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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萬古一逆賊》四十二.1身輕松反家鄉
  事實證明有本事的人,到哪裡都能吃的開。即使沒有洪大守如今的穿越,憑原主本身的漢文化水平以及漢語熟練度,只要一個機會,就立刻會被賞識。

  差的只是一個小小的機遇而已,如今的閔廷爀就是最好的例子。他堂堂一個大殿右承旨,正三品堂上官階的令監,他用得著對洪大守折節下士嗎?

  其實根本不必要,他們家驪興閔氏的名聲已經夠高了。但一個出身兩班,同時有才華又無有政(屏蔽)治資源的年輕人出現在他面前,他還是願意幫一把的。

  汝南袁氏,四世三公,門多故吏,士民爭附,這就是累代士族的功勞。

  今天閔廷爀不過是舉手之勞,給洪大守一個機會,洪大守就受了他的恩,成了驪興閔氏的故舊。不管將來如何發展,身上的烙印就是驪興閔氏,既會有來自閔氏的扶持,也要為閔氏服務。

  如果今年不是1801年,而是1851年,別說閔廷爀開口,洪大守舔著臉也會去找驪興閔氏投靠的。

  誰叫他們家將來一定會顯達,以至於最後出了一個“國母”明成皇后。【注1】

  閔大監既然願意結洪大守這一段善緣,自然好人做到底。由於洪大守的戶口火牌丟失了,以後如果去往正規的城鎮內旅店住宿,肯定麻煩。

  他如今作為欽命巡查黃海平安兩道的大使,這兩道的臨時最高長官自然就是他閔大監。

  於是他提筆寫了一封文書,大致內容就是這個人確實是洪大守,已經由我親自確認過了,具體的樣貌如何如何。地方的郡縣捕盜看到了,不要拿問,這是個貨真價實的兩班。

  另外他還行了個文,說拿獲鄭逆賊人中的骨乾,如果還有誣告洪大守從賊的,一體拿辦,最後是讓鐵川郡的地方衙門補辦戶籍火牌。

  等於給洪大守開了兩封介紹信,上面刻著一方窄窄的印鑒。那玩意兒就是欽差大臣的關防,只有正常官印的一半大小。

  又歇了幾天,韓氏兄弟輪流把南川店的行李和貨物搬運了過來。至於店裡的鹽和米,都被韓三石出手了。 【注2】

  洪大守的皮肉傷好得差不多,他又去拜訪了一次閔大監。這次兩個人真的就是隨意說了幾句話,洪大守就被打發出去了。

  閔大監是真的忙,似乎是由於查實了黃海道地區瞞報旱情和疫病的災情,他準備一舉參倒黃海道觀察使金達淳。為他的好親家金祖淳拔除一個在地方上的大釘子,影響貞純大王大妃那一派的氣勢。

  瑞興城內天天都是奔來走去的官差,盡是傳喚地方上的各級官員前來問話的欽差隨員。

  一個個平時趾高氣昂的郡縣大老爺們,如今全都蔫了吧唧的往瑞興趕。他們的那點破事因為一場突如其來的鄭神師大亂,全部揭開蓋了。啥都瞞不住,上萬人的賊兵攻打郡府,肯定要弄幾個責任人做替死鬼的。

  瑞興郡守守城有功,那拿來開刀的就只能是平山郡守啦。這位害人終害己,明明是得了金達淳的耳提面命,不許擅自呈報災情,結果不僅因隱瞞不報而獲罪,頭上還要再背一口激起民變,控禦無能的大鍋。

  以洪大守那個淺薄的李朝歷史,自然是不知道黃海平安兩道這一次的政壇大地震有多恐怖。歷史上僅僅去職的文官就超過四十人,這還僅僅是革職罷官而已。

  替死鬼平山郡山不出意外的問了罪,直接判了一個死刑。全家人都成了罪臣的家眷,很多人直接被流放,

剩下的也大多成了被地方官府罰沒的奴隸。  善惡到頭終有報,只是來遲與來早!

  ………

  離開了瑞興,又經過了鳳山和黃州,最終走出黃海道。

  進入平安道的第一站在定州,作為平安道南下黃海道,甚至南下整個朝(屏蔽)鮮的要道,定州意外的繁榮與熱鬧。

  韓氏兄弟有熟悉的雜貨店老板,把他們各自攜帶的漢陽京貨和細貨都一股腦兒銷售一空。連平壤都不用去,定州就處理完了。

  至於洪大守那一箱子的“板藍根”,不對,是如意天寶丸。也找到了下家,果然在平安道這種冬天最冷時達到零下四十度的地方,好幾間漢藥房都表示願意接受。

  價格不僅遠超洪大守的進價,人家還希望洪大守下趟冬天還來,多背一些如意天寶丸過來。

  洪大的區區五十兩的藥丸,最後變成了一百二十五兩的灣商兌票。輕輕松松的獲得了倍利,總算可以還清家裡欠衙門的救荒錢,家裡的地也算保住了。

  更重要的是,洪大守還有個老母親在鐵川,洪大守也頗為好奇,這位能教育出洪大守這般博聞強記好兒子的母親到底是什麽樣。

  【注1】:你說明成皇后有什麽雄才大略?那肯定沒有的,你要說她仁而愛民?也沒有的。可她卻能做國母,倒也不是沒原因。

  除開她死的相當慘烈這一點外,閔妃不管如何弄權,如何任人唯親,她有一點肯定值得韓國人永遠銘記。她一直在努力的維護韓國的國家獨立和存續,甚至先後仰靠清國和沙俄。

  我們站在岸上看到的盡是她的各種缺點,但在那種時代,開化派奴顏婢膝爭搶著做鮮(屏蔽)奸,她卻在抗拒著日(屏蔽)本的侵略,自然是殊為可貴的。

  另外一提,國父是金九先生,值得尊敬的一位為了民族解放而奮鬥的勇士。

  【注2】:鹽鐵專賣制度那是封建時代非常常見的政策,有些時候鹽稅甚至是國家財政的命脈。

  但在李朝不一樣,李朝的食鹽生產和出售並不掌握在中(屏蔽)央政府手裡,而是作為宗親的生活費,被宗親們掌控。

  所以食鹽的價格並不太高,產量也一直沒有較大的發展。仍舊大部停留在粗放式的隨意經營下,很沒有規劃。

  而從鹽場出來的鹽,因為沒有十倍於生產價格的鹽稅,不僅沒幾個私鹽販子,連隨意的轉銷都很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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