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我把曉雅送回學校,我又開車回到了自己的家。
當我拖著有些累的身子打開房門的時候,我卻發現坐在客廳裡的劉小霞與林鳳四隻眼睛直愣愣的看著我,我走到哪裡,她們的眼睛就跟我到哪裡。
“你們兩個怎麽了?”我有些不解。
“你三天兩宿沒有回家,你開的車也不在,你與女友同居了?”劉小霞終於說話了。
“同居?”我突然感覺這個詞用在我身上是那麽的刺耳。
“是啊,這三天就沒見你的車子在樓下停過,我知道你只有去會女友時才會開這車的。”
“我非找她去才開車嗎?我去找找多年不見的哥們兒開這車又怎麽了?”我可不想在她們面前承認我所做過的事,其實我也沒做什麽。
“別騙我們了,我們想讓你去開車帶我們去轉轉,你都不肯。除那一次以外,你從來沒開車帶過我們。你有什麽過命的哥們兒,居然開女友的車去會面。再者說,見了你的哥們兒,你說這車是你買的,還是說開的女友的車?”
看來我的事是很難瞞過這兩個丫頭的,“好了,我就是去會女友了,而且是在她家睡的,怎麽了?”
“不會吧?你們的關系發展這麽快,難道你們要結婚嗎?”
“結婚?”天啊!劉小霞怎麽會說出這個詞,看來她們真以為我與曉雅同居了。這樣以後,我還如何住在這裡啊?以後會有很長一段時間還要和她們擠在這三室一廳的小屋裡呢。“你們想哪兒去了,我在曉雅家是和在咱們家一樣的,我和她什麽事也沒有的。”
“和我們一樣,你是說晚上她睡一個屋,你睡一個屋?”
“我睡客廳。”我再也不想和她們過多說曉雅的事,直接回到了自己的臥室。令我感到奇怪的是,今天林風是一句也沒說,全是劉小霞在問我話。
又是一個周六,下午曉雅處理完公司裡的事情,拿起手包,拉起我的手向外走去。上周六仍像平常一樣,晚飯過後,我提出要回家,曉雅同樣沒有反對,只是讓我把她送回學校,並要求我第二天去學校接她一起去做義工。我不明白為什麽元旦那幾天,她讓我留宿她家。
“今天我帶你去另外一個地方。”
“去什麽地方?”我不解的問。
“到時候你就知道了。”
“好吧!等我拿手機。”我知道,有些話我是問不出來的,她只會讓我先親眼看到,再告訴我是什麽。“我的手機放哪裡了?”
“我哪裡知道,你自己找吧。”
“剛才我還用呢,怎麽一下子找不到了?”
“肯定跑不出這幾個屋裡,你想想放什麽地方了。”
“不用了,你的手機在哪兒?”
“在我的手包裡,”她把手機拿了出來,“你幹什麽?”
我接出曉雅的手機,按了我的號碼,接著按了通話鍵。就在這時, 我的手機響了,我終於發現我的手機是放在曉雅的臥室裡了。瞧我這記性,剛才她的經理過來開會,我同樣是躲在曉雅的臥室裡。在那裡我用過手機,用完後就順手放下了,怎麽就忘了是放在這裡了。我馬上掛斷了曉雅的電話。
“你的手機聲音調這麽大,你不怕開會時有電話打過來,讓我的經理們聽見嗎?”
“今天是忘了改振動了,幸好沒有電話打過來。”
“要是打過來,你可就慘了。”
“打過來也沒關系,我不接,他們會以為是你的電話的。”
“我的電話,我的電話才不會設這種鈴聲呢?”她好像想起了一件事,迅速跑進了她的臥室。
我也想到一件事,我是曉雅的手機打的我的電話,可是這手機鈴聲並不是我為曉雅的號專設的那個手機鈴聲,這是怎麽回事?我明明是用她的手機打的嗎?
就是這時曉雅從臥室裡走了出來,手裡拿著我的手機。她說:“你有一個未接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