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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頌》第四百九十章 我寇季……被秀了……
  寇季果斷搖頭。
  移動靶,可不是劉亨那種練習了沒幾天的槍法能夠打得中的。
  而且死囚一旦坐上了馬背,一定會瘋狂的往外衝。
  劉亨用的是短筒火槍,近距離還行,遠距離就懸了。
  以寇季對騎兵的了解,騎兵一旦開始衝鋒,速度十分快。
  眨眼的瞬間,就能拉開近丈的距離。
  必須用長筒火槍應對。
  “我試試,不行再找陳大頭?”
  劉亨見寇季搖頭拒絕,趕忙道。
  寇季盯著劉亨,認真的道:“聽命令!”
  劉亨長歎了一聲,訕訕的將抽出了半截子的火槍,重新塞進了懷裡,派人去宮殿外召陳大頭。
  片刻以後,
  陳大頭抱著一根長筒火槍,出現在了宮殿內。
  陳大頭,人如其名。
  腦袋大,身軀卻並不魁梧。
  他那個大腦袋,十分引人注目。
  一雙賊溜溜的眼睛,進了殿內以後就四處亂瞟。
  瞧見了寇季身邊的美人以後,愣了一下,迅速的將目光落在了其他人身上。
  他如同一個賊偷一樣,目光閃爍著,走到了寇季面前,躬身施禮,“小少爺,您找小人?”
  寇季瞪了這憨貨一眼,“還不向青塘侯施禮?!”
  陳大頭有些不情不願的向角廝羅拱了拱手。
  青塘的那些文武大臣們對此雖然有些不滿,卻也沒有開口喝斥。
  別看這憨貨地位不高,性子傲著呢。
  寇季又瞪了陳大頭一眼,指了指穿戴上了皮甲的死囚,道:“稍後此人會策馬狂奔,你需要在他跑出十丈以後,舉槍射殺他。”
  “十丈?!”
  陳大頭傲然的挺起胸膛,道:“小人可以讓他先跑三十丈。”
  寇季冷笑了一聲,“你倒是夠自信的。若是他跑出去了三十丈,你打不中呢?”
  陳大頭傲然道:“那你就砍了小人。”
  寇季冷哼道:“罰你半年不許吃肉。”
  陳大頭聽到這話急了,“小少爺,別啊……半年不許吃肉,那是會死人的。”  寇季冷哼了一聲,沒有說話,陳大頭卻纏著寇季,讓寇季換一個條件。
  安子羅在這個時候,悄無聲息的放了那個罪囚去騎馬。
  陳大頭有些目中無人,所以安子羅有心教訓一下陳大頭。

