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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案神探》第四章 破綻
  這件案子確實是蕭颯太過敏感了,不過劉怡剛才的提醒確實非常的到位。

  不管怎麽說警方辦案一向都是看證據的,如果沒有證據支撐自己的推論所有的一切都是枉然。

  蕭颯感激的看著劉怡一眼,現在首先要找出一個本案當中的嫌疑人。

  並且還要找到這個嫌疑人作案的動機,只要有了作案動機其他都就好辦了。

  這起案件的奇怪之處特別的多,而且受害人的身份雖然已經確定。

  可是在事件過程中以及案發現場的偵查上,警方已經確定這就是一起自殺案。

  因此在這種情況之下很多調查後續沒辦法進行,這就是陸昕為難的地方所在。

  “我一定會找到這起案件是凶殺案的證據的,不過還需要你們幫一些忙。”

  蕭颯他的心情已經平複不少,因此也不太過激動了,思維邏輯漸漸清晰了起來。

  陸昕自然是非常願意幫助他的,而且她也不相信這起案件就是一起自殺案。

  因為無論從哪一個角度來看,受害人都沒有熊死的任何意圖。

  在這種情況之下死者居然會跑到離家那麽遠的地方去自殺。

  無論是說給誰聽都不會相信這起案件,就像表面上的這麽簡單。

  可是畢竟在屍檢結果以及案發現場的勘查之上,所有的線索都證明這是一起自殺案。

  警方也沒有辦法再做深刻的追究,畢竟還有別的案子等待著他們。

  就在這起案件發生之後不久,臨江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又接到了報警電話。

  就在這起案件的同一案發現場,又有一名女孩在那裡自殺了。

  在短短的三天時間裡,接連有兩名女孩在同一個地方自殺。

  這件事情便引起了市局領導的重視,市公安局主管刑偵工作的副局長方子舟。

  像刑警隊的所有警員都下達了徹底調查這兩起自殺案的命令。

  蕭颯自然也樂得看到這種情況,畢竟他不是公安系統的人所以很多調查他都沒法進行。

  而且整個案件他到現在也沒有任何的頭緒,現在的他就像是無頭蒼蠅一樣。

  在第二起案件發生之後,蕭颯又一次去了當時的那個案發現場勘察了一下。

  結果在案發現場的綠化帶裡,發現了一根帶血的透明吸管。

  而與此同時在市檢察院法醫鑒定中心做屍檢的劉怡,也在解剖當中發現了一些線索。

  劉怡在解剖屍體的時候發現,死者的食道內有刮蹭出血的痕跡。

  可這些刮蹭傷痕像是被某種塑料硬物刮蹭所留下來的。

  這也就應證了在案發現場發現的那一根帶血的透明吸管就是凶手留下來的。

  整個案件到這時候終於有了一些轉機,市公安局也立馬將這起案件定性為謀殺案。

  臨江市公安局刑警隊會議室。

  蕭颯坐在椅子上不知道在想些什麽,陸昕的手中拿著剛剛給過來的法醫屍檢報告。

  “現在可以斷定這起案子就是謀殺,不過好像並沒有任何的頭緒。”陸昕說。

  “這起案件的凶手作案的時候非常謹慎,所以他在案發現場根本沒有留下任何痕跡。

  甚至有可能在走的時候他都特地清理過案發現場,而且兩起案件受害人都沒有束縛傷。

  這就說明兩名受害人都是自願到案發現場的,這種情況出現一般都是熟人作案。

  當然也不排除凶手將兩名受害人民運之後,再帶到案發現場進行加害的可能性。

  但是這種可能性畢竟微乎其微,而且在實踐的過程中我也沒有發現任何迷藥的成分。

  所以現在的政策方向應該可以確認為熟人作案,對她們的人際關系調查應該會有幫助。”

  劉怡根據自己的屍檢結果給出了建議,因為受害人身上沒有任何的傷痕。

  所以她立馬就排除了被脅迫殺死的可能,現在她能想到的就只有熟人作案了。

  蕭颯一直就坐在那裡沒有說話,在他的腦海中不斷進行著某些推測。

  他認為警方在整個破案過程當中,剛開始就是進行大膽的推測然後用證據去驗證。

  因此上他現在必須幻想出一個犯罪嫌疑人,從而根據現在掌握的情況對他進行腦補。

  將他的犯罪動機找出來,然後在一步步的找證據卻驗證自己的推測正確不正確。

  這種方法在他當刑警隊長的時候他經常用,但是這三年當中沒有用有些生鏽了。

  “兩名死者的社會關系調查清楚了嗎?”蕭颯開口問陸昕。

  “這兩名死者都是年輕女孩,而且也都不是本地的所以社會關系特別的簡單。

  除了一些工作上的同事關系之外,基本上沒有什麽朋友。

  屬於那種在這裡無依無靠的類型,因此讓社會關系也並不複雜。

  根據我們調查這兩個受害人都沒有得罪過什麽人也沒有仇家。”

  陸昕將自己調查到的情況說了出來,劉怡聽完之後又補充說道。

  “像這種受害人如果不是仇殺的話,那就只剩下情殺以及搶劫這兩種可能了。

  但是在勘查案發現場的時候,我們發現兩名受害人的衣衫都特別整潔。

  在事件過程當中也沒有發現任何的性侵痕跡,而且她們的錢包也都找到了。

  所以這兩種可能性又被排除了,所以我們實在想不到凶手的動機到底是什麽。”

  蕭颯聽著兩個人的講述,腦海中不斷回憶著他勘查案發現場時的一些情況。

  兩名死者的屍體都是在路邊的綠化帶發現的,但是第一次他並沒有發現那種吸管。

  由此可以推斷出在第二次作案過程當中,凶手可能在實施犯罪的時候出現了失誤。

  這才將如此重要的證據落在了案發現場,“劉法醫,你覺得那種吸管可以殺人嗎?”

  劉怡開口回答道,“如果真的想殺人的話任何東西都可以殺死一個人。”

  “那麽就大膽的推測一下凶手會不會就是用那根吸管將安眠藥灌入死者胃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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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蕭颯的這個推測特別的大膽,但是卻讓劉怡也有了一種大膽的推測。

  “在理論上這種殺人方式是成立的,而且這次我們在死者的胃容物裡沒有發現片狀安眠藥。

  也就是說很有可能安眠藥是以液體的方式,進入死者為裡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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