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盆的大雨下個不停案發現場的痕跡,還在不斷的被雨水衝刷掉,原本就基本上沒有留下什麽線索,再加上傾盆的大雨衝刷之下,更就留不下任何有用有價值的線索了,在這種時候警方想要得到有用的線索途徑就變得非常少了,能入手的地方就只有床受害人的身份來確認,且案件是不是仇殺或者說是別的什麽原因。
從目前的狀況來看受害人的屍體上並沒有明顯的外傷,也就是說受害人在死亡的時候應該是在某種靜止狀態之下沒有反抗的能力,或者說自己完全沒有反抗,死亡原因初步判斷是從高空墜落而亡,從這些情況來看的話,有些案件很有可能是一起自殺案件,但是像這樣的案子往往都不像表面上看上去的那麽簡單,因為整個案件從一開始就透著很多的蹊蹺,首先是報案人的一些詭異行徑,其實就是很多,看上去非常不合理的線索組成,這些問題都縈繞在警方的耳朵之中,在這段時間裡邊想要調查清楚這件案子,就必須尋找到一個突破點在案發現場基本上是沒有任何發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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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凶手很有可能在案發現場清理貨和所有的痕跡,而且再加上大雨的衝刷很多線索也完全沒有了,只不過受害人的屍體這一方面,能存在一些疑點這些疑點在現在看來基本上沒什麽用,首先第一點就是受害人並沒有在生前被人束縛或者要挾過,也就是說他很有可能是自己從樓上跳下來,或者說是不小心從樓上掉下來的。
在這種情況之下案件的性質就變成為自殺案了,而且自殺案在偵查過程當中是最容易結案的,可是這之外現場還遺留下了一些線索是讓警方感覺到這起案件的蹊蹺之處的這起案件的案發現場,雖然大雨將大部分痕跡都衝刷了,警方並沒有找到任何有用的線索,但是警方卻在調查的時候發現在案發現場附近發現了一些根本不算是線索的線索,在案發現場附近的一棟樓裡邊,警方發現了幾個看上去非常陳舊的腳印,從腳印的樣子以及它的模糊程度還有非常的墮落程度來看的話,這些腳印存在的時間最少已經超過兩三個月了。
這些線索對於現在對這些案件來說並沒有什麽任何的有用之處,因為這樣的痕跡根本與這起案件做不了任何的聯系,而且這起案件發生的時間不會超過三個小時,可是那些腳印的封印程度上來看的話,那些腳印存在的時間已經超過了三個月,如此大的時間差距讓警方根本不可能把這些線索,與這個案件聯系起來,與此同時風寒在案發現場附近的子棟樓裡邊兒發現了一些生過火的痕跡,而這痕跡也是在兩三天之內使用過的而並不是在今天。
因為木炭上面基本上已經沒有了任何的溫度,而再加上現在雨夜,雨水已經將木棒淋的濕濕的,在這種情況之下能夠清楚的判斷到,這些東西在燃燒的時候是在三天之前或者說更久遠,也就不能與這些案件有任何的聯系,此之外最大可疑的一個東西就是在案發現場附近的一個草叢之中,警方發現了一個看上去像是鉛筆一樣的東西,這個東西被雨水打濕了好像是從什麽地方衝到這裡來的,而這個東西看著像,但其實並不是鉛筆而是一個塑料製品這個東西上面還有一個洞看上去應該是在串聯某個東西。
