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黃小六竟是一個沒主心骨的老實人。如不是被黃巢的兒子戴了綠帽子,想必他也不會背叛黃巢。
他好像從小兒就聽別人使喚,被使喚慣了,長這麽大也沒拿過什麽大主意。忽見皮日休為人機敏,而且性格中不乏豪爽。更重要的,他是一個讀書人,而且還是一個外地人。即使他不肯幫忙,將來也不至於有什麽風言風語傳到黃府裡去。到那時,自己或許還可以回到黃家。
一路之上皮日休想出了許多點子,每個點子聽起來都是可行的。不過每一個點子裡,他都給自己安排了一個角色。這個角色是可以混進黃府的。他甚至已經考慮好,如果偶遇黃巢,第一句話要說什麽才能引起黃巢對他的注意。
可當他的點子太多時,黃小六卻犯了難,不知如何選擇才好。
而這時皮日休卻不再說話了。他認為,點子已經給你了,至於最終如何操作,還是要由你自己來選。就算日後出現什麽偏差,最重要的責任還是在你的選擇上,而與我皮日休沒甚大關系。
即使黃小六再三懇求,可皮日休就是苦笑不語,黃小六一時也沒了主意,隻好掰著手指計算各種辦法的優劣。
……
還有一日路程就要回到黃府,這時的黃小六看起來有些惴惴不安。
豔陽下,走在難民漸多的土路上,皮日休扭過頭看了看黃小六,然後笑著說:“怎麽,還沒拿定主意?”
黃小六撓了撓頭上的包巾,訕訕地說:“兄弟。要不,還是你給我拿個主意吧。”
“嗯…”皮日休遲疑了一下,道:“我先問你幾個問題。”
“哦,問吧。”
“在你們黃府,有多少人見過趙璋?”
“那我不知道,不過應該不多才是。”
“哦?為何這樣說?”
“因為那趙璋本來並不是本地人。他本是北面兒人,最近一年才搬來的。”
“哦,原來是這樣…”
“陳兄弟,你倒是快給我拿個主意啊。你知道,我這個人就是嘴巴笨。俺家娘子也總這樣說我。其實我知道,如果我嘴巴靈一點兒,老爺會重用我,娘子也就不會嫌棄我了。”
皮日休搖了搖頭說:“寸有所長,尺有所短,量材而用。”拍了拍黃小六的肩膀,語重心長地說道:“你並沒有蠢到不堪用的程度。否則這次你們老爺也不會派你來。其實他是信得過你的,而且他覺得,對付趙璋這種人,用不著派巧舌之人。因為在明白人眼裡,所謂的巧舌如簧,更容易變成弄巧成拙。”
黃小六不說話,認真聽著。
皮日休又道:“你想讓你的娘子跟你走。這件事兒好辦,也不好辦。好辦的是——把她的人帶走;不好辦的是——把她的心帶走。如果你權衡之後還想帶她走,我認為咱們用‘恐嚇’比用‘誘惑’更奏效。”
“兄弟,我聽你的。你說怎麽辦就怎麽辦。”
“好,你身上有刀嗎?”
“有!”
“到時候借給我,我拿著刀跑到你家裡,把她逼出來,然後你在門口接應她,等我追殺出來到時候,你一邊和我打,一邊帶著她跑。”
“兄弟,你覺得這樣能行嗎?她會喊的呀!”
“你就說我是叛軍。不是一個人來的。如果喊,一定會引來更多的叛軍。”他慧黠一笑:“這樣她就不會喊了。”
黃小六捏了捏拳頭,鼓足勇氣地道:“好吧。就這麽著了。”
兩個人一路有商有量,
皮日休還仔細問清了黃小六家附近的路線。不時蹲在地上畫圖,以確定最好的逃跑方向。經過多次驗證,黃小六終於覺得這個辦法可行,於是他的臉上現出一絲質樸之人才會有的天真興奮。而此時皮日休心中暗自偷笑,心想:其實笨的人,或許更容易找到人生中的快樂。 突然,遠處傳來一陣雜亂的馬蹄聲。
緊接著,傳來一陣難民哀嚎的聲音。
“不好啦,叛軍來啦,是那個舉閻王旗的,專搶難民的閻王旗!”
“快跑啊!”
“你抱著孩子啊!”
“孩他娘,別拿包了,快跑!”
人群中一陣大亂,這時一隊人馬橫衝直闖地來到人群之中。他們手裡拿著樸刀,對著難民一陣砍殺。
“嗯?”皮日休突然皺眉,“怎麽可能呢?歷史上記載, 起義軍打的可是‘推翻昏君,替天行道’的旗號,怎麽可能一開始就濫殺無辜?”
“兄弟,別看了。快跑吧!”黃小六急急地說。
“我懷疑他們並不是起義軍。”皮日休揉了揉光禿禿的下巴。
“哎呀兄弟,管他是不是起義軍,咱們快走。”黃小六拉著皮日休的胳膊就跑。
黃小六看起來害怕極了,可皮日休看起來卻鎮定自若。他向不遠處望了望,道:“小六哥,不必驚慌。這幫人只是為了搶劫財物和美女,所以一定會往人多的地方衝。因為那裡更容易得手,得手之後就會立刻跑掉。而我們現在只要躲到角落裡便好。他們不會到處搜查的。”
果不其然,當他們躲進一面石牆之後,聽牆外的喊殺聲和哀嚎聲已經弱了許多。
這時皮日休偷偷摸摸地探出頭,向外望了望。
“這幫人哪裡是起義軍,一定是一群土匪,冒充起義軍趁火打劫。”
“唔。兄弟,不愧是讀書人,一眼就能看出門道。”
“嘿,這與讀不讀書有什麽關系?一看便知的事而已。”
就在他們兩個偷偷摸摸向外張望的時候,突然皮日休聽到身後傳來一聲悶哼。他猛地一回頭。一把鋼刀已經從黃小六的後背刺穿,刀尖上帶著血,赫然出現在他的胸口。
黃小六身子一挺,整個人都不動了。保持著一個絕望的表情,堅持了三秒。突然被人一腳踢翻。
那人踢翻黃小六的同時,拽出刺刀,昂著頭,乜斜的目光看著皮日休,不懈地道:“小子,錢拿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