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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往塵》第二章 銀色左輪
  對於那些緋聞,我一笑而過。一杯威士忌並不支持我們聊多久的天,在喝光它以後我們就準備離開酒館,回到警局。

  我們在路過湯姆時,我拍了拍他的肩,又把之前的話重複了一遍:

  “如果還想要你的左輪,三天后來警局找我。當然不要忘了你寫的紙條。”

  他抬起頭,憤怒的盯著我,並沒有說話。我不予理會,和瑞克一前一後走出了酒館,來到了街道上。

  正午的太陽很曬,小鎮的街道上因此並沒有多少人在走著,除了一些有急事的人外,隻有時不時路過幾輛馬車,載著貨物或人。

  鎮上的房子大多由木頭和石頭搭成,因此顯的很簡便卻耐用,並沒有多華麗…

  街道並不像美國北方那邊的城市,到處鋪著石板路,路燈鑲著銀絲,西部這裡有的隻是沙石和雜亂的石頭。

  不過正因如此,反倒變成了一種地方和民族的特色,這片土地上也有很多傳奇的故事,伴隨著富饒的土地…吸引著無數人過來開荒。

  走著走著,瑞克說道:“怕不怕?”

  “什麽?”

  “剛剛被那個小毛孩用槍指著。”

  “怕是不怕,乾這行的應該習慣了。但是太大膽了,一個小孩都這樣。”

  我頓了一頓,接著說道:

  “要知道,如果這是在北方那邊,那個小男孩會被指控襲警罪。”

  瑞克聞言哈哈大笑,爽朗的說道:“西部歡迎你!這就是西部的歡迎儀式!”

  一輛馬車狂野的飆過來,帶著駿馬嘶吼的聲音,路上揚起一些灰塵,我當時並沒有聽清瑞克剛剛在說什麽,於是說道:

  “什麽?”

  “西!部!歡!迎!你!”

  瑞克敞開嗓子,一字一字的說道。

  “這歡迎,我有點受不呀。”

  我半開玩笑半認真的說道,現在我可算明白,為什麽北方那邊的人都說這裡是個無法無天的地方了。

  普遍民風彪悍,一個剛成年的小屁孩都敢用槍直指警員…而且還喜歡看熱鬧,不勸架。這跟美國思想風格有很大關系,人人暢言:“人民自由!”“種族平等!”

  但真的是這樣嗎?那些黑人們,以及猶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印第安人。

  “以後你就習慣了。”瑞克衝我神秘一笑,這讓我感覺他賣了個關子。

  我們一路走過到小鎮鎮口,那裡有著一個有著玻璃窗,敞開的欄板的屋子。木門上的大招牌寫著“如果你不犯法,那麽來西部有什麽意思。”

  這就是我們的警察局,和這個充滿著惡趣味的標牌,不知道是誰貼的,在我來這裡工作以前就有了,它弄得警員們很沒有威嚴。

  我一直想把它拆了,但是同僚們都不同意,他們還說什麽“都是人民的一片心意”,這心意挺別致的。

  警長雷頓是個無精打采的中年人,他鬱鬱寡歡的爬在屋裡的木桌上,直到我們用力的敲了敲木門,他才慢悠悠的起來替我們開門。

  “唷,克裡和瑞克回來了。有沒有幫我帶一杯酒?”

  雷頓一改之前頹廢的常態,興致勃勃的說道,當他看到我們兩手空空的時候,便失望的癱坐回椅子上。

  “很抱歉,並沒有。”

  瑞克無奈的攤了攤手,接著說道:

  “除非你給我們這些可憐蟲漲點工資,好讓我們每天都給你整幾瓶酒回來。”

  “除非太陽從西邊升起~再也不會照到熟睡中的老曼迪的大屁股~噢~老曼迪~”

  雷頓哼著歌,

這首歌算是這裡廣為流傳的民謠。他用著裡面的歌詞,回應著瑞克漲工資的請求。  約翰・克裡是我的名字,今年我二十六歲。在北方城市裡當了四年警察的我資質並不比這裡的任何一個人差,甚至可以說有過之無不及。

  “那就直接打老曼迪的屁股咯。”

  瑞克笑著脫下警服,來到了紅木製衣櫃,把它放好換上了便服。

  衣櫃裡擺放著十幾件尺寸不同的警服和警褲,沙漠色的警服和褲子有便於抓捕犯人時的地形偽裝。

  偏僻的小鎮似乎從不需要多少治安官…這裡除了我以外,隻有警長布朗・雷頓,警員威爾遜・瑞克,還有一名我從未謀面的警員。

  據瑞克說,這名從未謀面的警員因為一次行動中身負重傷,所以一直在養著傷,沒來工作,我們幾個還打算去看望他。

  警局這個屋子不大不小,除了五張椅子和兩張桌子,一個衣櫃外還有一個武器室,以及最裡邊的一間木門上全是灰塵的神秘房間。平時我們所使用的槍械,大多來自武器室。

  由於槍支泛濫,治安官的工作並不是那麽好做。即便如此,我還是堅持了下來。就怕哪天小鎮上來一群暴徒,不由分說的開槍搶劫。

  瑞克換好了衣服,躺在連椅上就準備睡覺。烈陽帶來的的燥熱,也使我產生了一絲絲困意。

  但由於我沒帶換的便服來到警局,警服滿是汗,使人難以入睡。於是我坐在椅子上,把從湯姆拿收來的銀色左輪放到桌上,玩弄著它。

  “嘖嘖, 糟糕的老式手槍,甚至連保險都沒有。”

  警長雷頓瞥了一眼左輪,說道。他說的是實話,早期生產的左輪因為難以扣動扳機,不怎麽容易走火,所以不需要保險。

  但為了以防萬一,我還是把它彈巢裡面的子彈都取了出來,放到桌上。

  “是啊,過時了,這把槍。新式左輪一般都有著保險,比較安全。”

  我說道,同時想起湯姆說過,這把槍是他媽媽留給他的,難怪這麽老舊。

  “不過這種槍,你是哪兒弄來的?”

  “從一個叫湯姆的男孩那收來的,你認識他嗎?”

  “湯姆啊,就是那個討厭警察的男孩?據悉,他的媽媽因為上任警長的不給力,被暴徒槍殺了,所以他非常的討厭警察。”

  “原來如此,他甚至還用這把槍指著我。”

  我聳聳肩說道,如果按雷頓所說,那湯姆其實還挺可憐的,不由的對他升起了幾分同情心。

  “那倒是該收了,唉。也沒什麽人教他基本禮儀,他想做什麽就做什麽。”

  “必須收了,萬一傷害到了人…不過這個熱勁已經退了,我就先睡了。”

  一旁躺在連椅上的瑞克已經呼呼大睡了,或許他的呼嚕聲讓我感覺愈發愈困,此時身體也沒那麽熱了,於是我便說道。

  “那就睡吧,下午的時候還要去小鎮上巡邏呢。”

  “那午安。”

  我走過去拉下窗戶板欄,使陽光透不進這個屋子,即使如此還是很悶熱。

  頭上蓋著一頂褐色牛仔帽,我爬在木桌上,不一會就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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