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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天萬界之大拯救》第292章 關稅
承明殿。

  寇準今天入宮主要是為了匯報市舶司一事。

  此前,朝廷對市舶司不是很重視,以致於管理制度也跟著混亂。

  比如,征稅一事,廣州市舶司對於抵宋的蕃商,所有貨物都是統一的抽解(征稅)標準。

  不論貨物價值高低,全都是十成抽一成。

  其實,十稅一的稅率並不算太高,畢竟海貿獲利豐厚,但全都采用統一標準征稅,也有壞處。

  海外蕃商通常只會販售價值相對較高的貴重物品。

  似糧食、稻種之類的東西,根本就無人問津。

  朝廷現在推廣的佔城稻,最早便是閩地的商人帶回大宋的。

  但引入佔城稻,並不是有意為之,而是意外的產物。

  由民間自發的行為,效率明顯會低一些。

  如果由官方出面,負責引導,效率肯定會高很多。

  一如海貿,嘗過海貿甜頭的商賈,即便不用朝廷引導,也會深度參與。

  然而,對於那些沒有參加過海貿的商賈,如果單純靠口口相傳,對方多半不會全信。

  起初,寇準不是很明白,為什麽陛下要推行海貿。

  哪怕陛下點撥過,他還是不太明白。

  直到最近,看到京中酒肆的盛景,寇準方才恍然大悟。

  君子重義,小人重利。

  天底下絕大多數人都是重利的人,士農工商,商之一道,利最重。

  官家推行海貿的根本原因,是為了將那些土財主從土地中解放出來。

  海貿雖然風險不小,但利潤卻足夠高。

  至於,具體高到什麽程度?

  高到足以讓人忽視風險的程度。

  種地的那點收入,壓根就沒法和海貿相比。

  當然。

  土地收入,有一個海貿無法比擬的地方。

  穩定!

  除了遇到災年,土地收入基本不會產生什麽波動。

  想要引導地主們轉向商貿,誘之以利,是必須的。

  不過,單純的利誘,肯定是不夠的。

  相關的配套政策,也必須跟進。

  而這,便是寇準今天的匯報內容。

  “參見陛下。”

  一番見禮後,寇準和章得象依次落座。

  “寇卿,中書呈上的劄子,朕看了。”

  “不過,有幾點,需要改進一二。”

  “請陛下示下。”

  李傑沒有客套,直言道。

  “首先,聯合出海的提議,不錯。”

  “雍熙年間,太宗皇帝亦曾下詔,遣內侍八人,齎敕書、金帛,分四綱,各往海南諸藩國,勾招進奉,博買香藥、犀角、象牙等物。”

  “然,海外諸藩,小國無數。”

  “隻遣八人,太少,十六人,亦是不多。”

  “朕以為,當以數艘千料大船為主,再配以十數艘四百料戰船為輔,遣百十人,分派南海諸番,揚我大宋之威。”

  料,是船隻的一種計量單位,一千料換算成現在的船舶噸位,大概在五百噸左右。

  五百噸,擱在後世,只能算是小船中的小船。

  但拋開時代談噸位,就是耍流氓。

  此時,船舶噸位能夠達到五百,放在港口,絕對是鶴立雞群般的存在。

  另一邊。

  一聽官家要派數艘千料大船,寇準不禁感到有些頭疼。

千料的大船,朝廷根本就沒有啊。

  也不怪寇準頭疼,畢竟,朝廷並不怎麽重視大海,太宗皇帝雖然派了使臣出使南海。

  但也就那麽一次。

  因為這麽做,虧本。

  雍熙年間的出海,更多是朝貢性質的貿易,是典型的厚賜薄貢。

  宋太宗也就搞了那麽一次,然後便再也不搞了。

  到了真宗朝,宋真宗對於海洋,更加沒了興趣。

  上面都不重視,還能指望下面人把海洋當回事?

  忽視海洋,自然也不會重視造船。

  太宗朝,大宋官方還有幾艘大船,只是,那都是幾十年前的事了,現在的大宋,連一艘千料海船都沒有。

  登州那邊倒是有海軍,但登州的海軍,也只在近海活動,最大的戰船也不過六百料。

  眼見寇準面露愁色,轉念一想,李傑就大概猜到了原因。

  “寇卿,可是苦惱朝中無船?”

  “陛下慧眼。”

  李傑笑了笑:“朝廷的確沒有,但不代表民間沒有,寇卿完全可以向廣州、兩浙海上租調海船。”

  “當然。”

  “租調海船,除了必要的租金之外,朝廷還可允諾,凡是願意接受租調海船的海商,皆可參與此次南洋之行。”

  沒錯。

  李傑有意提前來一次大宋版的‘鄭和下西洋’,並且此次南洋之行,也不全是官方行為。

  】

  官民混製,齊下南洋。

  官方帶著大宋的善意和許諾,海商帶著大宋的瓷器、絲綢、茶葉等物品。

  租調民船?

  這確實是寇準未曾設想過的路。

  在傳統士大夫眼中,擾民,絕對是禁忌之一。

  如果推行的政策擾民了,不僅會損失民意,同時也會成為政敵攻訐己方的黑料。

  沉吟片刻後,寇準覺得征調似乎還不錯。

  畢竟,造船是需要時間的,尤其是造千料以上的巨船,動輒以年為單位。

  直接征調民船,確實是短期內的最佳辦法。

  “陛下聖明。”

  李傑見狀微微點頭,繼續道。

  “其次,關於征稅一事,也得改一改。”

  “蕃商入宋的商貨中,大多都是香藥、犀角、象牙等貴重物品, 對於這類物資,依舊延續過去的十抽一稅率。”

  “不過,如果是糧食、稻種之類的關乎民生的商貨,可酌情減免部分,二十抽一,即可。”

  “另外,本朝的瓷器、綢緞、茶葉等物品,銷往蕃國,同樣需要征稅。”

  “稅率同樣是十抽一。”

  “當然,初期可以適當放寬一點,雖然稅率依然是十抽一,但待到來年,朝廷可以退還部分。”

  聽到先收再退,寇準著實有些不太理解。

  這麽做,不是多了一道手續嗎?

  多了一道手續,也就意味著需要專門派人處理退稅的事。

  不過,很快,寇準就明白了這項政策的深意。

  雖然多了一道手續,但稅率的基準十稅一,已經定下了。

  退稅,只是激勵手段之一。

  待到海貿日趨擴大,到時候這項政策就能收回了。

  (ps:有文獻考據,宋代的海貿,的確是雙邊收稅的,而這,也是寇準沒有反對出口稅的原因。

  不過,北宋時期朝廷對海貿不太重視,管理很是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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