  反正‘炮仗’就在哪兒,一次試射不成,還有第二次。
  牢房裡死囚多的是。
  然而。
  安子羅根本不知道陳大頭這憨貨有多精明。
  這廝雖然背對著那個死囚,可在那個死囚邁步往外走去的時候,他已經開始悄悄默默的往火槍內裝彈。
  等那個死囚坐上馬背的時候,他已經裝彈完成。
  死囚策馬而出。
  陳大頭這憨貨還纏著寇季在嘀咕。
  寇季知道,這憨貨是學壞了,學會了炫技,學會裝逼打臉了。
  “啪~”
  死囚坐上了馬背以後,甩了一下馬鞭,騎著快馬,瘋狂的往外衝去。
  胯下的馬兒如同箭矢,猛然竄出,眨眼的時間,躍到了一丈開外。
  急促的馬蹄聲,從殿外,傳到殿內。
  一丈。
  五丈。
  十丈。
  ……
  二十丈。
  二十五丈。
  ……
  三十丈。
  ……
  當死囚騎著馬跨出了三十丈外的時候,寇季下意識的皺起了眉頭。
  長筒火槍,殺傷力雖然強。
  但是火槍終究是火槍,有效射程並不長。
  三十三丈,是目前長筒火槍的有效射程的極限。
  超過了三十三丈,那就得隨緣了。  角廝羅,以及一眾青塘文武們,精神一直緊繃著。
  眼看著那死囚,騎著馬奔出了三十丈以後,陳大頭還沒有任何動作,他們皆露出了失望的神色。
  等到死囚策馬奔出了三十三丈外以後。
  角廝羅等人徹底失望了。
  弓箭的有效射程,在二十五丈左右。
  超出了二十五丈,就只能用強弓、重弩,才能做到有效射殺目標。
  然而。
  超過了三十三丈,在沒有工具輔助的情況下,人眼看到的目標就開始變得渺小。
  即便是能看見,能射中,也未必能夠射死。
  強弓、重弩、床弩等有效射程多大百丈以上的重型武器,到了戰場上,大部分都是在敵軍洶湧衝過來的時候,隨緣射殺的。
  因為敵人夠多,所以只要將弩箭往人多的地方射過去,總能射到人。
  鮮有人能在超過了三十三丈以後,指哪兒射哪兒。
  寇季眼看著死囚奔出的三十三丈外,一路衝到了三十五丈,瞪起了眼準備喝斥陳大頭。
  就在他準備開口的時候,聽見了陳大頭嘿嘿一笑。
  “嘭!”
  寇季回過頭的時候,就看到了長筒火槍槍管裡噴出的火焰。
  陳大頭這個憨貨,開槍了。
  目光卻盯著他。
  不看目標,能射中?!
  寇季快速的往外看去,就看到了策馬狂奔的死囚,從馬背上跌落到了地上。
  寇季瞪起了雙眼,看向了陳大頭。
  陳大頭靦腆的笑道:“小少爺,超過了三十三丈,小人就算盯著目標,也不一定能打中。但是小人發現,小人憑著耳聽,判斷馬的位置,判斷馬的速度,以及馬在快速奔跑的時候,人在馬背上下伏的姿勢,可以射殺三十三丈外的目標。
  不過,這一招超過了四十丈,就不靈了。”
  寇季瞪起眼,沉聲質問道:“鐵蛋超過了三十三丈,就會飄,你知不知道?!你還盲射?!你信不信我戳瞎你,讓你用耳朵聽一輩子?!”
  陳大頭似乎沒聽到寇季威脅的話,他覺得,他打中了,寇季後面威脅的話,完全沒必要聽。
  他對自己的射術很有信心。
  他僅憑耳朵聽,就能打中山林裡那些只有巴掌大的鳥兒。
  打一個目標龐大的人,輕而易舉。
  他更多的關注點,在鐵蛋會飄的事情上,他驚喜的不能自已的喊道:“小少爺,您居然知道鐵蛋飛出去三十三丈以後會飄?!小人還是摸索了很久以後,才發現這一點的。
  小人發現了這一點以後,就嘗試了一些弓箭的技巧,發現只要稍微將槍口往上揚一點點,就一點點。

  就能打中三十三丈以外的目標。
  不過那一點點真的很微妙,那種感覺也很難找。
  小人把這門手藝教給了那些兄弟們,可他們都掌握不了。
  ……”
  陳大頭像是找到了知己一樣,湊在寇季身邊,絮絮叨叨說了一大堆。
  寇季狠狠的瞪了陳大頭一眼。
  他發現自己被人給秀了。
  以往都是他秀別人,今天居然被別人給秀了。
  豈有此理。
  不過陳大頭這憨貨,真的很有射擊天賦。
  若不是這憨貨力氣不夠大,拉不開強弓、重弩,估計早就被人撿走了。
  寇季又瞪了陳大頭一眼,“我自己造的東西,是什麽樣子,我自己能不清楚?速速滾蛋!”
  陳大頭聽到這話,急忙道:“別啊!小少爺,您看在我立功的份上,能不能賞一點肉吃?!”
  “沒有……”
  “那您再給小人發一點兒火藥和鐵蛋……”
  “八盒,近千的鐵蛋,這麽快就用完了?!”
  “練小人這門手藝,廢鐵蛋。”
  “回去找你們老大領。”
  “得嘞……小人告退。”
  “……”
  寇季打發了陳大頭這憨貨,回過頭看向角廝羅等人的時候,就看到了角廝羅等人微微張著嘴,目光直直的盯著殿外。
  寇季也向殿外望去。
  就看到了殿外有兩個青塘勇士,抬著那個從馬背上跌落的死囚,快速的跑進了殿內。
  陳大頭那廝抱著長筒火槍路過那個死囚的時候,瞧著死囚脖子上的血洞,皺了皺眉頭,嘴裡嘀咕了一聲。
  “打偏了一點點……想打頭的……卻打中了脖子……這門手藝還得練……難怪小少爺不給我肉吃……肯定是看出了我手藝還沒練到家……”
  寇季沒有聽出陳大頭那個憨貨的嘀咕。
  他一直盯著角廝羅等人的神色。
  等到兩個青塘勇士抬著那個死囚出現在了殿內以後。
  角廝羅匆匆的離開了座位,其他青塘文武也離開了座位,齊齊湊到了那個死囚面前。
  死囚已死,脖子上面有幾個血洞,血洞爛成一團,裡面還有黑血滲出。

