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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跑不過我吧》第七百二十一章 難度很高……
  那女服務員回憶道:“當時……她們進那包間後,我們把菜上齊了,結果裡面一個男的說讓我們把門關上,還說沒招呼就別進去。我當時就覺得吧,還從來沒見過這樣吃火鍋的,難道吃火鍋還有什麽見不得人的?當時也沒當回事,就給陳菊說了一下。呃,陳菊也是店裡的服務員,與我一起負責那幾桌的。”

  慕遠眉頭微皺,道:“你聽過他們當時說什麽沒有?”

  這女服務員搖了搖頭。

  慕遠接著問道:“那後來呢?我看當時的監控,後來胡甜好像進了包間。是這樣的嗎?”

  這女服務員當即說道:“就是呀!當時我也沒想到老板娘會進去的,所以沒提前給她說。好像當時那裡面一個女人還發了火,吼了幾句。”

  “你後來胡甜給你們說過沒有,她當時是否聽到什麽?”

  “沒有!”

  “那她當時為什麽要進入那包間呢?”

  “她是老板娘嘛,在客人用餐的時候,她經常喜歡去問一些關於火鍋味道方面的問題,比如覺得味道怎樣啊,是否需要改進啊什麽的。”

  慕遠點了點頭,當老板的,希望得到客人的反饋也是很正常的。

  對於這個情況,慕遠心底已經有了眉目。

  如果胡甜與這幾人沒有其他恩怨,那她與這幾人結怨的可能性就很少了。

  估計是那四個人在包間裡談什麽秘密的事情,被胡甜給聽到了,或者說他們懷疑胡甜聽到了,所以就決定把胡甜給滅口。

  當然,這只是事情的一個大致方向,甚至在正常人看來都匪夷所思的結論。

  畢竟,僅僅是認為對方可能聽到了什麽就殺人滅口,這著實有些不可思議。

  更何況,就算胡甜推門進去,裡面坐著四個人呢,難道他們就沒看到進來的胡甜?還能繼續交談?

  如果他們及時止住,胡甜又能聽到什麽?

  為什麽他們就一定要將胡甜殺人滅口?

  亦或者說,胡甜進去的時候,他們沒發現,因此他們不知道胡甜究竟聽到了什麽,這才決定殺人滅口。

  如果是這樣,那他們到底是在談些什麽呢?

  很顯然,這肯定不可能是談什麽好事,肯定是見不得光的那一類。

  否則怎麽可能殺人滅口?

  “這……是不是又牽扯出一個案子呢?”這個想法從慕遠腦子裡冒出來,便再也遏製不住。

  這個可能性太大!

  一個要通過殺人去掩蓋的真相,肯定不會是正義的!

  至少在國內這不可能是正義的,因為只要是正義的,便不可能用殺人這種極端的方式去掩蓋。

  再說了,就算胡甜聽到了什麽,那也是你幾個人自個兒保密措施不到位啊,跑到火鍋店來談這種事情,過錯完全在他們這方嘛。

  可這幾個人卻還是硬生生地遷怒到胡甜身上,繼而把她給滅了口。

  如此極端的人,能是好人那才是怪事了呢。

  好吧!以上是慕遠的推測。

  要證明這些推測成立,對慕遠而言很簡單,畢竟這事情才過去八天,直接去現場用時光回溯看看就行了。

  但這些看到的東西,只能存在於自己腦子裡,無法拿出來給別人看的,更無法用來證明對方有罪。

  這個案子最大的難題,在於如何證明這些人有罪。

  特別是證明胡甜之死,是那穿白色T恤的女人所為!

  這一點,難度確實很高。

  畢竟犯罪過程未被別人發現,且因為這屬於非接觸式的殺人,留下的痕跡物證幾乎沒有……

  咦?不對!怎麽叫沒留下痕跡物證呢?

  那女人使用的恐怖假人不就是物證嗎?

  自己當時忽略了那具假人,著實不應該。

  只要能把那東西找出來,再撬開這女人的嘴,環環相扣,那也是完整的證據鏈了。

  至於怎麽撬開這個女人的嘴,慕遠雖然暫時沒有完善的辦法,但慕遠對自己的實力有信心。

  畢竟,很多案子,警方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都能審出個一二三來,沒道理自己審不出來不是?

  慕遠是誰?那可是掌握了終極審訊技巧的神探!