所以這與本案也扯不上任何的關系,在這種情況之下,那麽這些線索都與案件相差如此大,而且在死者身體周圍並沒有發現任何有用的一些痕跡,也就說明這起案件的案發現場,除了受害人之外並沒有任何其他人到來,而且在這種情況之下警方還發現一個疑點,那就是在案發現場附近也沒有發現任何與報案人有任何關聯的線索,如果報案的那個人在發現屍體之後打電話選擇了報警,那麽現在是大雨天能見度非常低在這種情況之下想要看到一具屍體,那必須在非常近的范圍內才能看到這些東西,可是根據當時報警電話當中那個人所說的一些話以及他身邊的一些環境聲音來判斷,那個人並不在案發現場附近,所以說這就有一個非常重大的疑點,那就是在能見度如此低的程度之下,想要發現屍體必須靠近之後才能發現,可是報案人並沒有靠近屍體,或者說是它的痕跡已經被雨水衝刷走了。
這種解釋雖然合理但是同樣還有另外一種解釋,那就是這個報警人他並沒有到達案發現場發現屍體,但是他為什麽會選擇打報警電話去報警,這一點就能夠讓人去仔細的品味一下了,因為在整個案件發生的過程當中和報案人是非常重要的一個點,如果沒有他警方甚至不可能發現這起凶殺案或者說是做啥啊在他的攪局之下,這起案件慢慢的在向著一個凶殺案的方向去走,所以當中這個人的重要程度已經可見了。
蕭颯做了三年的刑警隊長,對於案發現場的一些痕跡判斷,以及案發現場線索的搜尋和歸納串聯是有著很多的經驗的,而且他在警校的時候主修的是犯罪心理學,所以對犯罪嫌疑人的一些心裡揣測還是非常厲害的,在這種情況之下他現在能想到的兩種情況就是,第一種情況就是這起案件確實是一起自殺案件跟凶殺案扯不上任何的關系受害人只是自殺而已,第二種可能就是這起案件是一起凶殺案,凶手采用了一種非常巧妙的方法避開了警方的所有視線,同時在案發現場布置了很多舞蹈的線索,讓警方還要加按鍵的性質定性為自殺案而自己成功的逃脫,這種情況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因為警方在搜查案發現場的時候,在案發現場附近場地上並沒有發現任何的痕跡,也就是說看上去這起案件當中案發現場除了受害人之外並沒有任何一個人存在,但是犯罪嫌疑人卻疏忽了一個點。
這個點是整個破案的關鍵那就是想要偽造成自殺案,凶手卻忽略了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點,那就是報案人的足跡以及他的腳印,因為警方是在接到報警電話之後,第一時間趕到案發現場的就算現在這場雨下得再大,他也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時間裡將案發現場衝刷得非常乾淨,不管怎麽樣也會在案發現場留下一些細不可聞的痕跡,但是凶手卻將所有的腳印都清理的非常乾淨,看上去好像是整個案件的案發現場,除了受害人之外並沒有第二個人存在,這樣他就輸入了報警電話的,撥打人這一個點,所以才露出了如此的破綻他現在更相信這些案件是一起凶殺案,而並不是一起自殺案從案發現場發現的一些痕跡來看,在案發現場附近發現了那個類似鉛筆的東西應該是一個吊墜,而那個裡邊很有可能就隱藏著整個案件最大的秘密。
而在案發現場附近的那幾棟樓裡邊兒,發現的那些腳印以及那些被燃燒過的木棒,全部都能證明在這個地方曾經有人來過,而且來的時間還是有三個月的時間跨度的,當時天氣特別冷所以她還生過火,從這一點來看的話就更加能夠證明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在殺死被害人之前就詳細的對凶案現場進行過考察,也就是說他在極短的時間裡,能夠將整個案子案件的案發現場偽造完畢,也就是說過程當中凶手做了足夠的準備,在這種情況之下他想要將整個案件的案發現場清理乾淨,並且偽造成自殺現場是非常容易的如果沒有猜錯的話在案發現場附近的一些雜草叢裡邊兒,或者說是樓的一些垃圾堆裡邊肯定能夠發現一些曾經凶手使用過的東西。
