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使用能幫助您收藏更多喜歡的好書,
希望大家都能多多登入,管理員在此感激不盡啦!
《我是歌神急需C位》第13章 經紀合約背後的利益糾纏(上)
  補充條款,明星學園app播放的網播節目中出現江川穿過4件也能抵衝衛視節目中一件。計件數隻算上下身外套等一些有明顯特征或圖案的衣物,配飾或者一些毫無特征的打底衫不算在內。

  附件還有一個價目表,列出的服裝單件價格基本都在千多到幾千之間,上萬的也有。算出來這一批服裝配飾總價超過20萬,但相對於定製服裝的行情來說也只能算是正常市價了,何況還是對方設計師量身篩選,相當於一次免費的私人造型師服務,絕對是值得的。

  標的價值超過20萬,需要簽個合同保障一下也是情理之中。江川看了一遍合同,確定沒發現什麽淺顯的問題就爽快的簽字了。

  這合同在法律意義上能不能起效還是個問題,因為他還是未成年人。但這種合同本身算是拿雙方信譽做擔保吧,法律承不承認其實不重要,江川也沒有違約的打算。

  畢竟簽約雙方都是娛樂圈人士,公眾對娛樂圈人士的道德期盼是比普通人高很多的。如果違約或者否認合同有效性的話,名譽敗壞,妥妥的黑料,路人緣大損,損失的利益絕對更大。

  目測衣架上估計都沒有二十套衣服,均價一萬以上一套衣服,江川心底感歎,沒想到他也有穿上萬一身衣服的時候,還是來自友情讚助不花錢的。

  江川忽然又想到前身因為心向娛樂圈,經常去一些娛樂圈相關產業地。影視城電視台諸如此類,也遇到過因為他的顏值找他拍廣告或者微電影的,最高價出到兩三萬的也有。

  可惜因為前身覺得太low不符合他的預設身份沒有接過,前身畢竟是想成為大明星的。不管是不是自大自傲吧,反正因此算下來,這還是他的第一次因為藝人的身份收獲報酬。

  王琪小心的把合同裝到挎包裡,小心翼翼的拍了拍挎包,像揣著寶貝似的,“那我去幹活了,在此我替清韻感謝江同學!”

  說著又是一個鞠躬,走到門口猶豫了下,又回頭說道:“最好注意一下你們節目組,我感覺他們在背地裡做了一些和你有關的事情,對你不一定是好事。”

  ~~~

  這天的中午,江川被節目組的員工請到了學校的一間會議室裡。

  進了會議室才發現這裡面人不少,老板娘、主持人大胖老師,還有另外兩個中年油膩男。

  這兩個中年大叔都是前身有記憶見過的,一個是學校的一位副校長,一個是峰娛經紀公司的一位經理。

  姓龔的副校長是負責協調明星學院綜藝項目組與學校師生員工的各種關系的。當初江川在學校海選獲勝後就被這位龔校長鼓勵了一番,然後被他帶著進到了項目組,成為參賽選手之一。

  馬文松馬經理則是峰娛經紀公司派出的負責人,負責處理江川的經紀合約。

  江川客氣的打完招呼,龔校長就說起了正事,“今天把江同學和令母請過來也是因為這個經紀合約的事,具體的你們自己談,我就先出去了,我的辦公室就在對面,大家有需要可以來找我。”

  說完,龔校長走到了老板娘身邊,“唐女士一個人把江同學養育成才,實在是女中豪傑。但是合約這個事嘛,還是希望唐女士不要意氣用事,雙贏才是最好的。”

  又轉向江川:“聽說江同學在節目裡展現了出眾的音樂才華,這是為我們學校爭光啊!希望江同學能再接再厲,繼創輝煌。”

  老板娘只是無動於衷的坐著,沒有回應的意思。

江川也就只是點了點頭,沉默不言。  等龔校長和大胖老師以及馬經理又客氣了幾句走了之後,老板娘才發話:“反正我兒子的歌曲的版權必須歸他自己,這點沒得商量!”

  大胖老師和馬經理對視一眼,馬經理只能當起了和事佬,“唐女士先不著急,等我把基本情況介紹給江同學,畢竟他是當事人,聽聽他的意見也是很重要的嘛!”

  聽了一陣,江川也算是了解基本情況了。這場談判從今天上午就開始了,因為不想打擾江川上課,也沒有通知江川,打算先和江川的監護人,也就是老板娘談定個大概,再找江川,但到了中午了情況還是一直在僵持。

  於是在龔校長的提議下,將江川也找了過來,總不能無休止的扯皮下去。

  經紀合約用比較淺白的話解釋的話,有以下幾個重點:第一個抽傭比例、第二個抽傭范圍、第三個合約年限、第四個經紀公司承諾投入的資源(以及這些資源的標價)、第五個違約金。

  如果能創作出有價值的作品的話知識產權也是一個重點, 沒有創作能力的話的話知識產權就不是很重要了。

  其中第四第五是正相關的,就是說如果經紀公司沒有承諾投入巨額資源就不能設立巨額的違約金。

  當然霸王合約非要設個天價違約金也不是不行,但這樣的話就算簽了也沒有效力,最後鬧到法院,法院也是不會支持的。法院會支持的違約金額度是根據經紀公司投入的資源額度來確定的。

  老板娘作為江川的監護人,對其他的並不看中,按照正常新人能簽的水平簽基本沒意見。抽傭比例藝人四公司六,抽傭范圍涵蓋影視歌、舞台廣告商演,合同年限8年。反正老板娘也不覺得江川能靠演藝事業掙到大錢,也沒多爭取。

  唯獨對江川的知識產權看得很緊,概不同意合約內的知識產權歸屬經紀公司。對合約中不管是歌曲等創作作品的版權還是姓名權肖像權,都隻同意授權經紀公司代為管理,但所有的著作權利歸江川所有。經濟權利則可以按比例抽傭但所有授權行為需要江川簽字同意。

  之所以會這麽看重知識產權,大概是因為在老板娘等老一輩的人眼中,明星還是沒有什麽地位的,不算是個好工作。相反詞曲創作人卻是一個很清貴值得驕傲的職業。

  為了明星這一身份的工作,犧牲詞曲創作人這一身份的權益是不可接受的。大不了不要明星的工作,單純的做一個詞曲創作人只怕老板娘會更高興。

  看馬經理和大胖老師難看的臉色就知道了老板娘這一下是打蛇打在了七寸。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