  隨後,慕遠又向這位女服務員問了一些比較細節上的信息,便結束了這次詢問。

  這時,其他幾組也相繼完成了各自的詢問,信息很快匯總到慕遠面前。

  看完眼前擺放的一疊資料,慕遠心情並無太大波瀾。

  其他幾人的詢問筆錄中,與慕遠所問的這個服務員也是大同小異,相對來說,慕遠詢問的這個服務員知道得還更多一些。

  這倒不是什麽巧合,而是慕遠專門挑選的結果。

  這時,萬大隊幾人也湊到了一起。

  一群人對目前所掌握的資料進行了一番討論。

  如果說之前他們認為胡甜之死存在懸念完全是出於對慕遠的信任,那麽此刻他們內心的天平上又增加了一些砝碼。

  那就是事實。

  雖然目前查出來的事實還不具備太強的說服力,還不足以對涉案人員進行拘留。

  但這也算是邁出了一大步不是?

  其實現在警方也可以傳喚那四個人過來問話了,在討論的時候也有人提出了這個想法。

  無疑,這是最直接的。

  但眼下把那幾人傳喚過來,對方要是咬死不認,就會變得很尷尬。

  “我們先做一些暗中調查,把他們的關系網以及涉及的事情摸清楚,最後再動手抓人。”

  “這樣做有一個好處,可以讓我們在審訊的時候更輕松一些。”

  慕遠的一番話給這個案件的下一步偵查定下了基調。

  接下來,便是分工了。

  慕遠雖然厲害,但也不可能把所有事情全給做了不是?

  最後,慕遠給自己攬下了兩個任務。

  呃……好吧,明面上只是一個任務,或者說所有人都只是一個任務。

  那就是查清這四個人的關系網和,那就是調查這四個人到底有什麽見不得人的事情。

  至於另一個不能被別人知道的任務,便是查明那女人用來恐嚇胡甜的假人到底去了哪兒。

  後者非常重要,可惜慕遠沒法給別人解釋。

  不然別人一句:你怎麽知道是用假人恐嚇的?慕遠會直接抓瞎。

  當然,實際上這兩項工作對慕遠來說也不是很難。

  他帶上李銘,徑直奔向胡甜落水的地方。

  他去現場,是為了找那恐怖假人,但卻不是通過時光回溯符,而是調取相關監控。

  之前慕遠通過時光回溯,曾看到過那女人離開現場時的一個鏡頭。

  當時對方肩上挎著一個比較大的挎包——這也很正常,一個女人的包,不管多大、或者多小,那都是正常的。

  最初看到那鏡頭時慕遠也不是很在意,可當他想到那道具“假人”的時候,才想起那裡面可能就藏著這東西。

  現在,慕遠要調取周邊的兩處監控,一方面是鎖定這人的正面照,另一方面便是鎖定她是通過出租車走的。

  雖然慕遠已經知道這一情況,但總得拿出個讓別人信服的證據不是?

  監控,就是最好的證據。

  調取的過程很順利,也沒出現視頻丟失的情況,畢竟時間也沒過去幾天……

  兩個多小時後,在李銘帶有些茫然的表情中,慕遠提著一移動硬盤,便開車返回局裡了。

  這移動硬盤中拷貝的當然不僅是那兩個點的錄像,而是以那女人離開公園的地點為中心,向外輻射幾百米范圍的所有可能有嫌疑人留下身影的監控點。

  只不過那兩個點的錄像肯定也在裡面就對了。

  辦公室內,慕遠注意查看監控,甚是“巧合”地發現了那兩段錄像。

  “看!這就是那個女人,剛好有一個正面的鏡頭。”

  “嗯,果然與飯店裡的那個女人長得一樣。我辨人的能力果然還是沒有退步。看來我們之前的推斷完全沒問題。”

  “一般來說,就算有女人背這種大的女士挎包,裡面也不會放太多東西。可你從這個角度看這個包, 卻是非常鼓脹的,這說明裡面藏了東西。”

  “雖然我們現在無法確定她是用何種手段讓胡甜掉進了江裡,但這包裡肯定有玄機。”

  “看來這嫌疑人是做出租車離開的。”

  在慕遠做出結論性論斷的時候,旁邊的李銘也只有頻頻點頭,高喊“666”……

  等到慕遠終於說到最後一句話的時候,李銘終於興奮了:“慕隊,我們可以去調取出租車公司的數據……還有監控。”

  慕遠點了點頭:“你去辦這件事情。最好是能確定這女人當時是在什麽地方下的車,還有確定下車的時間。”

  “沒問題!”李銘很乾脆地說道。

  待李銘屁顛屁顛地離開之後,慕遠再次調出了監控錄像。

  現在調看監控,不是為了查那作案的女人去了什麽地方,而是查他們四人八天前在火鍋店吃火鍋前後的行蹤。

  其實慕遠也可以等待,等技術部門根據這四人的手機、通信軟件等手段確定他們的行蹤,但一方面這需要時間,另一方面這個軌跡也不是特別精準。

  如果能通過監控確定下來,那自然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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