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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的塵埃》第8章 找死
街兩旁的行人駐足而觀,對白馬上的騎士發出嘖嘖的讚歎。少女們更是交頭接耳,眼裡的神采是男人最希望女人在看自己時所流露的那種,即崇拜又迷醉,還有渴望。

 馬是千裡挑一的好馬,馬上的人更是萬中無一。銀光閃閃的騎士鎧甲好象並不是件需要穿著的外物,而是本人氣質流露於外的自然體現,如此威風凜凜,隻是因為穿在他身上。一頭讓人有耀眼錯覺的金發,仿佛是太陽的光輝負著於身,心甘情願地成為他的一部分。劍眉,挺直的鼻梁,俊朗卻絲毫不失男子威猛氣概的臉部輪廓。陽光灑在鎧甲和金發上,折返出的光線令旁觀者錯以為是他本人的光輝。

 當然,這樣的人也必定有和他相匹配的身份。路人中有幾個知曉的人竊竊私語,這位就是埃爾尼大公的長子,皇家聖騎士團的隊長,姆拉克公爵的女婿,埃爾尼.克勞維斯騎士。聽者中有少女立刻幻想自己的母親曾經和姆拉克爵士有過曖昧。

 克勞維斯對周圍圍觀讚歎的人群毫不在意。在他眼中,這些蠢笨的平民和螻蟻沒什麽區別,驚訝於自己的高大偉岸天經地義,用不著放在心上。

 而且他現在很煩,或者說這一個多月他一直都很煩,而現在還居然不得不在這裡慢騰騰地浪費時間。如果可以,他立刻就會拔劍把街邊所有讓車隊不得不慢慢前行的賤民殺個精光。

 那個士兵居然能夠從王都裡逃脫,甚至有可能一直都潛伏在王都內的某個地方。這件事讓他這一個月來都沒睡好過一天。一旦他想起那個低賤的雜種可能正躲在一個陰暗的地洞中偷笑,為他能夠從一個騎士的手裡逃脫而得意洋洋,為這個騎士的擔心頭疼而高興,他就會陷入極端的暴怒中。他發誓當抓住這個士兵的時候,要像修指甲一樣,細心地慢慢地把他身上每一處最敏感的地方都一點一點剔下來,讓他像隻狗一樣在血泊中嚎叫上三天三夜,用舌頭死命地舔自己的鞋底,哀號著求自己快殺了他。

 唯一的好消息是至少現在那個士兵還沒有把消息透露出去。有可能他自己也不知道那個消息的真正意義,把這件事情和自己一起永遠埋進陰影。西邊獸人們的進展也出乎意料的好,大概隻要再有半年的時間就沒問題了。但是那個士兵仍然像一顆情況不明的炸彈,有可能已經受潮失效,也有可能不知道哪一天從某個地方突然彰顯自己的存在,把整個事情微妙的布局弄得不可收拾。

 今天他受傷的未婚妻終於被送回來了,他也不得不放下手頭的事情去城外接著護送回公爵府。他很不願意把時間浪費在這種事情上。

 他極端討厭浪費時間。時間是很寶貴的,每一分鍾都應該過得很有效率,都應該有所收獲,都應該對自己獲得更大的權力和更高的地位有所幫助才是。人活著就應該上進上進再上進,這是他的信條,他也為自己有這樣的信條而驕傲,以之藐視那些如同蟲蟻般活一天算一天的賤民們。因此他對觸犯自己這個驕傲的信條的所有事情抱以極度的討厭。

 而且他也知道她同樣地不願意見到自己。她對他不是那種很外露的那種討厭,而是一種反感的漠視。這種態度令克勞維斯非常地討厭,甚至憤怒。他習慣於別人崇拜他,敬仰他,懼怕他,甚至允許別人憎恨他,討厭他,那至少說明在別人心目中他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存在,是很有力量的證明。但是卻絕不允許別人漠視他,不允許別人看他的時候有如看一只在牆角一滑而過的蟑螂。

 這個世界上隻有一個人那樣看他。如果是別人,他一定要不擇手段地告訴那個人膽敢藐視他的人,他可以把任何小看他的人撕碎。但是偏偏這個人就是他的未婚妻,一個即將帶著那種目光陪伴他一輩子的人。而現在他還要浪費許多時間來保護她。

 這無疑是一件非常令人討厭的事情,如果可以,他絕對不會這樣做。

 但是沒辦法,有些時候旁觀者的印象才是關鍵,才是這件事情的意義所在。姆拉克公爵的女兒受了傷,以公爵大人和埃爾尼家族的關系,埃爾尼大公的長子又是公爵小姐的未婚夫,那麽就一定會飛奔去城外,接著他的未婚妻,小心翼翼地一路護送回公爵府。既然人們那麽以為,事情也隻有這樣去演示。

