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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叫我歌神》第一千一百九十六章:泥巴掉褲襠
  郝凡柏的一輪點評,顯得格外豁達,但隱約也有了一種“高高在上”的意思,讓高志根非常不爽。

  身為《雲師本紀》整個項目最終的組織者,高志根覺得自己被侮辱了。

  我們《雲師本紀》,比《歌·舞·詩》好一倍、十倍、百倍!

  不過,我們還是忍!

  畢竟,高志根再怎麽瘋,內心深處還是有基本的理智的。

  現在的《雲師本紀》,真的很難正面打《歌·舞·詩》。

  湊個熱鬧,偷點熱度,就偷著樂吧。

  《雲師本紀》的第一首歌《黃鳥歌》解鎖之後,立刻進入了第二首歌的解鎖環節。

  第二首歌的名字,叫做《公無渡河歌》。

  這首歌,也是迄今為止,韓國上古時代流傳下來的僅有的三首古漢詩之一。

  而這首歌,其實是記載在中國的典籍裡的,否則恐怕也會失傳。

  不過《公無渡河歌》的解鎖,並不是當天最大的新聞。

  甚至連《歌·舞·詩》即將解鎖的《無衣》,都不算是當天娛樂界最關注的新聞。

  當天娛樂界最受關注的新聞,是小白娛樂起訴韓國警方的一場訴訟。

  今天,正是這場訴訟的判決日。

  前段時間,因為韓國警方誤認為谷小白是“雲師”,對谷小白造成了名譽上的損失,引起了一場法律訴訟。

  事後韓國警方基本上已經確定了,谷小白就是雲師。

  但同時也躺平了任嘲,讓賠就賠錢,讓道歉就道歉,乖得不得了。

  因為事到如今,“現實”已經不重要了,因為沒有人能夠證明,而且這件事的發展離奇而詭異。

  閃姐作為小白娛樂的總裁,親自出席了這次的宣判,在法庭上接受了韓國警方的鄭重當面道歉,韓國政府也將會將之前被判罰的賠償,打入小白娛樂的帳戶。

  這次判決,雖然嚴格來說並不是娛樂圈的事件,但卻也讓反對谷小白的韓國網友,遭受了極大的打擊。

  面對無數的閃光燈,閃姐代表谷小白,接受了韓國警方的鞠躬道歉,無數的記者們,將閃姐那光芒四射的臉,記錄在了鏡頭裡。

  今天大概是韓國警方最憋屈的日子之一。

  在向閃姐道歉之後,還得負責維持現場的秩序,保護閃姐安全離開法庭。

  在法庭門外,無數的抗議人群,差點把整個街道堵住了。

  無數沒有資格進入法庭的記者,也在這裡等著采訪閃姐。

  閃姐的身邊,幾名保鏢和韓國警方奮力地將人群隔離開,閃姐昂首挺胸地走出法庭,避開各種直直戳過來的話筒,就要下樓梯時,突然有一個記者衝破了警察的封鎖,衝到了閃姐的面前。

  “吳女士,請問您對谷小白新專輯《歌·舞·詩》涉嫌抄襲有什麽看法?”

  “嗯?”閃姐一愣。

  谷小白的《歌·舞·詩》涉嫌抄襲?

  閃姐這一停下來,很多記者們看到了破綻,立刻一擁而上。

  警察們只能把閃姐包圍在裡面,但是本來清出來的道路,卻立刻被堵住了。

  無數的記者們把話筒伸了過來。

  “聽說谷小白的《歌·舞·詩》主打歌《燕燕》本就涉嫌抄襲,是真的嗎?”

  “韓國音樂家李元利列舉了《歌·舞·詩》中超過14處抄襲,請問這是真的嗎?谷小白真的抄襲了我國音樂家的音樂嗎?”

  閃姐一臉懵逼,這是什麽鬼?

  谷小白抄襲?你們這些人真搞笑。

  閃姐晃開了那些懟到自己面前的話筒,再也不理會任何人,直接用自己的顏值和氣場碾壓出了一條通道,大踏步走了出去。

  到了車上,閃姐這才知道,就在她在庭審的時候,一名參與了《雲師本紀》的韓國音樂人,向韓國的本地法院提出了訴訟,狀告谷小白的新專輯《歌·舞·詩》多處抄襲和侵權了他的創作。

  同時,他也在網絡上公布了許多的所謂“抄襲片段”。

  這個消息一出,就連庭審的熱度都被直接壓下去了。

  網友們的態度是完全兩極分化的。

  一些人聽到這個消息之後,隻覺得荒謬。

  谷小白抄襲?你們是瘋了吧!

  這孩子拍拍腦袋就能寫出來一百首歌!

  他們聽了李元利所列舉的“抄襲片段”之後,隻覺得一臉莫名其妙。

  只是有點相似而已,你們說抄襲?

  而且,這個李元利是誰?從沒聽過啊!從哪裡蹦出來的?

  而谷小白的反對者,卻是興奮瘋了。

  在反抗谷小白的道路上,終於又有人扛起了一杆大旗!

  在小音樂咖啡館裡,“誓死捍衛韓流”聯盟的幾名核心人物,也是面面相覷。

  “是你安排的?”所有人問高志根。

  “沒有……我沒有安排這種事啊!”高志根有點懵逼。

  說谷小白抄襲?

  眾所周知,谷小白對“抄襲”這兩個字,是最敏感的了。

  當初谷小白的《燕燕》被人抄襲,直接催生了“白墨聽霞”,或者說306這個超級男團組合,連續幾首罵人的歌,那是罵得人抬不起頭來啊。

  越南流行樂壇抄襲了谷小白的歌,被谷小白直接以一人壓一國,把整個越南文藝界壓得萬馬齊喑,現在還是谷小白的自留地呢。

  他們雖然要誓死捍衛韓國流行樂,但是虎須逆鱗,是真的不敢捋,不敢摸的。

  “真不是你安排的?”

  “真不是我,這個李元利是誰?”

  “好像是參與過《雲師本紀》錄製的一名樂手……等等,我也記不清了,我翻翻記錄,哦,是他,以前是一個過氣樂隊的吉他手。”

  一個莫名其妙的路人甲,突然跳出來,這到底是神助攻還是什麽?

  “這家夥是想出名想瘋了吧!”

  “等等, 這好像是好事啊……按照我國的法律,如果法院受理抄襲訴訟的話……涉嫌抄襲得音樂,就必須暫時下架接受調查。”

  對《歌·舞·詩》來說,暫時下架接受調查意味著什麽?

  “對啊,這一招有點妙啊……這個真不是你安排的?”大家都對高志根發出了靈魂的質問。

  高志根憋住淚,沒哭。

  我特麽的,竟然沒想到還有這一招。

  這一招妙啊!

  不過,高志根還沒開心多久,就已經被網絡上鋪天蓋地的罵聲淹沒了。

  本來,《雲師本紀》就是從頭到尾對谷小白《歌·舞·詩》的模仿與複刻,這種全方位的模仿不算是抄襲,但比抄襲還可恥。

  但是作為《雲師本紀》的出品方,他們竟然用這種汙蔑手段去對付《歌·舞·詩》。

  這個時候,高志根發現,就算是他們說這件事不是他們授意的,也沒人信。

  畢竟這個想出名想瘋了的李元利,是他們旗下的過氣藝人啊。

  這是泥巴掉褲襠裡,不是屎也是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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