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簽約都過不了,隻好加快劇情看看了。)
......
春去秋來,一晃兩年過去,自方靈“離去”後,王海便一直獨自居住在海邊的那棟小院子裡。
兩年前,王海發瘋似的找遍了周遭各處,也尋遍了附近海域,俱都沒有發現方靈的身影。
因此,王海心知只有一種結論。
那就是方靈很傻,傻乎乎的認為得了不治之症會拖累家庭,而後做了傻事,選擇與大海融為一體。
王海手握著方靈留下的紙條,此種想法越發的濃鬱。
愛一個人就一定要在一起嗎?
如果方靈此時問他,王海絕對會回答一定,無論如何都一定要在一起。
瞅著方靈留下的紙條,王海不由的認為方靈是看到他抓了不少石頭蟹賺了一筆錢財,不想讓王海把那些錢財繼續浪費在她的身上,不想讓王海因為她而遭罪,方才選擇做了傻事。
盡管王海與方靈並沒有刻骨銘心的遭遇,但是尋常人家相互扶持所產生的感情並不比刻骨銘心來的弱。
尤其王海是在最落魄的時候遇到了方靈。
那種情感,理不清、道不明。
自方靈的雙親在海上遇難之後,王海便發過誓。
這一輩子,無論發生任何事情,都會用盡全力的去守護她。
哪怕因此丟掉性命,也眼皮都不眨一下,也無怨無悔。
可是,到頭來,依然是方靈選擇犧牲自己。
在那一刻,王海隻覺得他乃是貨真價實的廢物,乃是任何事都辦不好辦不了,連身邊最親近的人都守護不了的廢物。
在那一刻,他的心死了。
在那一刻,他有想過跳入海中與方靈一樣投入大海的懷抱。
不過,最終他還是停下了腳步。
並不是王海貪生怕死,而是他想起了一件事。
他想要把那件事做完,再來這海邊陪著方靈。
以前,心有念想,不敢去修煉那以身煉劍之法。
如今,他隻當自己死了,再也無所畏懼。
他隻想著,連自己的妻子都保護不了,活著不如死了,那就拚死一搏。
若是修有所成,那就返回故鄉,報仇雪恨,而後再回到這裡與方靈在一起。
若是不成,無外乎是死而已。
反正都已經死過了一次,若不是因為方靈一家,也不可能能夠幸運的苟活。
對於王海而言,死並不可怕。
這個世間,將再無可怕之處。
在他心中,他唯一存在的價值就是報仇雪恨。
除此之外,他沒有半點留戀。
所以,他抱著視死如歸的態度開始修煉。
為的就是盡快的完成心中的那絲執念,而後回到這裡,回到這個美麗的地方,與方靈一同融入大海的懷抱。
兩年的時間,王海從未停止每日非人的修煉。
在正常情況下,想要踏足修仙之道,必須身俱靈根,如此才能吐納天地靈氣,從而引導靈氣遊走於體內靈脈之中,奪天地靈氣為己用。
而王海體內靈脈盡數斷絕,已經無法通過此法再踏足修仙之道。
因此,以身煉劍必然不是正常修仙之法。
而是至偏至凶的十死無生法。
凡修仙者,大多都會蘊養飛劍。
而飛劍的材質又決定其品質。
如此,便對應著王海的以身煉劍之法。
在最初階段,修煉此法,並不是吸納天地靈氣遊走靈脈, 而是鍛體!
人體很是脆弱,又怎能比的上上等飛劍的材質?
也就是說,以身煉劍的鍛體,乃是將人體當做胚胎,運用各種極端的方法把人體鍛造成“劍身”。
人既是劍,劍既是人。
換言之,以身煉劍如同就是在鍛劍。
將人體鍛造成世間至強之劍。
正常修仙之法,乃是吐納靈氣,竊天地造化為己用,借助天地之力成就仙道。
以身煉劍,卻是很簡單的鍛造自身。
兩者雖然看似都是修煉,卻有著天壤之別。
並且,兩者的難度同樣不在一個層次。
可以說,在正常情況下,運用吐納之法突破好幾個境界,王海所修的以身煉劍也不會有所成效。
因此想要加快修煉的速度,必然需要使用非常之法。
所以,王海這兩年才會開始非人一般的鍛體。
說起來,王海在開始修煉的那會便感覺到他的身體發生了很多變化。
似是陡然之間變的神異無比。
不過,他隻當是掌心上的神秘符文造成的,再加上對神秘符文並不了解,便沒有多想。
在王海看來,只要是有利於他鍛體的改變,都是他樂意見到的。
至於是否會有隱患,從未當回事。
已死之人,在意那些做什麽?
唯一在意的乃是,能否變強!
只有變強,才能盡快的完成心中的執念。
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