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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天萬界之大拯救》第7章 去市委
不回去了?

 沈默一臉茫然的楞在原地,不回去了,他們能去哪?

 【我們先去市委機關。】

 【舉報大爺虐待你,要求剝奪他的監護人身份,然後把賠償金要回來。】

 後面這句話的手語比較複雜,沈默有點不懂。

 【我看不懂。】

 眼見如此,李傑重新回了一句話。

 【先去市委,到時候由我來和他們交流。】

 棉紡廠失火案剛剛過去一個月,余波仍在,李傑就是要利用這個機會,直接讓沈默逃離‘魔窟’。

 寧願住在孤兒院,也不能重新回沈棟梁家裡。

 然而,他現在一個八歲的孩子,根本就沒有資本和沈棟梁正面硬鋼。

 所以,他必須要借勢。

 把家暴的事鬧大,越大越好。

 而在松和市這片地界,最大的莫過於當地政府。

 棉紡廠失火案,一共死了二十三個職工,其中,只有他們家是父母雙亡。

 這一點,足夠特殊。

 另外,李傑是聾啞人,這也是一項優勢。

 憑借這兩點,市委機關絕不會撒手不管,畢竟,普通的小孩,可不知道向市委機關求助。

 而且,去過市委,李傑還會帶著沈默去松和日報。

 八十年代末,紙媒就是無冕之王。

 誰也不敢忽視報紙的影響力,哪怕是當地的政務機關,也不行。

 李傑要讓全市的人都知道沈棟梁的‘真實面目’,如此一來,至少可以爭取到三四年的‘震懾期’。

 等到三年之後,即便他們姐弟被公眾遺忘,他也不再擔心沈棟梁搞什麽小動作。

 只要沈棟梁敢伸手,他伸了哪隻手,李傑就剁了哪隻手。

 【好。】

 半晌,沈默回了一個‘好’字。

 【走。】

 李傑牽著沈默的小手,大步流星的往市委大院走去。

 這一次,他們只能用走得。

 沒辦法,誰讓他們兩個兜裡都沒錢呢。

 好在棉紡廠距離市委機關不是很遠,只有三四公裡的路程,即使走得慢一點,一個小時也能趕到。

 途中,李傑和沈默的組合也吸引了一部分路人的關注,但也就那樣。

 這年頭,小孩子單獨出門,並不算什麽稀奇事。

 約莫一個小時後,兩人來到了江陽路上的市委機關。

 不過,市委大院的門,不是那麽好進的。

 市委到底不是市民中心那樣的公共辦事處,非公務性質的來訪,必須要登記入內。

 李傑和沈默在市委機關的門口站了一會,門口的保安大爺背著手來到了他們面前。

 “兩位小朋友,你們是誰家的孩子啊?”

 雖然大爺的神色很和善,但沈默還是微微往後退了一步。

 自從父母死後,沈默變得越來越內向。

 這時,李傑上前一步,又來了一套啞巴三連。

 先指了指嘴巴,發出阿巴阿巴的聲音,然後又指了指耳朵,搖了搖頭,最後,做出握筆的姿態,在空氣中寫寫畫畫。

 看到這一幕,老大爺的粗眉毛慢慢皺起了起來。

 他在市委機關當了三十幾年的門房,雖然他不敢說認識所有人,但市委裡有名有姓的人,他基本都認識。

 據他所知,市委機關裡好像沒有哪家的孩子是聾啞人。

 “跟我來吧。”

 老大爺丟下這句話後,也不管李傑聽懂沒聽懂,徑直轉身往門衛室行去。

 李傑見狀連忙拉著沈默跟了上去,步行的過程中,他發現老大爺的腿腳好像有點不太利索。

 對方走起路來,深一腳淺一腳的,雖然症狀很輕微,但這種事哪能逃得過李傑的眼睛?

 這人的右腿早年間應該受過傷。

 不一會兒,他倆跟著老大爺走進了門衛室,隨後,老大爺從抽屜裡掏出一遝信紙以及一支圓珠筆。

 顯然,他看懂了李傑的‘手語’。

 接過圓珠筆,李傑立刻站在桌子前,寫出了來意。

 【爺爺,你好,我們是棉紡廠家屬,上個月,我們的爸爸媽媽都死在了火災中……】

 看到這行字,老大爺心中一震,隨後他看向倆人的眼神中不由多了幾分憐憫之色。

 【爸爸媽媽死了,我們很傷心,不過,上級領導很重視,給了三千塊的撫恤金。】

 【但!】

 寫到這裡,李傑故意加重了寫字的力道,圓珠筆的筆頭當即劃破了信紙。

 【我們家的一個親戚,我爸爸的堂弟沈棟梁,以收養我姐姐的名義,代領了撫恤金。】

 【大爺和大娘嫌棄我是聾啞人,把我送去了孤兒院】

 【他們不僅分離了我們姐弟,而且收養我姐姐之後,還虐待我姐姐,經常打我姐姐】

 【直到現在,我姐姐背上的傷還沒有好透。】

 看到這裡,老大爺再也遏製不住心中的怒意,怒聲喝道。

 “混帳!”

 他這一聲暴呵,倒沒有嚇到李傑,因為李傑聽不到, 反而是一旁的沈默被嚇得一抖。

 只見沈默的嘴巴瞬間癟了起來,眼眶中也盤起了一堆小珍珠,眼瞅著就要掉下來了。

 此刻,老大爺暫時還沒有注意到快哭的沈默,他正在氣頭上,那張滿是皺紋的臉,都被氣的直抽抽。

 這個沈棟梁,簡直是豬狗不如!

 堂兄弟死了,留下一對兒女,對方最先想到的不是關照,而是奪取人家的撫恤金。

 事後,收養也搞區別對待!

 怎麽?

 聾啞人就不是堂兄弟的血脈了?

 還有,收養了人家的女娃娃,不好好對待就算了,還打人家娃娃?

 人家娃娃的父母,屍骨未寒,你沈棟梁就這麽對待人家的娃娃?

 良心,被狗吃了嗎?

 老大爺年輕時是上過戰場的軍人,年的時候,負傷退到了後方,再之後,他就回到了老家松和市。

 上級機關考慮到他的貢獻,本來是準備安排他去機關單位的,但老大爺不願意。

 最後,老大爺自己選擇了門衛的工作。

 他這一乾就是三十多年,市委的班子都換了好幾屆了,他還在堅守著崗位。

 期間,也有領導準備讓他去辦公室工作,但老大爺卻是不為所動。

 許久,老大爺從憤怒中回過神來,他抓起李傑的胳膊,領著倆孩子就往市委大樓走。

 “走!”

 “爺爺今天給你們討個公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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