 人已經接到了,兩個人很有默契,互相之間沒看上一眼,也沒說過一句話。反而剛一見面,她就用虛弱的聲音急不可待地問她妹妹,一個月前那個來公爵府報告的年輕人在哪裡。在她心目中,那個士兵比她的未婚夫重要一百倍。這令克勞維斯更憤怒,但他不是嫉妒,在他眼中他未婚妻或者說任何一個女人都隻是一種道具而已,隻是她的這種態度說明從某個角度上來說他不如那個士兵。

 哪一種角度他不想去計較,他隻是不允許一個低賤的鄉下佬在任何一個方面有超過他的嫌疑。我是最強,最完美,最厲害,最頂尖的人。這個概念在他腦筋裡早就生了根,而且也是他的驕傲。他實在是一個很驕傲的人,所以也很容易煩,很容易生氣。

 也許那個該死的士兵會借這個機會來接近她呢。那就可以當著她的面,把那家夥的手腳一隻一隻地割下來,讓她好好看看到底是誰更不容忽視。克勞維斯這樣想,試圖賦予這個讓他心情糟糕的無聊行動些許意義。但他也知道,這也隻是自我安慰性質想一下而已,無論如何,那個士兵沒有蠢到這個地步的。

 “姐夫,你注意到那些女孩看你的眼神沒有?”克莉斯正用她所形容的眼神看著克勞維斯,興奮地舉報同行。

 “恩。”克勞維斯專心在自己的思考當中。

 “不要總是那麽酷嘛。”克莉斯的眼神更深入了一層。這個女孩是他未婚妻的妹妹。十七歲,有著和她姐姐相似的容貌,而且更漂亮,是王都內屈指可數的美人,性格則是典型貴族女孩特有的輕浮和不知所謂。

 像所有家庭裡的小女兒一樣,她很得父親的寵愛。而且當她出生之後,公爵也就沒有太多的時間花在教育子女上了。和其他貴胄子弟沒什麽兩樣的成長環境,也就成就了沒什麽兩樣的性格。前段時間她自己居然要求去魔法學院學習研究古籍,不過看樣子隻是為給自己增加些高尚意味的光環而已,並沒什麽實際的意義。

 克勞維斯有時候很奇怪公爵大人為什麽不把這個女兒嫁給他。這樣幼稚膚淺的女孩很容易把握,他對付起來輕車熟路,而且無論對公爵大人還是對自己也都方便得多。

 後面的車隊突然傳來一陣騷動。“有個人想去爬小姐馬車,被我們抓了下來。”一個衛兵過來報告。

 這個報告讓克勞維斯的突然想起剛才還隻是臆想的一件事,一種巨大運氣的預感湧上心頭,他策馬過去。

 幾個士兵正扯住了一個全身都罩在一件鬥篷中的人。這是個駝背,好象還是個瘸子,穿著一件像有幾百年沒洗過的鬥篷,很容易就可以聯想到這是個在陰暗的地下室裡從事些古怪工作的人。

 克勞維斯仔細地看著,他突然發現這件鬥篷穿得其實是很好的,剛好可以把這個人所有的身體部位都隱藏在下面,即使站在對面,你也很難看到裡面的臉,甚至連體形也在鬥篷的作用下模模糊糊。

 克勞維斯下馬,眼睛盯著那張淹沒在鬥篷陰影中的臉,好象要把裡面的每一個細節都用目光刺得稀爛。

 他一步一步地走到這人的前面。每一步都很慢,很穩重,仿佛面前的是個好不容易才從時間縫隙裡出現的鬼魂,稍有些不慎就會又煙消雲散到空氣中去。

 他手緩緩握住了腰間劍柄,一個字一個字地命令:“把他頭上的東西拉開。”在這個距離,他有把握絕對不會讓任何人再逃掉。

 鬥篷拉開,先有反應的是拉鬥篷的士兵,立刻被嚇得向後跳了一步。

 這隻張很不適合出現在光天化日下的面孔。五官像被一鍋開水融化後胡亂用手捏著重新凝結起來的,又像是一個劣拙的泥塑師不滿意自己的作品,隨手在原本就醜陋的臉上再按了一把。還有一片一片紫紅的肉瘤油光可鑒,漲得好象立刻就會爆開,飛出熱呼呼的膿血。“是山德魯老頭的駝背助手。”衛兵裡面立刻有人認了出來。

 克勞維斯仔細地把這張臉從上到下的掃了兩遍,找不到一絲與預想中那個面容重合的要素,隻感覺一陣惡心。轉向剛才發話的衛兵,眼中的惱怒和反感連一隻最蠢笨的牛都能夠感覺得到,他問:“你認識?”

