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誰會想簽這麽一個不平等條約呢?
那麽到底能不能不簽經紀合同呢?
這是一個有些複雜的問題,涉及到了很多因素。
比如峰娛這家經紀公司,峰娛是明星學園製作方天星衛視台的子公司,算是親兒子。
明星學院的其他九位參賽選手分屬好幾家其他經紀公司送來的,並不是峰娛的簽約練習生。這並不代表著江川簽約峰娛的話就會受到重視,有什麽保送待遇什麽的。
峰娛的粉圈名聲並不好,背靠天星衛視台,是很容易簽到很多潛力股的,然後峰娛就放任這些潛力股野蠻生長。或者比較重視的話更加不妙,往往峰娛會用一套土氣十足的推廣方案一波強推,結果往往是把推廣藝人的形象和定位炒糊,人氣光速消退。
然而天星衛視台做綜藝節目是相當厲害的,峰娛也就永遠不缺新人。當然也同樣不缺寧願打官司也要和峰娛提前解除合約的藝人。
現在江川就要簽約這麽一家經紀公司,想想心情自然複雜。似乎不是個好選擇,然而既然他已經被峰娛看上了,就不太可能有其他經紀公司冒著得罪峰娛的風險來簽他,或者願意得罪峰娛的話,給他的合同只怕會更苛刻。
更別說明星學院就是天星衛視的綜藝節目,得罪人家的子公司不是個好選擇,也就是說要麽直接不簽約要簽約的話就只有簽峰娛了。
那麽不簽約?做一個沒有經紀合約在身的自由藝人?
反正他都已經是參賽選手了,節目組也不太可能就直接把他踢走,頂多就是按照正常賽製把他淘汰。
然而不簽經紀公司的話,問題也很多。按照翻找前身記憶中了解的情況,參加選秀節目的潛力選手基本都會有經紀公司在身,算是一個不成文的潛規則。畢竟有了經紀公司助推,選手的路才會順利很多。
比如審核剪輯,以避免節目組為了收視率放出一些比較有爭議的鏡頭或者對選手形象太過不利的鏡頭。又比如為選手挑歌選歌改編歌曲,管理粉絲,控評,炒熱人氣。
這些都是需要人力去活動去執行,需要資金、資源投入的。不是有經紀公司投入就得有作為選手的江川自己投入。
但他既不是富二代,整個選秀節目也只有短短兩三個月,他一時間也想不出短時間內能弄到一筆大錢的方法。
何況有了錢還要去找人手,人手還要能夠被信任,還要有能力有主動性。
如果江川沒有一個有能力的輔助團隊打理這些的話,就極有可能產生一些意料外的變數。
就拿全天候的監控著全網關於他的輿論這種活來說,如果沒有人做的話,很可能某個看他不爽的黑粉造了他的謠,然後因為謠言內容中的聳人聽聞或者千奇百怪、八卦隱私飛速的傳播到全網。
這個時候才想來辟謠已經晚了,造謠一張嘴辟謠跑斷腿,路人網友心裡已經產生了對江川的固有印象,很可能就此對他產生了惡感,已經不會再對他的消息感興趣,自然也就很難接收到他的辟謠消息。
然後就會把謠言當真,在一些應情應景的時候把他們認為是真事其實是謠言的消息二次傳播,如果遇到了粉絲反駁,還可能因為一粉頂十黑,對江川更加厭惡,化身黑粉到處黑他。這些過程中又會讓更多路人網友產生對他的惡劣印象……簡直惡性循環。
只有在謠言剛出現時就及時組織雇工或者粉絲舉報控評,才能把影響力消彌。
還有像管理聯絡粉絲組織,一般人要加進去往往要回答很多驗證問題,關鍵是這些驗證問題往往還插有例如團粉、唯粉、cp之類的黑話,問的問題也是稀奇古怪,真是明星自己去答題都不一定能通過驗證。
所以一般來說只有做熟了這些的經紀公司才能輕松處理這些亂七八糟的事情。
如果江川又不想簽經紀合約,又沒錢自己組建團隊運營,也不在乎會不會被全網黑,不在乎粉絲散漫無秩序乃至互相對立內戰……反正黑子越黑,粉絲就會越粉,虐粉就是固粉。反正吧,一門心思就是想靠硬實力硬剛出位,行不行呢?
一般來說這種情況也不少見,比如還在海選階段了,成百上千的參賽選手,經紀公司不耐煩一個個都簽下來,都不知道會不會下一場就淘汰,經紀公司也只會挑選有潛力的去簽。
這個時候拚的就是硬實力。
若是等到只剩下十幾強參賽選手的時候還沒有經紀公司的話隻可能是選手在一意孤行了,而不會是沒有經紀公司願意簽。而對於就是不簽的頭鐵娃,只要確保本身人氣即使在節目組的過度消費下,也比有了經紀公司助力的其他選手還強,粉絲還多,節目組一般也會放任對方一直走下去,不會被淘汰。
節目組也樂得能夠最大化的壓榨選手的娛樂價值,收視率才是節目組的唯一考量,如果還打算拍下一季的話,決賽排名也會做到公正,不會受到經濟公司干擾。
不打算拍下一季了的話倒是可以賣賣排名,有爭議就有爭議。
可惜,江川偏偏沒有碾壓其他選手實力。或者說光比硬實力的話,其實江川才是被碾壓的那一個,如果算上“原創”這樣的軟實力才能算旗鼓相當各有千秋。
但這麽去走下去真的風險太過不可控, 全靠運氣,真的是頭鐵娃才會這麽選。
在明星學園這款綜藝中,因為一開始就只有十個選手,每一個肯定都是精挑細選的,又不是大范圍的海選,經紀公司的能力更是被放大了。
不是說經紀公司可以操縱海選,而是可以為選手附加價值,比如承諾提供給節目組某些資源,或者會拿出幾百萬和節目組聯合宣傳,那這個有了附加價值的選手對比自己報名的素人選手,無疑更有優勢。
江川獲得參賽選手資格時,沒有經紀合約在身,首先自然是因為他是學校提名給節目組的人選,要是節目組自己選的話肯定看不上他的。不過等學校選出了江川來參賽,峰娛自然就來簽約江川了,哪怕江川可能會是第一個被淘汰的,也是有一定的價值的,簽下來自然不會虧。
這時就要感謝這個位面更嚴苛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教育法了,因為經紀合約這種特殊的合約涉及到了人身強製權,要簽約江川不僅需要監護人同意,還需要提交一些資料到政府部門走流程,獲得審核與公證。
所以江川其實也不能算沒有經紀合約,而是正在簽經紀合約的前期流程中。而且本來峰娛簽江川也只是例行公事,為節目組省一些麻煩,不至於非要不可,所以當初原身和馬經理達成了口頭約定後就順利和節目組簽訂演出合同成為節目組的參賽選手。
從這個角度來看,馬經理的為難和大胖老師的怒火也算正常。
本來啥要求都沒有只求一個機會的選手,拿到機會了立馬反悔,簡直拿對方開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