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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之偉大舵手》第六百零七章推銷
葉向高道:“米督計劃怎麽做到這一點呢?”

米柱道:“南洋!”他讓人拿來了萬國堪與圖,在澳洲和南洋一指,說道:“大明既然己無閑田,這裡地大物博,就將百姓往這裡遷移。”

葉向高道:“下南洋?”

米柱道:“正是!”

在元明時期將東南亞一帶稱為南洋,其地理范圍大致包括馬來群島、菲律賓群島、印度尼西亞群島,有些具體時候也包括中南半島沿海、馬來半島等地。

唐宋以後,隨著相關技術的進一步的發展,尤其是羅盤針的發明、造船技法的提高、氣象的偵測、地圖的繪製、航路的勘探以及華夏東南沿海地區手工業和商業的日益繁榮,這些進步與演變均為海外貿易事業的深化發展創造了有利的條件。

另外,明代浙閩廣地區的土地兼並十分激烈,尤其福建地區可謂是“三山六海,田居其一”,浙南廣大地區也是“山多田少”,可供開墾的荒地不多山,失掉土地的農民經常流離失所,外出經商或務工是一條較好的謀生道路。而在這些外出謀生者中,又有不少具備資本的人積極參與到了海外生活和海洋貿易。福建、廣東成為前往南洋移民的主要輸出省份。

華夏歷代不斷有移民走向海外,出海謀生的人到南洋去的最多,尤其有明一代,大量漢族移民湧入該區域謀生、定居,歷史上稱之為下南洋。大明朝初年,在舊港地居留的漢人約有數千人,在爪哇的杜板、蘇魯馬益和新村等地也有中國人數千家。除去舊港、爪哇等地外,在美洛居、勃泥、呂宋等地,都有大批的中國人定居。

到了萬歷,在南洋的漢人更為增多其中呂宋已多至數萬人。其中有不少娶妻生子繁衍後代,世代在南洋地區居住生活。遠道而來的漢人,把來自華夏大陸的耕作技術、史書典籍、禮儀倫理帶到南洋,極大地促進了南洋地區的發展與文化物質交流,漢族還曾在南洋地區建立過一系列的政權。

大明朝的商人把瓷器、絲綢、鐵器和金屬貨幣帶到了南洋同時收買當地的胡椒、谷米和棉花,發展了中國和南洋的商業關系。留居南洋的漢人,從華夏帶去了鐵鋤、鐵犁、製糖和采礦的工具,帶去了茶種和培植胡椒的方法,還和南洋的居民共同開發了大量的農田和礦場。縱觀大明時期,雖然朝廷屢有海禁政策,但華夏百姓前往南洋定居謀生的浪潮始終未曾斷絕。

在原版直至清代末期,仍有大量移民前往東南亞各國。遷移到南洋的華夏人對南洋的開發作出了巨大的貢獻,這些同胞中也有不少心系祖國,後來以華僑的身份支持國內革命與反侵略戰爭,毀家紓難在所不惜,成為近代華夏歷史上不可忽視的一筆。

葉向高乃福建人,當然知道什麽是下南洋,這是當地許多百姓,無奈的選擇,但這只能解決一家一戶的問題,對於解決國家級的問題,有作用嗎?

米柱道:“王朝不過三百年危機,其實就是土地和人口危機,土地集中在少數人手上,下面的百姓活不下去了,只有選擇造反,重新洗牌。”

葉向高道:“人離鄉賤,將百姓棄之海外,就是米督之良策?”

米柱道:“澳洲乃下官封地,下官有朝一日,也會前往此地,百年歸老,子孫後代,在此繁衍生息。”

葉向高道:“某以為澳洲只是名義上的封地。”名義上多封地很正常,封地遠在千裡之外,官員在朝中當官,只派家人下人在封地治理。

米柱道:“我父子己封無可封,賞無可賞,自古帝王馭下之術,

封無可封,賞無可賞,唯有賜死,我們父子不想這樣,唯有移居海外,道不行,乘槎桴於海。這是不錯的選擇。”葉向高道:“米督之意,是讓朝廷將百姓往自己封地上移?某知南洋,海路遙遠,險抯無比,百姓為什麽去?”

米柱道:“來了每人就有三十畝地,子孫世襲,代代相傳。”

葉向高道:“一人就有三十畝地,確可以吸引許多人,然而別人憑什麽信你,人處萬裡外異域,官府翻臉無情,百姓徒呼奈何?還能自己走路回來?”

