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傻傻的沿著原來出來的路走回去,直到撞到一個人身上為止,伴隨著一根拐杖狠狠的敲在我的頭上,我從失神的狀態中醒了過來。
“哎喲,原來是您老,村長大人,嘿嘿。”
我抹了抹掛在嘴邊流了老長的口水(瞧我這德性,難怪沒mm要我),說道:
“村長,有事嗎?”
“恩,是啊,沒想到你這麽快就10級了,很好,那麽你就可以出新手村了。那就去吧,孩子,去到外面的世界去闖一闖,讓世界知道你叫什麽!”
村長越講越興奮,我看他那架勢,好象還有好多話沒說,我連忙轉身就準備走。那村長一見我要走,連忙用他的拐杖勾住我:“著什麽急?我還有話沒交代呢,喏,那去,這是我給我在雷亞城的侄子的信,你去城裡幫我交給他,他會到城主那兒給你開去試煉之窟的證明,等你從試煉之窟出來,就可以證明你已經長大成人,那麽你就遨遊世界,或者可以加入城主的衛隊了。”
“好了好了,我可以辦到。”我連忙接過那封信,轉身就走。
沒想到又是一根拐杖將我拉了回去。
“等等,你身上的那是什麽?那個‘史萊姆之裹’給我看看。”村長說道。
沒辦法,我將“史萊姆之裹”遞了上去。
“恩。”村長接過“史萊姆之裹”,拍了拍上面的灰塵。
“哦!?”村長的眼睛一下瞪大了起來。
“怎麽,怎麽了?村長大人?”我有點意外。
“這個你看了就知道了。”村長將“史萊姆之裹”遞了過了,我連忙接過,緊緊的抓住,然後仔細的查看這個“史萊姆之裹”的資料,只見資料上寫著:史萊姆之裹,重量0.5g,空間十二格,減重70%。
耶,減重70%,也就是說,東西放在裡面,重量可以減輕70%呢,好寶貝呀。
村長說著說著又將“史萊姆之裹”遞了回來:“在村口牲口棚那兒,找索米大叔,他會駕牛車送你的。”
“哎呀,問一下路嘛,這麽凶。”我嘟囔著,向村口走去。
來到村口,找到了索米大叔,向他說明我要去雷亞城後,索米大叔就爽快的套上牛車,帶著我向村外駛去。
場景轉換後,我的眼前就出現了雷亞城外面高大的城牆,在遠處隱隱浮現。
到了城牆後,找來找去,就是沒有發現城門,只看見兩個衛兵守侯著一個傳送門。
我納悶了,問衛兵:“大哥,城門在哪兒啊?”
“要入城嗎?請交10金幣。”那個衛兵說道。
汗,10金幣,簡直是打搶嘛,10金幣可以使鄉下普通人家用三年了。(這個世界裡10銅幣=1銀幣,10銀幣=1金幣,10金幣=1白金幣。)
這下慘了,剛才打怪的時候,怪都沒搜索,身上一個錢幣都沒。我連忙翻開背包,將身上的怪的屍體用“搜索”技能翻了個遍,結果發現了一大堆的魔晶核和一些亂七八糟的裝備,每個動物屍體搜出1到3個銅幣不等,每個史萊姆身上2到5個錢幣,將近三百個屍體搜出來的錢幣加起來才5個金幣,加3個銀幣和若乾銅幣。
完了,白跑了,這兒連個做買賣的都沒有,城又進不去,而想問人借些錢吧,又看來我最快到10級來這兒的,路上一個玩家都沒有。
正在我乾著急的時候,遠處慢慢跑來一個人影,我高興極了,連忙跑過去:
“大哥,朋友,幫幫忙吧,借點進城的錢。”
等我跑近一看,原來是個,頭上頂著他的名字,叫行腳商。
“哦,商人也行,那就賣東西吧。”我想。
“你好。”我向他問候,“我要賣東西。”
“你好。”那個回答了我,“我是遊走四方的行腳商,我以高價收購各種魔獸晶核和動物的毛皮。”
“哦,太好了。”我狂喜。
“我要賣魔獸晶核。”我把所有的魔獸晶核都丟給他,一共是一百一十九個,(每個魔獸並不一定都能搜出魔獸晶核,但大部分可以。)
“恩,好的,一百一十九個1級魔獸晶核,一共是一百一十九枚金幣。”行腳商給了我119枚金幣。
哈哈,有錢了。
啊,對了,毛皮,還有毛皮,我應該怎麽處理呢?
