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詢問祝同和,劉齊已經知道他為什麽會出現在市中心,這是因為他在尋找誘拐犯的凶手。
而誣陷他的人的身份也已經知道了,是同為祝同和手下的一名獄吏,這也難怪贏秋不管劉齊如何辯解,卻仍執拗地認為劉齊就是那名誘拐犯了。
“祝令史,請您告訴我獄史威為什麽會自殺!”贏秋質問道。
祝同和歎了口氣:“這也怪我,其實獄史威說出嫌犯打扮時,我就已經猜到他口中嫌犯的身份了。”
祝同和看了劉齊一眼:“可也正因為知道他的身份,我是不相信齊君是那種誘拐了14名孩子的人,所以我把獄史威單獨分派出去尋找線索,實則暗地裡派人跟蹤他。
兩天,我們的人跟蹤了他足足兩天,才終於等到他露出馬腳!”
隨著祝令史的娓娓道來,劉齊等人終於知道了事情經過,因為獄史威是名高手,精通各種偵查與反偵查,“下班”以後不可能一直派人跟蹤他,所以祝令史憑借多年來的同窗之誼,命人根據獄史威的作息習慣,描繪了一張獄史威的行走路徑,並在每一個重要節點布置了人手,有心算無心下,雖然獄史威十分警惕,但仍被其他獄史發現他在劉巷的某個胡同裡消失了。
得知消息的祝同和立馬命人封鎖胡同,徹查附近所有住戶,可也因為人數過多打草驚蛇,在其他獄史找到獄史威時,他們發現獄史威出現在一幢危樓之上,通過一段危險的跑酷,最終擺脫了祝同和的追捕。
當祝同和在他家找到他時,他已經死了,頭髮散亂,跪坐在地,被人擺出了一個古怪的笑容,地上用獄史威嘴角流出的鮮血寫了一段讓人毛骨悚然的話:“製造點小小騷動,打亂原有的秩序,然後一切就變得混亂了,而我就是混亂的代表,你知道混亂的好處不?它能帶來公平——我,回來了!(嘻嘻嘻)”
“什麽!難道他回來了!?”獄史開滿臉驚容,大聲道。
贏秋抓著獄史開的肩膀問:“什麽回來了,你倒是說清楚點啊!”
獄史開失魂落魄,好像對那個人的名字諱莫如深:“不,不可能,他不是在半年前墜崖死了嗎?”
贏秋正想繼續追問,祝同和打斷道:“別打聽那個人的事了,他與我們這起案件無關。”
“呃......”贏秋好像難以釋懷,但還是暫時放棄了追問,轉而問道:“那祝令史您為什麽把這些與案件相關的簡牘帶過來?”
祝同和直直地看著劉齊的眼睛:“因為我已找不到犯人,所以想請齊君幫忙。”
劉齊道:“你應該知道我的規矩。”
祝同和點頭:“一個條件,很劃算。”
“祝令史,我們是為黔首(百姓)服務的獄吏,不能假公濟私!”贏秋擋在兩人中間,阻止道。
祝同和無視她,直接從旁邊走向劉齊,幫他松開綁在背後的繩子,然後攤開簡牘,鄭重其事道:“這些就是我們現在掌握的線索,希望齊君能盡快找出凶手!”
劉齊也不廢話,拿起簡牘就看了起來,通過之前的對話,劉齊知道這是起嚴重的誘拐事件,失蹤小孩至少到達14人,頭也不抬道:“我希望你們幫我整理一份在事發區域犯過事,或有騷擾前科的嫌犯資料給我。”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手裡有一份整理出來的嫌犯名單。”
“不,因為我是第一次接觸案件,為了避免先入為主,我不希望看到整理出來的嫌犯名單,
我需要的是事發區域整個的嫌犯名單,懂嗎?” 祝同和似懂非懂,朝獄史開命令道:“你照齊君的要求,整理一份名單帶來。”
“是!”
......
半小時過去了,劉齊終於初略地看完了山高的簡牘,走到一旁早就命人準備好的沙土式黑板,貼上一幅精簡的吳縣地圖,把遇害者的家和性別一點點地標記上去,標完,他已經有了一個清晰的思路:“祝令史請看。”
“14份資料,我發現他們有以下幾個共同點。”劉齊好像一位講師,手裡拿著一個木棍在向台下的學員開講:“一、失蹤的孩子歲數大多在8~10之間。
二、男孩為主體。
三、作案時間固定。
四、區域固定。”
“等等,不對吧,除了第一點,我完全看不出你說的相似性!”贏秋反駁道:“就說第二點,14件誘拐案件裡,共有1、14兩位女童,比例並不算小!”
劉齊解釋道:“根據犯罪心......呃,根據我的經驗,連環殺人案中,某些凶手首次作案的目標多是機遇性的,缺乏足夠的心理準備,所以一開始,凶手大多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麽。
當他們對女孩實施暴力後,發現心理沒有得到滿足,就會遵循自己的內心,開始對男孩下手,一旦他們從男孩的身上得到心理的釋放和滿足,就不會回過頭尋找女孩為目標,這屬於一種潛意識的成癮性。”
“等等。 ”贏秋好像從劉齊的話裡聽出了什麽駭人聽聞的信息:“你說的是......他們?”
“沒錯,這正是我想要說的第四點。”
劉齊以某一件事為圓心,以地圖上的建築為標線,畫出了一個個不規則的同心圓:“你們發現了吧,沒錯,這14起案件雖然數量繁多,但它存在一個共性,那就是有一部分區域十分集中。”
劉齊在地圖上再畫三個大圓,剛好把14個圓分成了三分:“我把這三個圓稱為舒適區域,因為凶手屢屢得手,而你們這些獄吏卻一直找不到他們,所以他們心理上就會有種興奮感與安心感,使得他們輕易不會離開這個區域作案。”
祝同和走近,指著圖中的兩個大圓:“那你為什麽把最新的第14起案件歸為一個舒適區域?”
畫面拉伸,我們發現最新的第14起案件區間,大部分與第9-13起案件重疊了。
“因為時間。”劉齊正色道:“9-13起案件中,我發現凶手都是以7為單位不斷作案,這種病態的規律,都在說明凶手是有意這麽做,很像是在進行某種儀式,而第14起案件與此不符。”
“儀式?什麽儀式竟然需要綁架孩童!”
“這就不知道了。”劉齊再道:“我認為第14起案件能單獨作為另一個舒適區域的原因還有,失蹤的孩子昨天剛滿11歲,同時是女孩,完全不符合前5起都是男孩的設定。
凶手違背其中一種的可能性是有的,但4種都違背,那就證明第14起案件很大概率是另一個凶手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