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還睡眼朦朧的縮在毛巾被裡的時候,耳邊傳起了“哐哐”的敲門聲。我知道,肯定那兩個瘋丫頭找事來了。
“懶豬!快起床,快起來!”
我穿好衣服,打開房門,沒好氣的問:“什麽事啊?”
“陪我們去逛街,今天周末,衣服大減價,現在馬上走。”
“馬上走,我還沒吃早飯呢。”
“早飯?哪個周末你吃早飯,怎麽今天讓你出去就想起吃早飯了?”
“別的時候不吃早飯,可午飯吃的早啊。陪你們倆逛街,不知幾點才能吃飯?”
“你去不去?不去我們走了。”劉小霞不耐煩地說。
“我不去,你們自己去吧”但我知道,這話是白說,不去是不行的。
“趕緊走吧,路上我給你買吃的。”站在劉小霞身後的林鳳上前拉住我的手向外拽。
“路上能買什麽,這次又是給你們當搬運工,吃就得吃點好的。”我依然沒有動步。
“這樣吧,到了商場,你先在商場吃點東西,我們先去買衣服。等你吃飽了,再去找我們。”劉小霞也拉起了我的手向外拽。
“好吧,等我十分鍾。”
這兩個女孩是我的合租者,我們合租的是三室一廳的房子,面積不大,還不到一百平米。我是後住進來的,原來這房子隻有她們兩個人。也許是她們想減輕一些租金負擔,用來買更多的衣服和化妝品,也許是想找的老實一點的、強壯一點的男人來當保鏢,讓她們感覺更安全一些。總之,機緣巧合,我們住到了一起。我們三人各居一室,生活互不干擾。白天基本上都不在家,晚上吃過飯後,最多在客廳看看電視,聊聊天,然後各回各的屋。她們的屋子我不進去,我的屋子她們幾乎也不進來。她們倆倒是常常在其中一個人屋裡悄悄地說些什麽,我也懶的去偷聽一下。她們要找一個老實的合租者,真是找對了。
十分鍾後,我們已經在站台上等公交車了。當我們離站台還有五十米的時候,一輛公交車剛開走,等下趟差不多還得七八分鍾。
“我說你們倆怎麽也不找男朋友,一出去逛街,總讓我跟著像怎麽回事?”
“你跟我們出去過幾次。再者說,你不是也沒找女朋友嗎。隻要你找到了女朋友,我們就不會讓你跟著了。”劉小霞的話總是多一些,而且話裡總帶著些蠻橫。
“好吧。如果是這樣的話,我明天就去找女朋友。”
“美的你吧,你說找就能找的到。”林鳳也笑了。
“那你們現在誰想找男朋友,是不是也把我考慮在裡邊?”我確實開玩笑的說,因為這話我對她們說過不止一次。
“不可能!”兩人幾乎是異口同聲, 她們也不是第一次這樣回答。
我得到這個回答,心裡卻是很輕松。首先,我確實沒想過把她們兩個中的任何一個女孩當作我的女友,因為她們與我想象中的女友還是有些差距的。我想象中的女友應該是一見傾心的那種,見到那種女孩的第一個想法就是如果她要成為我的女友,那一定不錯。至於愛好、性格、脾氣等等都在其次了。這樣的女孩,我也遇到過。從初中到大學,再到工作的這三兩年,我也隻遇到過三個。初高中不能談戀愛,當時隻是感覺挺不錯。而從大學到工作這個階段,我看上了人家,人家看不上我,隻能是單相思。而我眼前的這兩個女孩,性格倒是適合我,可說是沒有把她們當成女友的感覺。所以,隻能把她們當朋友了,再進一點,也就隻能說是好朋友了。要說紅顏知已,那是遠遠達不到。
“你瞧你,一說讓你找女朋友,就把我們倆扯上。”劉小霞說道。
“我知道,我這人不招女孩喜歡。一是老實,二是不會說話,更不會哄女孩開心。這樣的男孩能找到女朋友,那就奇了。看來我得打一輩子光棍了。我……”
“車來了,趕緊上車吧!”我的話就這樣被劉小霞打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