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或許也是社會發展的必然吧!
以前警察隊伍鼓勵的是迎難而上,不怕犧牲。
現在雖然也還是在提這些精神,但那更多的是一種事後的歌頌,而在事前和事中,警察隊伍的領導提的更多的卻是安全!在可以拿出更安全、更穩妥的方案的情況下,自然就使用最穩妥的方案。
冒險?真沒必要。
不論是讓嫌疑人逃走,還是自己人出現傷亡,那都是無比頭疼的事情。
“我們走吧!”同樣下了車的林平肅容說道。
慕遠瞅了一眼周圍,這裡距離目標登山的位置差不多有兩百來米,他更傾向於沿著對方上山的路線追上去。
“我從那邊登山吧。”慕遠很從心地指了指那邊。
林平明顯愣了一下。
現在整支隊伍已經向山上包抄過去了,加之所有警車照了個燈火通明,山頂的那些人肯定已經發現了下面的異常,等你再跑到兩百米外的路口上山,嫌疑人早就落網了。
還上去幹嘛?看熱鬧嗎?
馬宇一張冷臉也有些微紅,雖然大家都是一個局的,但慕遠和自己畢竟同屬專案組,對於慕遠明顯想要吊車尾的做法,他真有些沒臉見人。
“嫌疑人從那個地方上山的可能性更大,我需要掌握更多的情況。”
慕遠又提了一句,然後也不管二人的意見,徑直朝著那邊走去。
林平目瞪口呆地看了看馬宇,問道:“你呢?”
“我……”馬宇內心有些苦澀,不過臉上卻很認真地說道,“我與小慕一起行動吧。抓人的事情由你們負主責,我們主要做的事情是收集犯罪證據。”
“行!”林平很乾脆地說了一聲,“注意安全。”
“我的槍法可不比你差。”
“但你的槍沒我槍好。”
馬宇:……
這話有些扎心了,92式手槍與95自動步槍比?呵呵……
兩百米的距離真不算遠,哪怕二人穿著防彈衣、戴著防彈頭盔,也不過只花了三五分鍾就到了。
當然,特警隊伍最慢的都已經爬到了半山腰。
忽然,山上傳來一陣呼喊。
“站住!”
“蹲下!放下武器!”
“趴下……”
各種指令頻繁的發出,明顯已經與目標照上了面。
馬宇想死,看來今晚真成了打醬油的了。
慕遠卻沒那麽多心思,沿著山路快速向上爬。
他的鼻子可沒閑著,翕動之間,已經掌握了不少信息。
四個人,氣息與承影山別墅區A4棟裡的吻合,是裡面的人沒錯了。其中有一個人的氣息與之前給羅斌送貨的人完全一致,看來這個叫吳登山的家夥也參與了此次行動。
最重要的是,慕遠沒有在沿途的氣息中嗅到任何獨特的氣味,看來這群人身上是沒有貨的。
由此也可以推斷,如果這四人真是來交易的,那麽他們到這裡有90%以上的可能是來取貨。
這也與剛才李局那邊所獲取的情報相吻合。
當然,這些並不是重點,至少慕遠現在最關心的並不是這個。
他最希望捕捉的畫面,還是想看看這些人是否與其他人聯系過,特別是那幕後的BOSS。
如果這真是大宗交易,完成交易後這群人的頭目與老板聯系的可能性很高。
同樣的道理,一旦他們發現警察出現在周圍,而且是警察大規模地出動,作為老板的心腹,也肯定會在第一時間聯系自家老板,將這裡的情況反饋過去。
這是人之常情。
慕遠快步爬上山,一路上除了聽到那些特警的喊聲之外,居然沒有聽到一聲槍響,這倒是讓慕遠覺得有些意外。
毒販不應該都是亡命之徒嗎?這麽容易就慫了?
不過……仔細想想,似乎也很正常。
山頂交易的兩方人,加起來不會超過十個,面對突然圍上來的一百多號武裝到牙齒的特警,想要反抗?那真的很需要勇氣。
畢竟好死不如賴活著,開槍一時爽,扣扳機也很簡單,但幾乎可以預料,只要自己這邊敢摳扳機,一梭子、甚至幾梭子步槍子彈打過來,很可能會被打成篩子……
到底該如何選擇,似乎不是什麽太難的事情。
當然,慕遠覺得還有一種可能,這屆毒販可能混得不好,根本沒槍……
不管有沒有,等慕遠、馬宇二人衝到山上時,卻見一大群穿著黑色特警服的警察將八個高矮胖瘦不一的人團團圍住,黑漆漆的槍口指著他們,每個人抱頭蹲在地上,瑟瑟發抖。
兩隻警犬嗷嗷叫著,它們的主人靜候一旁,識別著警犬傳遞的信息。
“你,趴地上,雙手向前伸,雙腿打開!”