而這些東西很有可能就是為了偽造整個自殺現場而準備的,想到這裡之後他再也不敢有絲毫的耽擱,直接就朝著案發現場附近的幾棟樓走去,他挨個調查所有的現場,首先來到了那一棟有非常多腳印的地方,他蹲下身將腳印上面的圖上放在鼻尖聞了聞,土壤的新舊程度可以從土壤的味道判斷出來,他經過判斷這些土壤確實是經過這麽長時間之後成績下來的時間不會短於三個月,這一點警方判斷的非常正確,但是這些腳印就更加能夠證明在案發之前,犯罪嫌疑人曾經到達過案發現場附近,進行過實地考察這些腳印的大小以及形狀可以判斷出,雖然鞋底的花紋並不痛,但是鞋號以及大小是一樣的從這一點可以判斷出這些腳印都是一個人留下來的,雖然說看上去非常的多非常的雜亂也就只能證明這個人曾經多次出入過這棟大樓,這就更加證明了,瀟灑之前的一些猜想犯罪嫌疑人確實在之前來到過這棟大樓裡邊進行過實地考察。
而且從他們的腳印方向可以看出腳印有進有出,也就是說他在這裡曾經出過多次,進入到樓層的深處來到二樓的地方,瀟灑發現了一個非常重要的線索那就是在案發現場的一個台階上,還發現了一枚非常細小的鋼絲繩,這樣一個小東西雖然看上去本案並沒有太大的關系,但是如果仔細想一下的話,如果犯罪嫌疑人之前選擇殺死受害者的方式,並不是將它直接從高樓上丟下來,而是用鋼絲繩勒死他那麽這一點就能夠解釋得通了,不過這些暫時也只是他的一些猜測而已,並沒有任何實質性的證據來證明這一切想要證明這一切,其實還需要特別的證據支持,而在這種時候想要得到一些重要的線索也就只能從屍體上去得到了,法醫那邊的屍檢結果將成為本案決定性的關鍵作用。
而在這時候所能排查到的也就只能從犯罪嫌疑人的一些角度去思考犯罪嫌疑人,他采用的方法出於何種目的,而且二樓走到三樓的時候瀟灑發現了越來越多的可疑痕跡家恆記分別分布在樓梯上的不同位置,而這些東西看上去都是平淡無奇的小東西,可是如果將這些東西全部都看下來的話就會發現,如果講這些東西都凝固在一起的話,那就是一個非常可怕的東西看到如此多的細小東西之後,很多事情也就能夠想明白了,犯罪嫌疑人之前選擇殺死受害人的方式,並不只是單一的這一種方式,而是通過很多別的方式去完成這一切,在這種情況之下能夠得到的線索也就只有這麽多了。
從樓上下來之後他走進了第二棟樓,那一棟樓裡邊兒有一些還沒有燒乾淨的木炭,對這些木炭上面此時因為下雨特別大,所以將木棒上面的一些痕跡也都清理乾淨了從中不難發現一些指紋,但是有這些東西也就足夠了,這就說明他之前的一些猜想是正確的,犯罪嫌疑人曾經在這裡生過火,而且在這裡居住過一段時間,而滿足這些條件的人現在他並不能想出來,因為他現在沒有任何證據支持甚至沒有完成心理畫像,所以根本不可能從這些細小的痕跡當中捕捉到一些有用的線索,想要將這些線索全部捕捉到,其實還需要依靠很多的新的東西來證明,而這些東西在現在的調查階段,警方並沒有發現任何有用的,所以在這段時間的調查裡邊著重調查的不是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而是在案發現場遺留下來的這些痕跡,能夠證明犯罪嫌疑人的怎麽一些心理是心理去判斷犯罪嫌疑人的一些特征,從而完成心理畫像之後才能夠確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而且現在還有一種途徑可以調查那就是通過受害人的身份去排查幾種可能性,將這些可能性糅合在一塊,很有可能就會得出一個讓警方也想不到的結果,而這種結果對於警方破案來說是非常有必要的,因為這些線索很有可能會將整個案件推到非常有利於警方的一面讓犯罪嫌疑人無處可逃。
這一點對於現在調查這起案件的警察來說,是至關重要的,也是整個案件能不能成功告破的關鍵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