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怎樣才能找到曉雅呢?”我的腦子好像就沒有清楚過,現在只能求助林鳳,也許是旁觀者清吧。
“現在網絡這麽發達,直接在網站上刊登啟事,看看昨晚是不是有人看到那輛救護車了,救護車開到哪家醫院了。還有報紙和電台,都可以去發布尋人啟事的。”
“對!去報社,在報紙上刊登。曉雅是天天看報的,我想她肯定會看到的。我還可以去各家醫院裡找找,看看有沒有她的住院記錄。”
“去醫院直接找,可能性不大,可以試一試。你先在網站登一下,我準備一下,八點鍾我們去報社。”
“怎麽?你也去,你不上班了。”
“沒關系,我請半天假,我在報社有認識的人,可能方便一些。我想你也應該向公司裡請一下假。”
“好吧,一會兒,我們就去報社。”
林鳳走出屋後,我趕緊打開電腦,先進入了義工社的網址,在上邊發布了一個公告。這裡的人比較多一些,也許有能看到那輛救護車的人。寫的主要內容是:“昨天晚上(七月七日)九點鍾左右,有哪一位看一輛救護車從幸福小區內開出,救護車開到什麽地方去了,歡迎各位知情者提供線索。這件事對我很重要,我求各位多幫忙了。”然後留下我的電話。之後又去了幾個當地的網站,留下了同樣的信息。
我想,在網上發布這樣一條信息,肯定有不少人會覺得奇怪。以前只聽過尋找肇事者的啟事,並許下重金。而我要尋找的居然是一輛救護車,什麽人會把病人送上救護車,卻不知救護車開到什麽地方。我也不管這些了,如果有人看到,並提供消息,那也不算白忙這一場。可是在網站上我沒有辦法解釋具體的原因,一是這裡的情況太複雜了,二是我不想的我和曉雅的事公於眾,再都我也沒時間去寫這些東西了。
八點鍾的時候,我給部門經理打了一個電話,要請幾天假。我也不知請幾天假好,我不知道幾天才能找到曉雅,找到她後,我肯定會陪在她身邊,不知還會不會顧著上班。可是如果找不到,我一定會繼續找下去,也不知何時是個頭。
經理也覺得有些奇怪:“小李,出什麽事了嗎?你要請幾天假?”
“我也不知道,我想先請一周假,下來我再和你詳細說,行嗎?”
“可以,你的事我找人去做,你先忙你自己的事吧!”
“真是太謝謝你了!”
“這有什麽可謝的,忙完你的事,好好工作就行。”
“絕對沒問題。”我一口應允。
八點多鍾,我和林鳳就到了市報社,先去了廣告部。廣告部的工作人員是一位三十多歲的男子,看我們進屋,很熱情的招呼我們:“請問,你們是不是要刊登廣告?”
我說:“是的,我想刊登一個尋人啟事。”
“可以啊,你想要多大面積的?”
“面積要稍大一些。”
“帶照片了嗎?”
“照片?”
“是啊!有失蹤人的照片, 找到的機會要大一些。”
我明白了,可是我這個啟事並不需要照片。我說:“我要尋找的是一輛救護車。”
“救護車?你不是要登尋人啟事嗎?”
看來這事不說詳細點,他是不給刊登的。這是林鳳說:“是這麽回事。他女朋友得了重病,被一輛救護車拉走了。她女朋友不想因為自己的病而連累他,就沒有告訴他去了哪家醫院。可是他一心要找到自己的女朋友,所以想要刊登一個啟事,看看那輛救護車開到哪家醫院了。”
“原來是這麽回事,可我們這裡從來沒有刊登過這樣的啟事,可能會給公眾引起一些不必要的誤會,這可不太好辦。”
林鳳說:“我問一下,徐編輯在不在?”
“徐編輯?你說的是徐浩風,他辭職了。”
“辭職?去哪裡了?”
“已經走了有三四個月了,聽說是去了南方的一個報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