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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市智造》第6章: 候鳥
  王十一回到深圳的第二天,時差還沒有倒過來,就投入到了繁忙的工作之中。

  創業八年來,他每天都堅持跑步五公裡,每天都堅持工作十二個小時以上,他感覺自己有使不完的勁,為了理想,他成了追日的誇父,成了移動太行山的愚公。

  周末的時候,他決定要陪家人好好放松放松,深圳的冬天,比起北美來說,溫暖多了。

  那天,絕對是一個尋常無二的日子,冬日的太陽帶有幾分慵懶的意思,陽光也是細細碎碎的樣子,從高遠湛藍的天空中,如同天鵝的羽毛一般輕盈地飄落下來,悄無聲息地被這座城市高大的建築毫無情面地裁剪著,分成一塊又一塊或者一縷又一縷,最後被一陣無意經過的清風平靜地棄置在了堅硬的水泥地面上,讓路人輕浮地踩過,讓經過的車輛無情地碾壓過,然後被另一陣清風帶到遙遠的地方,帶到讓人思緒萬千的所在。

  是的,居於南方的深圳,整個冬季裡都是這樣的,所有的建築都靜靜地沐浴在溫暖的陽光之下,街道兩邊的綠蔭叢裡,花開不敗,完全沒有一絲的寒意。

  這時候,只要你大於四十五度仰起頭朝著天空看,湛藍的天空中,城市高大建築的縫隙裡,偶爾會飛過生動的鳥陣。

  那是一支勇敢的隊伍,歷經千山萬水,最後有驚無險地抵達了這座溫暖的城市。

  每年的十月底至次年的四月,一撥又一撥候鳥,飛翔在東亞至澳大利亞這條遷徙路線上,蔚為壯觀地展現在深圳的上空,總會不經意地引起人們的注意和注目。

  翻開地圖,你會驚訝地發現深圳這座美麗的城市,就在候鳥大遷徙的路線上,因為溫暖的氣候,深圳成了它們遷徙過程中重要的中轉站,也可能是重要的終點站。

  吃完早餐,王十一會帶著自己的家人,駕駛著他那輛瑪莎拉蒂轎車跑到了深圳灣。

  找了一個停車位把車子停好後,他十歲的兒子迫不及待地從車廂後面取出一頂軍綠色的帳篷,一家人在紅樹林的綠地上,找了一塊空地,將帳篷支開,坐在裡面鬥起地主來。

  王十一手氣不好,做了幾次地主都輸了,鼻子被兒子的小手刮了好幾次。

  “你要努力點,下次不要包了!”何所憶笑著說道。

  “下次我還當地主,我就不信這個邪!”王十一這次手氣很好,抓牌的時候竟然拿到了大小王,他說話的語氣也變得有點狂。

  “啊!”帳篷外的人群騷動起來了。

  他的兒子把撲克一扔,跑到外面,只看見無數自由翱翔的蒼鷺和紅嘴鷗,驚訝得張大了嘴巴,半天說不上一句話。

  眼看著勝利在望可以揚眉吐氣一回,沒有想到兒子跑了,王十一手裡捏這兩個王直搖頭,嘴裡叫道:“賴皮!耍賴皮!”惹得何所憶哈哈哈大笑起來。

  “啊!”帳篷外的人群中再次發出了巨大的驚叫聲。

  候鳥的翅膀非尋常鳥雀可比擬,一展開,讓你情不自禁就會想起北冥有魚。

  它們自由地高飛過人群的上空,好幾隻情不自禁地發出愉快的鳴叫。

  蒼鷺的鳴叫,再次激起了人群的歡呼聲,大家紛紛掏出手機,瘋狂地一頓亂拍照。

  呆立的少年,好像被電擊一般,突然蘇醒過來,豹子一般跑進了帳篷,慌亂地從背包裡翻出攝像機,跟戰壕裡的戰士一般,飛奔了出去。

  王十一望著兒子的背影,想起了自己,想起二零零零年,想起自己從舂城的山溝裡出來的場景,想起了跟何雪憶第一次來紅樹林。

  “對面是香港嗎?”王十一問道。