 衛兵戰戰兢兢地為自己澄清:“不是我認識,是很多人都知道,這家夥是城西那個專弄屍體的山德魯老頭的助手。”旁邊不少路人出聲附和。其中還有人喊:“駝子,你以為那是拉屍體的馬車哦?快磕個頭認錯。”

 真的隻是其他人而已?隻是巧合?不過即使錯殺,好象也沒什麽關系,不能夠放過任何一個細微的可能性。克勞維斯握劍的手背上有幾根青筋浮了浮。

 但是他看了一眼那張實在不能再仔細看的臉,終於還是松開了劍柄。如此醜陋,從事那麽肮髒事情的人,血恐怕也如同陰溝底的水般又髒又臭,萬一沾上了自己的衣服和身體上怎麽辦?萬一濺到自己的臉上呢?這個假設讓他有種想吐的感覺。他轉身上馬,命令:“把他趕走。”

 “滾。”衛兵害怕髒了鞋,不敢真的踢過去,隻抬腳虛晃了一下,發出趕狗的噓聲。旁觀的眾人發出一陣轟笑。

 “剛才那個人的樣子好恐怖哦。”看著那個人重新披上鬥篷,一瘸一拐地馱著背消失在人群中,克莉斯挽著克勞維斯的胳臂作害怕狀。

 “剛才的是誰啊?”一個虛弱的女聲從車廂裡傳出來。克莉斯回答:“沒什麽,隻是一個瘋子。”

 黃昏,大屋裡,山德魯正在把兩具屍體的肝取出來互相比較,然後分切成小塊泡進液體裡,阿薩在旁邊幫忙遞各種工具。

 一隻野貓從窗戶跳進來,盯著山德魯叫喚。山德魯隨手切下一塊手上的東西扔給野貓。

 “如果頸椎那裡的骨頭裂開了怎麽辦?”阿薩問。

 “扔掉。”山德魯頭也不抬。

 阿薩很努力地調整措辭:“不是死人,我是說如果活人的頸椎如果受傷裂開了應該怎麽治療?”

 山德魯舉起桌上的小鐵錘,波的一聲悶響,把一具屍體的頸椎敲爛一節,說:“自己試試拚回去。”然後像突然想起似的,盯著阿薩說:“你還欠我三年兩個月的工作。”

 “我知道。”阿薩回答。

 “那就請你為我的那三年兩個月的工作著想。”山德魯把‘我的’那幾個字特別用重音強調。“不要去送死。我聽說今天你很英勇。但是你知不知道,你的瘸子真的裝得不像。”

 “那怎麽才能裝得像呢?”阿薩虛心請教。下一次他一定要和她說上話才行。

 山德魯拿起剛才的小鐵錘。“腳抬上來。”

 同一時間,公爵府內,姆拉克公爵正坐在女兒的床邊,給女兒講著一個編造出來的故事。這種事情他已經有十多年沒做過了,現在重操舊業,依然輕車熟路。

 “他就這樣走了?”小懿的眼睛裡面全是失望。

 姆拉克公爵的眼神裡也全是失望, 說:“是啊。這樣優秀的一個年輕人,我也很想把他留下來的。但是他執意要走,我也沒辦法。”

 在旁邊的克莉斯想象著剛才她姐姐的故事,悠然神往,感歎:“一個人獨自在全大陸最危險的沼澤裡穿行,還和一隻獸人作戰,救下了一個女孩子.....這真是和吟遊詩人嘴裡的故事一樣。他一定是很英俊,有一頭遮住半邊眼睛的長發......對了,說不定還是哪一個小國家的王子呢。”說得自己都好象有點莫名地興奮了,。

 “他說了什麽嗎?”小懿問,眼神裡全是失望後的期盼。

 姆拉克公爵的眼中全是一個慈父所應該有的溫柔,包容和理解,回答:“他叫你好好養傷,以後最好不要再去那麽危險的地方了。以後有機會他會回來看你的。”

 “這個年輕人報告的情況非常有用。但是這是一件軍事機密,不能夠對其他人透露,否則就會讓他的辛苦白費。所以你一定不能對其他人泄露他給你說的每一句話,也不要對別人說你在沼澤裡遇見的事情。”公爵加重了語氣,放慢了聲音,比語重心長還心長語重。“你一定要記住,不能夠讓他的心血白費,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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