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俗話說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腳。機械是喂不熟的玩意,車自然也是如此。
這天,王坤宇拉著孫玲玲和王盛平去一個朋友家串門。朋友住在鄉下農村。在我國大多數的鄉下人,安全意識淡薄,好奇心強。經常在鄉下開車的朋友都知道。在鄉下寧可放慢速度多踩刹車,也不願意多鳴笛。
你在鄉下開車,你一鳴笛,別人第一反應不是靠邊行走,而是下意識地停在那裡,然後扭頭看一看。對於新手的王坤宇,他自然不了解這些。在離朋友不遠的地方,迎面走來一個戴帽子的男子,走在路中間。大概有20米的距離,王坤宇鳴喇叭示意。那人下意識的停在那裡。用一隻手把帽沿往起抬了抬,看了過來。眼看車離他越來越近了。那人還站在那裡一動不動?此時,道路的左邊是條河,右邊是莊稼地。王坤宇立馬踩刹車。此時,學車的陋習在這裡顯的是一覽無余,(學車時為了車不熄火,所以在踩刹車的同時也會踩離合。這已經成了下意識的行為。)眼看車子要撞上那個人了,王坤宇一把向右方向打死,衝到了莊稼地裡。
車撞斷了一棵手臂粗的核桃樹,一頭栽下一個坎停了下來。
那人像沒事人似的看了看,然後走了。
王坤宇從車上下來,心臟撲通撲通的跳個不停。連忙問孫玲玲和王盛平的情況。好在上車的時候都系好了安全帶,兩人沒事。
他查看了一下狀況。兩前輪下了坎,兩後輪在坎上,車頭撞在菜地裡,左霧燈損壞,左保險杠破裂。關鍵是坎有五六十公分的高度。
王坤宇打電話報了車險。保險公司了解情況後,讓王坤宇保持現場原狀別動,他們安排勘查人員和拖車很快就到。
王坤宇帶著孫玲玲和王盛平來到朋友家,向朋友說明了情況,朋友趕到現場一看,坎下的地剛好是朋友家的,坎上的確是另一家的。這家男人在當地是出了名的難纏,小氣摳門兒。
“壞了,損壞的一點莊稼倒是無所謂,一季子的莊稼不值幾個錢,倒是這棵核桃樹有些麻煩,他可能會訛上你。”朋友說。
“我也不是故意的,大不了陪他些錢罷了。”王坤宇說。
“你大概也聽說過雞生蛋、蛋生雞。反反覆複無窮盡的事。他肯定會獅子大張口的。”朋友說。
“我買的是全險,等保險公司的人來了,看保險公司的人怎麽說。主人在嗎?咱先摸個底。”王坤宇說。
朋友不一會兒帶來了一個人,這個人不是主人,主人不在家,他是給主人看家的。
“您能做得了主嗎?”王坤宇問。
“沒問題,我跟主人關系好,這地是我種著。我先跟主人溝通一下,咱們再談”那人說。
兩個小時後,拖車和勘查人員都到了。
王坤宇問勘查人員核桃樹能賠多少錢,查勘員看了看,說:“這些損失加起來也就二三百元。你們最好能寫個賠償協議,讓村委會蓋上章。把照片上傳到車損照片裡就行了。”
拖車把車拉上來拖走後,王坤宇找到那人談賠償的事!朋友說:“急什麽?吃完飯再說。”
那人也說:“既然是朋友, 離得也不遠,都是一個隊的人,應該沒事。”
吃完飯,那人說主人要一千五百元,王坤宇說不可能,最多也就賠幾百元。
那人就說,誰誰的一棵樹讓人弄死了就賠了一千五。
王坤宇說:“你看這顆樹也就小胳膊粗,也才嫁接,能不能成活都是兩說,保險公司那人也說不超過200元。”
“那要不就賠500元好了”我可是誠意實足啊!那人說。
“不行,你要是做不了主,那要不你讓主人來跟我談吧”王坤宇說。
“那關系好的啥一樣,我能做主”那人說。
“那就200吧!主人那我再說說。”那人說道。
最後王坤宇和那人簽訂了200元的賠償協議。那人叫賀知章。
協議寫道:
證明協議
‘現有車主王坤宇,無意發生車禍,撞毀賀知章核桃樹一棵,辣椒秧苗十棵。雙方協商後,由王坤宇向賀知章賠償損失費200元整。特此證明。
協議證明人:王坤宇賀知章
2016年5月24日。
賀知章拿著這份協議到他們村委會蓋了一份公章後。賀知章拍了照,把協議給了王坤宇,王坤宇回到家後,給保險公司提供了一份手機照片。原件保存了下來。以免以後有事好做為憑證。沒想到果不其然,差點派上了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