這時行腳商仿佛看出了我的困惑,說道:“動物的毛皮可以去屠夫那兒學習屠宰技術,從毛皮商人那兒學習毛皮處理技術。”
緊接著又仿佛自言自語的說:“我只在一個地方停留四個小時,因為我要周遊整個世界。”
然後就看見他繼續向城裡走去,直接走進了傳送門。
我一見,連忙付了10金幣,也走進了傳送門。
一陣白光閃後,我發現我已經進入了城牆裡面,因為有了目標,所以我毫不遲疑,很快就找到了在城入口附近的屠夫和皮毛商人,學到了屠宰和皮毛處理。
我一邊手忙不停的處理動物的骨肉,然後將分離出來的皮毛加工處理,一邊緊緊的跟在那個慢慢閑逛的行腳商後面,路上偶遇了鑒定商人還不忘將幾樣需要鑒定的裝備鑒定了一下。
原來那隻史萊姆王掉出來的戒指是個空間儲物戒指,有了它,我存放動物屍體和毛皮的材料空間就能多放一倍的東西,達到512個。而這個戒指隻要放在包袱裡,就能起到作用。而那把長劍,叫“史萊姆之劍”,是個特殊物品,看來以後還有什麽隱藏劇情吧?不過可以裝備,攻擊是13~18,攻擊延遲是24,攻擊比新手村能買到的鐵劍攻擊還高一些,而且還附加木系酸性攻擊5,當我把“泡泡”附加上去的時候,附加的木系酸性攻擊達到了12,而不是8,原來,同屬性的召喚獸加上去有效果加成的,不過,本來就是泡泡身上掉出來的嘛,呵呵。
其他一些都是普通的裝備,我挑了一套青銅裝備裝在身上,將其他的都賣了,得了二十來個金幣。而那些換下來的新手裝備,我拿下來一件,丟一件。垃圾嘛,誰要?1個銅幣一件的,賣賣都嫌麻煩。
當我將身上所有動物的肉和毛皮分離後,按劣質毛皮、中等毛皮和優質毛皮分批賣給了行腳商。劣質毛皮共98個,得了98個金幣,中等毛皮13個,得了39個金幣,優質毛皮5個,得了40個金幣。
現在我身上有了原來的5個金幣,加上賣魔獸晶核的119個,去掉進城的10個,加上這些和賣裝備的20個金幣,一共有了301個金幣。
發了,呵呵,我陶醉在錢堆裡。突然,靈機一動,普通的毛皮和晶核賣到店裡,晶核才2個銀幣,劣質毛皮才1個銀幣,中等的5個銀幣,優質的也才2個金幣。
嘿嘿,明白了吧。
心動不如行動,我馬上向傳送點跑去。
幾分鍾後, 我出現在了新手村村口,開始使用區域喊叫:
“收啦收啦,收購各種毛皮和晶核,晶核5銀幣,毛皮劣質3銀幣,中等1金幣,優質3金幣!村口牛棚!”
有這好事?呼啦啦,一大群玩家向我湧來。
很快,我口袋裡只剩下了10金幣了,我來了個漂亮的轉身,向索米大叔說了句:
“出發,雷亞城。”
馬上,牛車載著我向城裡忽悠而去。
我想,肯定還有許多玩家也想和我一起去,但是,沒有10級,沒有經過村長大爺的同意,他們是出不來地。而我,到了11級,也別想來新手村了。
很快,到了城裡,找到行腳商,馬上身上變成了七百多金幣,然後又回奔新手村。
四個小時後,那個行腳商不見了,而我,也賺到了一萬五千多金幣,拿到銀行,換成了最高級的白金幣,是一千五百多白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