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大隊能理解劉光頭口中的風格是什麽意思。
自從慕遠成為重案大隊一中隊負責人,並在各區縣局確定了聯絡人之後,慕遠在全市公安系統的名頭是越來越響亮。
人們給他的破案風格做了個總結:短平快。
在破案過程中,大夥兒看慕遠破案,如在雲裡霧裡,但慕遠稍加解釋後,雲倒是沒有了,霧卻還是朦朦朧朧的。
而在破案後,人們反觀慕遠的破案過程,那就是直奔目的地,一路莽推……
效果,當然是極好的。
只不過別人學不了。
慕遠莽推是直奔目的地,而別人要是莽推,很可能就撞樹上了。
楊大隊與劉光頭又閑聊了幾句,便掛了電話。
在場一乾人等表情不一。
警方這邊近十人眼神中充滿期待,畢竟慕遠是他們一個戰線的,結果這位戰友把專業人士的飯碗給搶了,很嗨啊……
至於打撈隊的成員,表情就有些怪異了。
懷疑佔了大多數,十多分鍾在水底不出來?他們剛才也做到了,可他們帶著氧氣瓶啊!你當你肺裡的氧氣含量與氧氣瓶相當?
可剛剛電話裡那家夥的語氣,說得那叫一個斬釘截鐵,好像……真有這樣的事情發生過一般。
他們就有些迷了。
難道真有這樣的牛人?
可如果選擇相信,他們又有些羨慕嫉妒恨了。
而那位打撈隊的現場負責人,看向楊大隊的目光更是有些幽怨。
你們公安部門有這麽牛的牛人,還叫我們過來幹嘛呢?難道叫過來看對方的騷操作嗎?
這是打臉啊!
可實力不如人,打臉也得立正。
畢竟……活兒沒乾好,一會兒還想收費呢。
沒等多久,一個黑乎乎的腦袋從水面上冒出來——那是一頭烏黑靚麗的頭髮。
然後,楊大隊等人看到了一張臉。
嗯,確實是慕遠。
陳局長正要開口問什麽,慕遠已經大聲道:“車找到了!把吊車繩子扔過來,我下去拴上。”
陳局長等人大喜,他們倒也沒有懷疑慕遠的話,因為慕遠完全沒有說謊的必要,也沒有任何意義。
“快!繩子!”
那位打撈隊的負責人松了口氣。
還好,對方沒將什麽活兒都幹了,他們開的吊車過來還是能發揮作用的,不至於全程打醬油。
這樣一來,等會兒結帳的時候也能稍稍心安一些。
當下這位負責人便吆喝著,讓那吊車動了起來。
他卻是不知,不是慕遠不能把活兒全給幹了,主要是他來的時候就已經看到了這輛吊車。
本著有資源不用就是浪費的原則,他就將這活兒讓了出來。
若非如此,他直接就把那車從水裡給扒拉出來了。
只是這樣的話,就算以他的力量,也會累得夠嗆。
人嘛,何必自己作踐自己呢?
看著垂下來的繩子,慕遠一手抓住,然後便又一頭扎了進去。
時間慢慢過去,這次比上次耗時更久……
這次陳局長等人倒也不擔心了,雖然慕遠同樣沒見動靜,但那繩子一直在晃動呢,這至少說明下面的人還活著不是?
花了近20分鍾時間,慕遠終於再次浮出水面。
“好了!往上拉!”
陳局長連忙說道:“那慕中隊你倒是快上來啊!”
“呃……好吧!”
其實慕遠還想下去監視著整個過程,萬一在拖拽的過程中造成車身損壞,車子本身倒不算什麽損失,可萬一將裡面可能存在的屍骨、凶器什麽的掉落出去,那就麻煩了。
但仔細想想自己剛才捆綁的方式和角度,他也沒多少擔心。
以他對車輛的了解,知道哪些地方更容易承力。
當下他幾個撲騰便到了岸邊。
然後……身子抖了抖,水珠滴落,那姿態、那能力,與某種搖搖擺擺的東西很是相似。
“慕中隊,快去車上把衣服換了吧。”陳局長連忙說道。
他倒也不擔心慕遠沒衣服,剛剛慕遠脫下的襯衣和褲子,不正好可以換下身上這身秋衣秋褲嗎?
“我這是防水面料嘛!”慕遠似認真、又似開玩笑地說了一句後,提起扔在地上的襯衣和褲子,便去了自己那輛車上。
再次從車裡出來,他也沒心思向別人展示他還將那秋衣秋褲穿在裡面這一情況,站在一旁當一個安靜的美男子。
然而,他雖然安靜,但在其他所有人眼中,他都是最亮的那一顆星。
他剛一出來站在那裡,陳局長就湊了過來。
“慕中隊,那車,在很深的地方吧?”
