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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天萬界之大拯救》第19章 冷小兵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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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
 回市局的路上,李傑忽然接到了冷小兵的電話。
 “夏木,你在哪呢?”
 “冷隊,我正在回去的路上,大概還有十分鍾左右就到局裡了。”
 “好,到了局裡,立刻到我辦公室來一趟。”
 “是。”
 另一邊,掛到電話後,冷小兵又繼續俯首在筆記本上寫寫畫畫。
 具備一定的醫療知識
 有渠道拿到麻醉劑以及肌松類藥物
 年齡,35-45歲之間
 醫生,家境不錯,具備玩攝影的條件
 會攝影?
 手上是否有燙傷?
 失蹤日期,2000年9月15號?
 得!
 得!
 冷小兵眉頭緊蹙,一隻手的關節不停的敲擊著桌面。
 越是調查,沈海洋的嫌疑就越大。
 一個人突然莫名其妙的失蹤,而且一失蹤就是十七年,僅僅是因為私奔,實在是有點說不過去。
 這個理由,太蹩腳了。
 2000年9月15號,專案組在做什麽?
 冷小兵耐心的回想著當年的情況,他在想,是不是因為專案組的什麽動向,讓沈海洋有所察覺。
 然後驚到了他,以至於讓他認為自己已經暴露在警方的視線下了。
 所以,他才丟下還在上學的女兒,獨自一人跑路了。
 可仔細一想,冷小兵也沒想到什麽特別的事,當年他出警是因為接到了報警電話。
 後來,他們也順著報警電話這條線索去查了。
 ‘不對!’
 ‘等等!’
 ‘電話!’
 那部電話!
 (這裡稍微有點改動,

原劇裡冷小兵和夏木是從當年的小賣鋪老板哪裡拿到的電話。
 其實,這一點有點不合情理。
 ‘嫌疑人’用這部電話報過警,並且在話筒上留下了一個殘缺的指紋。
 顯然,這部電話是重要證物之一,警方應該將其收走的,但劇裡卻沒將電話取走。
 另外,眾所周知,2000年左右時,座機已經具備來電顯示功能,去電也能查到,電話機裡的芯片都有記錄。
 按照常規辦案流程,即使警方將電話還給了電話所有人,也應該事先提取好指紋以及內部存儲的來電與去電號碼。
 因為以前的電話存儲空間有限,一旦超過內存就會自動覆蓋之前的號碼)
 一念及此,冷小兵立刻起身去了檔案室,調出了當年夏金蘭遇害的卷宗,然後在卷宗中找到了兩頁印滿了電話號碼的檔案。
 這裡面所有的電話都是當年那個小賣部撥出去的電話。
 當看到其中一頁時,冷小兵忽然發出了一聲輕咦。
 裡面有個號碼,似乎有點眼熟。
 他好像在哪裡看到過。
 下一秒,冷小兵掏出手機,打開相冊,看了一眼沈海洋失蹤案的受案登記表。
 這是他之前拍下來的。
 只見登記表上聯系方式那一欄,赫然寫著一個電話號碼。
 278037。
 而這個號碼同樣出現在了當年那部電話裡。
 “大意了啊。”
 望著手上的號碼頁,冷小兵喃喃自語了一句。
 278037這個號碼排在了110之後的第四個。
 因為那部電話是公用電話,警方並沒有特別關注這台電話撥出去的所有號碼。
 其實,之所以忽略了這一點還有一個原因,據當年那位小賣鋪的老板而言,凶手只在那裡打過一個電話。
 也就是那個報警電話。
 ‘等等!’
 猛然間,冷小兵察覺到了一絲不對勁。
 這裡有漏洞!
 ‘凶手’是多麽謹慎的一個人啊,犯案五起,現場從未留下過足跡、指紋、毛發、皮屑等線索。
 如果說‘凶手’報警是為了挑釁警察,這種可能倒是勉強能說得通。
 但以‘凶手’的謹慎,絕不會留下自己家裡的電話。
 而且是在撥打報警電話過後沒多久,再一次撥打了家裡的電話。
 這不合情理!
 冷小兵清楚的記得,當年接到報警電話的時間是9月4號上午11點50分。
 從接到報警電話到出警,再到抵達現場,中間的時間絕對沒有超過十分鍾。
 2000年左右,小賣部通常都兼職公共電話亭,不過印刷廠家屬院附近住著的都是印刷廠的工人。
 中午大部分都在上班,那附近的人流量並不大。
 報警電話是11點50分打的,然後又有三人撥打過電話,再之後才是278037這個號碼。
 四個電話,間隔總歸有個十來分鍾吧?
 如果是這樣的話,也就是說,沈海洋在給家裡撥打電話時,他們已經趕到了現場?
 這時間上,有問題!
 那時,‘凶手’正在夏金蘭家裡作案呢,哪有時間去樓下打電話?
 當然,這一切只是冷小兵的推測。
 保不齊那一天,在小賣鋪打電話的人很多,四個電話或許在五分鍾之內就撥打完了。
 如此一來,沈海洋仍舊有足夠的作案時間。
 可是,他為什麽要在作案的時候給家裡打電話?
 這不合情理啊!
 而且事後還容易暴露身份。
 這樣的操作,不太像是一個心思縝密的凶手做出來的。
 倘若海舟案的凶手真的這麽不注意,警方早就抓住他了,哪會逍遙法外十幾年?
 難道之前的猜測都是錯的?
 沈海洋並不是凶手?
 凶手,另有其人?
 或者說,沈海洋認識凶手?
 他發現了凶手的秘密,或者說他知道凶手正準備殺人,可他本人又不敢親自去阻止凶手作案。
 畢竟,他是一個孩子的父親,父女倆相依為命,假如他出了什麽意外,女兒就徹底變成孤兒了。
 因此,他希望借助報警,然後由警方出面製止凶手。
 若是這樣的話,邏輯上倒是說得通。
 冷小兵當年也覺得那個報警電話有點奇怪,當他趕到現場時,凶手正在給受害者拍照呢。
 顯然,他們趕到現場時,凶手仍然沒有離開現場。
 他本來是有機會擊斃凶手的,如果他當年開了那一槍,夏金蘭若是及時就醫,或許也不會死掉。
 換一個思路,如果報警電話是凶手打的,凶手知道警察會出警,根據路線也不難測算出警方抵達現場的時間。
 知道警方十分鍾會到,凶手為何不離開現場?
 反而等著警方上門?
 難道他不怕警方來的人多?
 難道他不怕出警人手上的槍嗎?
 難道他不擔心被抓嗎?
 這已經不是挑釁不挑釁的問題了,而是傻不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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