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遠處,聽到老房子這邊的動靜,一個胡子拉碴的年輕人從房間裡探出半個腦袋。
看到李傑白嫩嫩的面龐,許靈均立馬就想到了一件事。
來新人了?
他在牧區呆了兩年多,太清楚這邊的情況了,正常人在牧區,肯定是曬得黑黢黢的。
像李傑那樣白淨的,肯定是新來的。
不過,大隊書記對他的態度,可真好。
稍微看了兩眼,許靈均就縮回了腦袋,這些事啊,跟他都沒什麽關系。
畢竟,誰讓他是個五類呢。
連大隊裡的小孩子,都不願意離他太近,那些稍稍大一點的孩子,有時候還會圍著他,笑話他。
許靈均從小的家境很小,算是含著金湯匙長大的,打小就沒受過什麽苦,日常生活中,那些叔叔阿姨看到他,都是帶著笑臉。
但他的父親……
算了,不想也罷,那個拋妻棄子的男人,是他回憶裡的傷痛。
他的厄運,有一大半都是他的家庭帶來的。
現在的他,非常憎惡自己的出身。
(解釋一下哈,現在的許靈均,還不是電影后期的,心裡有怨恨,也很正常,畢竟,誰也不是聖人)
然而,人是無法決定自己的出身的,既然生在了這樣的家庭,他就得面對種種結果。
“唉。”
半晌,漆黑的小屋內,響起了一聲充滿無奈的歎息。
睡吧。
睡吧。
只要睡著了,就什麽都沒了。
只是,有些時候越想睡,反而越睡不著,尤其是老房子那邊傳來的聲音,直讓許靈均難以入眠。
他聽到了大隊書記的笑聲,也聽到了郭碥子的說話聲。
還有,還有大隊書記媳婦的聲音,對方好像是過來送吃的。
聽到這些,許靈均不由想起了自己來時的場景。
他來的時候,孑然一身,接他的人,也是老郭,只是,兩人一路人都沒什麽交流。
老郭當時好像有點怕他,而他自己,那時候正沉浸在悲傷之中,根本就沒心思和旁人答話。
之後,來到大隊,也是大隊書記負責接待他的。
從始至終,大隊書記的表情都是冷冷淡淡的,冷淡的發問,冷淡的帶他。
這房子倒是和那邊的老房子一樣,都很破。
許靈均是資本家出身的大少爺,何曾住過這種地方,當時看到住的地方,他的心裡崩潰極了。
另一邊。
老房子裡,李傑和大隊書記,還有老郭坐在一張折疊桌旁邊。
當然,這桌子,是李傑帶過來的,老房子裡除了一張炕之外,什麽家具都沒有。
此時,桌上擺了一瓶汾酒,一疊花生,以及一大盆面片子。
酒和花生是李傑自帶的,面片子是大隊書記媳婦送過來的。
面是手撕羊肉面,擱在牧區,絕對不算差。
雖然不是新鮮羊肉,但風乾羊肉反而有一種別樣的鮮美,李傑只是掃了一眼,就認出了這是羊腿肉。
黑黑的羊腿肉被撕成一條一條的,被熱水一煮,那香味,別提了。
“來,書記,郭老哥,我敬你們一杯。”
李傑大馬金刀的坐在桌子前,舉起搪瓷缸子道。
“以後,就麻煩你們了。”
“嗐,小高啊,你這說的什麽話。”
大隊書記樂呵呵的舉起搪瓷缸子,一拍大腿。
“什麽麻煩不麻煩的,要我說,以後隊裡的孩子,還得麻煩伱。”
“這樣,今天我先借花獻佛,敬你一杯,等過兩天,我請你和弟妹,一塊去我家喝酒!”
酒,確實是促進交流的好東西,這不,還沒喝上,大隊書記就一口一個小高,一口一個老弟、弟妹了。
其實,大隊書記是知道秦楠的身份的。
但也是在乎一點。
他們這窮鄉僻壤的,上面的人一年到頭也來不了一回。
再說了,即便來了,只要統一好口徑,也不是什麽難事。
他們大隊總共幾十戶人家,一百多口人,誰敢往外亂說?
“好!”
李傑一口應了下來,有來有回才叫交情,和大隊書記搞好關系,絕對是最快的融入方法。
言罷,李傑端起缸子,深深地悶了一大口。
當他放下缸子的時候,大隊書記看到缸子的水位下降了一半,不由豎起大拇指。
“老弟,你這酒量,可以啊!”
“對咱們草原漢子的脾性!”
“哈哈。”
說著,他也悶了一大口,喝完之後,他咂了咂嘴。
“好酒就是好酒。”
“這味道,就是不一樣。”
老王喝得很爽快,但剛剛喝下去沒多久,他的臉色就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變得紅潤起來。
用滿面紅光這個詞來形容,絕對合適。
一旁,老郭也幹了一大口,雖然他酒量不好,但酒桌上輸人不輸陣。
老王和‘小高’都幹了,他怎麽能不乾?
“嗝!”
他這一口氣喝完,酒勁躥了上來,忍不住打了個酒嗝。
“哈哈。”
看到這一幕,老王笑著拍了拍他的肩頭。
“老郭,你那點酒量,就喝慢點。”
“碰到好酒了,別跟豬八戒吃人參果似的,三兩口就幹了,到時候連味道都嘗不出來。”
“去你的!”
老郭瞪了他一眼:“就你能!”
與此同時,秦楠正亦步亦趨的跟著大隊書記的媳婦往大隊書記家裡走著。
“小秦啊,你這姑娘長得可真俊!”
老王媳婦笑呵呵的看著秦楠,她這話,還真不是奉承,而是發自內心的。
生活在草原上的牧民,不論是男人,還是女人,每天都是風吹日曬的,皮膚自然是黑黑的。
而秦楠白白淨淨的,臉上皮膚嫩的都能掐出水來,放眼十裡八鄉,也是獨一檔的。
一白遮百醜,何況秦楠本來長得還不醜,如此一來,當然是很惹眼。
老王媳婦的熱情,讓秦楠稍稍有點不適應,她是那種慢熱的人,一上來就這麽熱情,她真不習慣。
所以,她只是淺淺一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