慕遠很認真地點了點頭,道:“嗯,確實很深,這下面有一條很深的溝壑,差不多四十多米,那車正好掉這溝裡了。”
陳局長明顯愣了愣,他腦子裡想著一個問題:人,裸裝的情況下,能深潛四十米嗎?
他不是潛水運動員,在這方面也沒有任何愛好,確實拿不準。
不過他決定回頭一定好好地查一查,他覺得這裡面有很神奇的東西在吸引著他。
“車內的情況你看過嗎?”陳局長又好奇地問了一句,他更想知道車內到底有沒有那具屍骸,以及凶器。
雖說凶器什麽的,在水底三年多肯定是被淤泥給覆蓋了,但屍骸估計是能看到的。
“水下能見度太低,沒看到。”慕遠實話實說,“這也不著急嘛,等車拉上來自然就知道結果了。”
對此,慕遠還是非常有信心的,因為他剛才已經看到那車子的車窗玻璃完好,只要王天富沒撒謊,這基本上不會出什麽意外。
至於王天富到底撒沒撒謊,慕遠也是很有信心的。
隨著他們的交談,那吊車已經開始慢慢發力,繩子逐漸向上抬升。
打撈隊的人此刻都非常小心謹慎,特別是那吊車的操控手,生怕出什麽紕漏。
他們是打撈隊的,可不是打醬油的……
好不容易還留了點差事,若這還乾砸了,那豈不是徹底將招牌給砸了?
沒過多久,水面上開始出現變化,一團團渾濁的水流開始從下面湧出,雖然並不是很激烈,但還是將整片水域逐漸給弄渾了。
眾人擯住呼吸,都有些緊張和期待。
雖然剛剛慕遠已經說了在湖底發現了一輛車,但那畢竟只是聽說而已,哪裡有親眼看到這車浮出水面來的震撼?
當然,讓公安部門的這些人震撼的不是車被拉出來這個事情本身,而是這證明了嫌疑人交代的事實。
很快,一片烏漆嘛黑的東西從水面上冒出。
隨著它逐漸抬升,大家終於能夠分辨這到底是什麽東西了。
它就是一個車頂。
再然後,車窗……
雖然覆蓋了厚厚的一層淤泥,車窗已經不複透明,但還是能夠看出車窗是否已經損壞,繼而可以判斷車內的東西是否有過變動。
當這輛渾身粘慢了汙泥的廢車被調出水面,然後穩穩當當地放在岸邊後,所有的人都圍了上去。
一位負責現場的警察拿出照相機,開始劈裡啪啦地拍照——剛剛車被吊出水面的時候也曾拍過照,這也算是一種證據,證明車是從水下撈起來的,與之前王天富的供述印證。
“去弄點水來,把車外面衝洗一下。”
陳局長立刻做了安排。
立刻,有三位民警提著水桶便去湖邊打水,衝車。
水桶是打撈隊的——至於打撈隊為何會帶著水桶,鬼知道呢?
衝了很多水,車上的淤泥終於沒有了,經過細致的擦洗,車窗玻璃外側的汙漬也都給搞掉了。
陳局長迫不及待地湊過腦袋,向裡面看去。
車在水裡泡了三年,自然不可能不進水。
當然,剛剛它被吊車從水裡撈起來,車廂裡的水同樣都流幹了。
車內雖也有一層淤泥,但與外面相比卻好太多了,而且車窗玻璃上某些地方的淤泥很少,至少能模糊地看到裡面。
透過這些空隙處,陳局長看到了車內的情況。
在後排的腳踏處,一堆骨骼雜亂的分布著。
由於視線有一些影響,無法仔細地分辨出那些骨骼到底是什麽。
但這堆骨骼,已經很能說明問題了。
陳局長看了看不遠處架設的照相機,將現場的情況全都錄了下來。
“把車窗弄開。”陳局長吩咐道。
慕遠迅速道:“還是我來吧。”
說完,只見慕遠將襯衣內的秋衣袖子往外一扯,包在拳頭上,然後一拳打出去,直接就把後排左側的玻璃給擊碎了。
他這番動作太快,快到讓陳局長喊暫停的機會都沒有。
看著慕遠乾脆利落地將手伸進去開車門,陳局長原本的擔憂減輕了許多。
只要沒受傷就好!不然以馮局長對慕中隊的寶貝態度,他肯定少不了一頓批評。
至於這也造成了車輛損壞?呵呵,這車還能叫車嗎?就一堆廢鐵。
這就更不用說什麽證據了。
三年,泡在水裡,哪怕這上面之前沾滿了指紋、血漬,現在都成了虛妄。
唯一有價值的,便是裡面的骸骨和可能存在的凶器,而這些證據,並不會因為慕遠這一拳頭而出現損毀……
所以,陳局長也就不擔心什麽了。
車門發出怪異的嘎吱聲,然後很是別扭地打開了。
一攤水流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