  “嗯,那邊是香港!”何雪憶比他先來深圳,對深圳的了解比他多。

  “香港跟我們舂城一樣,沒有幾棟高樓大廈。”王十一失望地搖了搖頭。

  那天,他們在紅樹林的綠草地裡傻傻地坐到了天黑。

  “王十一,你看,有鬼!”他們剛走出紅樹林,走在了大街上,何雪憶忽然縮成一團,驚懼地躲在了王十一的身後。

  “在哪裡?”在王十一的故鄉,流傳著很多關於山鬼的故事,王十一也曾經懼怕靈異之事,但是,今天,他王十一渾身是膽,他要保護心愛的人,怎麽能她受到一丁點的傷害?

  “你看那黑色的轎車,一動一動的,裡面還發出怪怪的聲音。”順著何雪憶手指的方向,王十一看見一輛停靠在路邊的轎車,上下顛簸著,裡面傳來淒厲的叫聲如同一個女鬼一般。

  他們必須要經過那輛黑色的轎車,才能夠到達公交站台。

  王十一也擔心有鬼,就停下了腳步。

  還好,那輛轎車只是動彈了一會,就停了下來,裡面淒厲的叫聲也跟著一下子消失了。

  “別怕!”王十一緊緊握住何雪憶顫抖的手,那是他第一次握她的手,他們遠遠地看著那輛黑色的轎車,充滿了恐懼。

  不一會兒,那輛黑色的轎車突然發動了,突突突一下子迅疾開走了,消失在蒼茫的夜色裡。

  何雪憶緩過神後,意識到手在一個男人手裡,那是她第一次被人牽手,她感覺臉燒得厲害,還好是黑夜裡,要不然會羞死人了。

  已經抓住的手,不能放松,何雪憶抽了好幾次,都被他死死地捏在手裡,他捏的那可是一生的幸福啊,他怎麽能夠松手呢?

  王十一回想起往事,情不自禁地笑了起來。

  “啊!”人群裡再次爆發出激動的聲音。

  原來是又一大群候鳥起飛了,它們寬闊的翅膀擊打著水面,從白茫茫的水域飛了起來。

  人群騷動起來了,很多人跟著候鳥一起瘋狂地奔跑,構成了移民之城深圳城市中最激蕩人心的一道獨特的風景線。

  候鳥,不辭千山萬水,為的就是貪享這溫暖海岸線邊的歡愉,那是用血和淚水交換而來的歡樂時光,她們沉醉於自己飛翔的表演,也愛在長空裡一展自己優美的歌聲。

  地面的人群何嘗不是另一種候鳥?背井離鄉,拋妻別子,隻為了這異地難舍的繁華。

  “呵!”王十一大叫一聲,鑽出了帳篷,快速地奔跑著,追尋著那候鳥遠去的背影。

  候鳥翅膀一振動,飛遠了,王十一什麽也沒有追上,就像逝去的青春和離去的情人一般,他追不上了,跑了一陣,喘著粗氣,搖搖頭,垂頭喪氣地倒在了一棵婆娑的椰子樹下面的草地上,靜看故鄉的遊雲漂浮而過。

  “老爸!”他的兒子跑了過來,手裡提著一個新買的風箏。

  “爸老了,沒有力氣了,休息一會兒!”王十一說道。

  “你別騙人,想要我同情你啊?快點起來,幫我扶一下風箏,我倒要比一比,是我的風箏飛得高,還是候鳥飛得高。”他的兒子用小腳輕輕踢了他一下。

  王十一不得不陪著兒子放風箏,看著他風一般地奔跑,他不止一次想起自己的青春年少,想起自己曾經用兒子一般矯健的步伐奔跑過故鄉舂山那些溝溝壑壑。

  “我贏了!”兒子的歡呼聲和呐喊聲,響徹在紅樹林的上空,響徹在候鳥和異鄉人的上空。

  冬日裡,王十一笑了起來,傻傻的樣子,一排被香煙熏過的黃牙,閃爍著金光,而秋陽,卻將他高大的身軀,無情地射成了思念的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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