  角廝羅等人,齊齊瞪大眼,張大嘴,顯然是被震懾到了。
  他們中間大多數人,皆是在馬背上長大的,皆精通箭術,明白在三十三丈外,精確的射殺一個目標,有多難。
  殿內的青塘人當中,只有安子羅,以及王前近衛統領,開強弓,才能做到。
  然而。
  寇季的手下,一個並不魁梧的人,看著也不像是天生神力的人。
  僅憑著一杆小小的鐵桶桶,就做到了。
  角廝羅等人的目光很毒辣。
  他們可以輕易的判斷出,陳大頭手裡拿著的長筒火槍,並不重,甚至可以說很輕,即便是殿內最小的那個十三歲的嬌滴滴的姑娘,都能拿得起。
  也就是說,這種強悍的武器,人人都能拿得起。
  只需要熟練的掌握那種武器,人人都能上陣殺敵。
  全民皆兵,似乎不是一件嘴上說說的事情。
  而更重要的並不是武器的本身,而是武器本身帶來的變化。
  訓練一個合格的勇士,需要很久很久。
  而比勇士更猛的悍卒,卻不是能培養出來的,而是需要戰場的磨練,不斷的磨練,需要的時間更長。
  有些人,也許一輩子也不可能成為悍卒。
  更多的人,則死在了磨礪的路上。
  所以悍卒在軍中十分珍貴。
  往往一支萬人的兵馬,其中精兵也許只有三四千,悍卒也許只有數百人。
  可有了這種武器以後,只要稍微訓練一下,就能讓每一個人踏上戰場。
  經歷幾次磨練,就能磨礪出戰鬥力不輸給精兵的兵馬。
  雖說難以媲美悍卒。
  但卻能媲美精兵,已經很不錯了。
  精兵可是軍隊作戰中的中堅力量。
  精兵的訓練時間被大跨度的縮短,精兵的數量也會急劇上升。
  青塘若是掌握這種利器,那青塘的精兵數量,就會成倍數增長。
  到時候何懼西夏?
  何懼遼國?
  何懼……
  宋國還是得畏懼一下,因為這東西是宋人造出來的。
  回憶寇季剛才說過的話,宋國似乎還有比這更厲害的利器。

  總而言之,這東西若是被青塘掌控,那青塘稱霸西域,指日可待。
  角廝羅和自己的文武大臣們對視了一眼,皆看到了對方目光中的震撼和堅定。
  角廝羅暗中點了點頭。
  眾人齊齊將目光從那個被打死的死囚身上收回。
  角廝羅鄭重的看向寇季,沉聲道:“大宋不愧為天朝上邦……”
  寇季很滿意角廝羅的態度。
  這證明角廝羅被震懾到了。
  後面借兵的事情,就好談多了。
  寇季就像是什麽也沒發生一樣,淡然的笑道:“青塘侯也是大宋之臣,大宋的東西,也是青塘侯的東西。”
  聽到寇季這話,角廝羅並沒有反駁。
  反而笑容燦爛的點點頭。
  若寇季在展示火槍之前,說出這話,角廝羅一定會淡然一笑,不做任何表示。
  青塘的文武們,會追著寇季口誅筆伐。
  但如今寇季展示了火槍,讓角廝羅見識到了火槍的威力。
  角廝羅自然十分願意承認自己是大宋之臣。
  別說讓他承認自己是大宋之臣了,就算讓他上表一封,稱呼趙禎那個比自己小很多的官家一聲乾爹,他都願意。
  只要大宋能將火槍的製造工藝給他。
  最好大宋能直接造好,給他送過來。
  面子對角廝羅而言,無關緊要。
  早在他被宗哥僧李立遵挾持的時候,他就已經沒有了面子。
  這些年,他別的沒學會,隻學會了一件事。
  拳頭才是硬道理。
  只要能讓他的拳頭變強,他不在乎任何顏面。
  只要他的拳頭夠強,任何丟掉的顏面,都能找回來。
  遼皇耶律隆緒厲不厲害,強不強?
  厲害!
  強!
  他認韓德讓當乾爹的事情, 眾所周知。
  他乾爹和他親娘同榻的事情,眾所周知。
  誰敢在他面前將此二事當成恥辱說?

  沒人敢。
  敢說的都成了他鐵蹄下的肉泥。
  剩下的皆是一些跪在他面前,喊他大哥,或者乾爹的人。
  所以面子不面子的,根本不重要。
  拳頭大,才是硬道理。
  “寇吏部,此物……”
  角廝羅剛剛開口。
  寇季果斷打斷了他的話,笑道:“此物名叫火槍,最大的特點,就是隔著老遠的距離,就能將敵人一擊必殺。
  遠勝於弓箭。
  一個合格的弓箭手,需要從上百人中挑選。
  需要磨練一年以上,才能成為合格的弓箭手。
  而此物,人人皆可使用。
  只需要一日,便能駕馭。
  僅需要不到一個月,就能媲美合格的弓箭手。”
  “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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