林平指著最左側的一人喝道。
那人不敢有任何的質疑和反抗,順從地趴在了地上。
立刻就有兩位特警跨步上前,對其進行控制、帶上手銬,然後搜身。
整個過程如行雲流水,一看就是練過無數遍的。
搞定一個,然後是下一個……
慕遠迅速走到近前,瞅了一圈。
這山頂的面積倒是不小,差不多有五六畝的平地,全都被開辟成了一塊塊的地,並且栽種了小麥,長勢還不錯。
其中有一塊地被踐踏得厲害,估計這群人就是從那塊小麥地裡被扒出來的。
慕遠當即問道:“林大隊,現場繳獲了什麽東西?”
“暫時還沒找到!”林平說道,“我們的人正在搜索。不過我們的行動非常迅速,留給他們反應的時間很短,東西應該就藏在附近。”
其中一個蹲在地上還沒被“翻牌”的中年男子一臉委屈地道:“警官,你們真誤會我們了。我們……我們真的什麽都沒做!哪有什麽東西啊?”
“閉嘴!”林平冷聲道,“除非你直接交代將貨和贓款放哪兒的,否則就別開口。”
馬宇皺著眉頭,作為一位禁毒大隊的“老同志”,他非常清楚辦理這類案件時,人贓俱獲的重要性。
雖然不論是讓誰來判斷,這群人大半夜的在這荒無人煙的山上碰頭,絕對是為了乾一些不可告人的事情。但只要沒有直接的證據,就無法給他們定罪。
疑罪從無,這是法律規定的。
而且法律也沒規定半夜不能在山上“玩”不是?
還有一個更為給力的信息,這兩隻警犬在現場嗅到了毒品的氣息,但現場卻沒找到。
各方面信息都現實,這群人手中有貨。
所以當前最要緊的,便是把貨找出來。
以這群亡命之徒的本性,想要迅速撬開他們的口,基本上不太可能,至少短時間內是不可能的。
而且現在也不具備訊問條件,至少得先將他們分開了之後再審。
“林大隊,要不先將人帶回車上吧。”馬宇建議道,“我們這邊繼續搜索。”
“也行!”林大隊大手一揮。
正在這時,慕遠的目光忽然落在了十多米處的一個池塘裡,然後慢步走了過去。
池塘不大,還不到半畝,借助手電筒,可以清楚地看到水面上風平浪靜,宛如一面鏡子。
看著慕遠的動作,馬宇眉頭微皺,緊跟著走了上去,問道:“你覺得是在池塘裡?”
林大隊也走了過來,道:“怎麽可能!不管是錢還是那玩意兒,扔水裡泡久了還有用?”
慕遠斜了他一眼,道:“普通手提箱自然不行,但要是密封箱呢?”
“呃……他們又不會提前知道要往水裡扔,準備密封箱幹嘛?”
對於這種喜歡強行狡辯的家夥,慕遠一貫的做法就是——不理他。
慕遠問道:“你們有沒有辦法將水底搜一遍?”
“這次沒帶水下搜索的設備。”林大隊道,“不過這池塘不大,直接派人下去摸一圈就知道了。”
慕遠很是認可林平的說法,箱子又不屬於微小物件,也不屬於奇形怪狀之物,盡管水底無法視物,但摸出來也不算太難。
當下林平便叫來了十來個水性較好的特警,一個個動作飛快地脫掉外套,跳進了池塘裡。
這一幕看得慕遠是一愣一愣的,西華市的三四月份氣溫還不是很高,現在還是晚上,溫度大約在十三四度的水平。 就這樣跳進水裡,真的很考驗一個人的意志。
馬宇對此似乎已經習以為常,不過他還是奇怪地看了林平一眼,問道:“林大隊,你不是不相信嫌疑人會把東西扔池塘裡嗎?”
林平咧嘴一笑,道:“我不相信慕遠的判斷,但這小子運氣太逆天了。運氣這玩意兒有時候就像是靈異事件,不能用常理判斷的。”
馬宇:o((⊙﹏⊙))o,這什麽奇葩邏輯?
慕遠心頭一笑:運氣?媽蛋!我辦案從來靠的都不是運氣。親眼看到那兩夥人把箱子扔進池塘,這叫運氣?
不得不說時光回溯符太好用了,只不過現在這裡人太多,不太方便慕遠的發揮,很多好的觀察點都站了人。
總不能讓別人走開吧?憑什麽呢?
幾分鍾後,蕩漾的池塘水面上冒出一個人頭。
“找到了!我找到了一個箱子!”
站在池塘邊上的所有人頓時大喜,倒是那些還沒來得及被帶走的嫌疑人頓時如喪考妣:完蛋了……
“快拿上來!”林平大聲道。
這人還沒遊到岸邊,另有一個人也冒出了頭。
“我也找到了一個箱子。”
想枕頭的瞌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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