討個說法”。
  這事兒也就是擱在娛樂圈了,要放在社會板塊你看人家不啐你一臉唾沫。你們冤枉我也就罷了,我都沒告你們造謠生事,你們還好意思來找我討說法?
  可放在娛樂圈,放在當慣了大爺的記者們身上,沒理也得攪三分。
  可惜人家寧越就是不配合,你想采訪我,我不搭理就是了。
  記者們也沒轍,寧越又不是一般娛樂者。
  一般娛樂者是根本躲不開鏡頭的,甚至有很多娛樂者恨不得天天活在鏡頭裡。
  娛樂者們要出作品的吧?出了作品要宣傳吧?就算你不出唱片不拍電影電視劇不參加綜藝節目,你總得拍個廣告代個言或者偶爾接受下采訪什麽的吧?神通廣大的記者們總能逮著你。
  可寧越不一樣啊,不出鏡就不出鏡就是了,他原本就是躲在幕後的。
  記者們那叫一個憋屈啊,人家不配合你怎麽辦?總不能在大街上攔著人家采訪吧?把寧越惹急了人家直接告你騷擾他的正常生活,讓法院給你下限制令。
  藍星聯邦的法律還是很健全的,相對也算是比較公平的,尤其對於寧越這樣的權勢人物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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