米柱道:“閣老應該聽說荷蘭東印度公司?下官將采用同等的方式經營南洋。”

荷蘭人的探險船於十六世紀末期開抵印度洋,發現了南洋群島上豐富的物產和資源。野心膨脹的荷蘭人暗中發展軍工業,沒過多久,便以絕對的海軍實力向世界證明,荷蘭才是這片海域上的霸主。

在最初了解到荷蘭東印度公司時,許多人對這個名字產生了誤解,認為:該公司是荷蘭針對印度殖民行動建立的機構。顯然,荷蘭人的野心比筆者想象的更大。

荷蘭人覬覦的是整個東印度洋乃至全球的殖民地,在荷蘭人來到東印度洋之前,世界上並沒有印度尼西亞這個概念,這個詞語亦是荷蘭殖民者發明的。第一批荷蘭商人啟航後,在印度洋獲取了豐厚的收益。商人們在這片海域低價收購商品,以數倍的價格向歐洲國家兜售,荷蘭人每次交易可以獲取百分之三百的淨利潤。

然而,由於缺乏政府的管制,荷蘭商人內部產生了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的海上馬車夫前往印度洋瓜分利潤,眾多打著貿易旗號的荷蘭公司打響了商戰,各公司之間的惡性競爭層出不窮。其實這是很好理解的,天下熙熙為利而來,荷蘭人在利益面前失去了一致對外的操守,在瓜分印度洋這塊大蛋糕時殺紅了眼。

為了遏止這種行為,增加荷蘭在印度洋的收益,荷蘭本土各級政府勒令所有貿易公司完成整合,停止不必要的商業競爭。有了政府的強製政策,各荷蘭公司不得不停止商戰。隨後,所有荷蘭對外貿易公司完成了兼並和整合,終於,在十八年五月二十日合而為一,創立了荷蘭東印度公司。

葉向高作為大明帝國首輔,又是來自沿海地區,並不像方從哲這般守舊保守,對於荷蘭東印度公司,他了解得一清二楚。

大明官場上的許多官員,連荷蘭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都傻傻分不清,統一用西夷稱之。

荷蘭東印度公司遠比許多人想像中強大,是世界上第一批實行股份製的公司,公司內部以股東合股分紅為每個成員保證收益。雖然,從表面上各大外貿公司已完成整合,實際上,原本浮於表面的商戰轉入內部,股東之間仍在進行無休無止的算計。不過,惡性競爭已經停止,東印度公司的收益得到了保障,荷蘭政府樂享稅收,自然不會插手東印度公司的內部矛盾。

相比於葡萄牙、西班牙兩國的殖民行為,東印度公司無需借助宗教情懷,也不需打雞血般投入巨額的成本支出。這種一切圍繞利益行動的經營模式,使東印度公司注定成為製霸印度洋的經濟霸主。並且,根據業務地區的不同,東印度公司總共被劃分為五個分部,五個分部均圍繞阿姆斯特丹總部進行商業活動。

東印度公司的投資模式與其他國家有本質上的不同,例如:葡萄牙在每次遠航之前,只會籌集本次的航海經費。

東印度公司的股東們將資產長期儲存在公司中,循環使用,並不針對某次航海進行募資。這種投資模式間接影響了後來的公司,比如米利堅商行。

葉向高這麽了解荷蘭東印度公司,是因為米利堅商行就是仿荷蘭東印度而建,作為大明納稅第一大戶,連皇帝都參股,不了解它,就不知對手底細,了解米利堅商行,最好了解荷蘭東印度公司。

東印度公司有充足的資金,可以應對頻繁的進行遠航,東印度公司在南洋的總部,位於十五年荷蘭佔領的安汶島。

荷蘭人發現一點,與其不遠萬裡通過好望角將商品輸送到歐洲國家,就近將商品銷售給位於印度洋上的其他國家顯然方便許多, 雖然,這樣銷售的利益遠不及將貨物輸送到歐洲,但這種薄利多銷的方式亦可積少成多,獲取豐厚的利潤。

荷蘭人開始開辟了亞洲市場,此前荷蘭人準備的貨物無法滿足持有大量名貴香料的亞洲人,為了解決這一現狀,荷蘭人乾脆“空手套白狼”,將印度洋其他地區生產的糧食和衣物等普通商品銷往亞洲,終於換到了珍貴的香料。隨著公司的財力變得雄厚,荷蘭人不再滿足於當前的形勢。

為了開辟更廣闊的市場,東印度公司打算物色一個交通更便利的前線分部,於是,爪哇北側的萬丹進入荷蘭人的視線。在十七世紀初,越來越多的華人來到萬丹定居,該地區因對華貿易的興起變得繁榮興盛。

在當時,葡萄牙人的前線基地馬六甲,腐敗現象屢禁不止,許多位於當地的華人不堪忍受,最終選擇遷居萬丹尋求新的商機,在此消彼長中,萬丹取代了馬六甲,成為南洋上最大的貨物集散中心。

然而,荷蘭人經一番深思熟慮後,並未將萬丹作為南洋總部的大本營,而是選擇了聲名不顯的港口小城巴達維亞,荷蘭人來到這座城市後,在此邁出了殖民經濟最關鍵的一部,巴達維亞的建設,象征著東印度公司進入轉型期。

此時的巴達維亞地區的河流交錯縱橫,與阿姆斯特丹別無二致。當然,想要開發這樣一座殖民帝國,需要投入的人力和財力是無法估量的,東印度公司必須擔負起治理巴達維亞的責任和義務,因此,東印度公司逐漸向政治實體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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