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劍本人還是很喜歡瘦金體的,雖然從來都沒有寫過瘦金體的字帖,但在日常生活裡,也是沒少見著瘦金體。
軟硬筆書法瘦金體,這個好習慣,帶來的變化是巨大的,因為秦劍忽然就是用,自己的手指在空氣中寫著一行字,然後就驚訝的發現,這種筆法完全不是,自己以前熟悉的,而是一種似乎是理所當然的,瘦金體的字體。
因為家裡沒有一支筆,所以秦劍愉快的開車出門去買東西了。
也不是很遠,10來分鍾的車程而已,秦劍就來到了一家文具店面前。
秦劍也不關心文具的質量問題,隨便的買了店裡面最貴的黑色墨水筆,毛筆,畫紙,黑色的瓶裝墨水,秦劍是懶得去磨墨的。
還有街頭素描用得到的一些東西,秦劍這就算是完事了。
回到家裡,秦劍在寫字桌前鋪開紙筆,把手機豎著放在支架上面,搜索唐詩宋詞,然後開始認真的抄寫。
秦劍還有意的設定了時間,開始抄寫了第1首唐詩,李仙人的將進酒。
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複回。
君不見,高堂明鏡悲白發,朝如青絲暮成雪。
君不見,人生得意須盡歡。
秦劍用三根手指的標準握筆姿勢,拿著黑水筆,用瘦金體進行抄寫。
瘦金體真的是非常好看的,瘦直挺拔,橫畫收筆帶鉤,豎劃收筆帶點,撇如匕首,捺如切刀,豎鉤細長。
一分鍾的時間,秦劍沒能做到預計的抄寫速度,滿打滿算,也就是五十個字,這距離秦劍自己計算的100個字,相差的實在是有點巨大。
但是秦劍欣喜的看到,自己寫出來的每一個字,都是如此的好看,啊啊啊啊,簡直就不像是他能寫出來的,真的是太有成就感了。
因為是剛開始抄寫,所以速度有些緩慢,秦劍覺得也是可以接受的,畢竟這個好習慣的獲得,也只是剛剛的開始。
秦劍發了狠,決定今天不出門了,就宅在家裡一門心思的寫字,看一看自己今天,到底能夠寫出多少個瘦金體出來。
因為秦劍基本上,高中畢業以後,就用不到唐詩宋詞了,所以秦劍對很多詩詞的記憶,都非常的模糊了,只能借助著高科技的手機,進行網絡搜索來進行辨認。
一邊看,一邊還要想一想,某些字是怎麽念的,然後再是用手抄寫下來,這個速度肯定是快不起來的。
不過呢,秦劍這種宅男是很懂得偷懶的了,他很快就是反覆的抄寫將進酒,然後將這篇文章背誦了下來。
不用再看手機,秦劍埋頭就是反覆的抄寫著將進酒,反正好習慣學習機,並沒有這方面的要求,一定要是其他的不同的唐詩宋詞。
時間慢慢的過去了,秦劍這種宅男,正在認真去做一件事情的時候,是可以不顧一切的,就連手指的酸軟,也是可以選擇忽視掉的。
秦劍沒有去管時間,只是一遍又一遍的抄寫的將進酒,不過呢,秦劍也是有在計算的,那就是自己抄寫了第幾遍。
第10遍的時候,秦劍稍微停了一下,然後看了一下時間,感覺還算是可以,然後再次埋頭繼續進行抄寫。
將進酒的全文差不多就是200個字,秦劍抄寫10遍也就是2000個字,這還是遠遠不夠的嘛。
很多時候當你反覆去做,一件事情的時候,在機械的勞累過後,你就會去開始思考,這些東西到底有什麽樣的意義,
或者是獲得其他,更深邃的靈感。 熟能生巧從來不是一句廢話,而是真實的真理。
秦劍抄寫到第50遍,也就是1萬個字以後,就是忽然之間發現自己,手寫的速度變得很快了,已經能夠達得到,預想的一分鍾100個字的速度。
作為一個很喜歡偷懶的宅男,秦劍是很懂得去研究,好習慣學習機的那些規則的,然後在規則的范圍之內進行偷懶耍滑。
因為要用瘦金體抄寫,十萬個字的唐詩宋詞,這是必須要達到的條件,那麽秦劍就非常機智的,在唐詩裡面選擇了一首將進酒。
而在宋詞裡面,也決定去選擇一首,就這樣子兩首可以代表唐詩宋詞,然後進行反覆的抄寫,這樣子速度就能夠達到最快。
秦劍這樣子做呢,雖然是偷懶的行為,卻是絕對符合好習慣學習機的要求的,這就是一個聰明的懶人的機智。
現在秦劍基本可以做得到,三分鍾之內就是抄完一次的,將進酒200個字,然後秦劍暫時停了下來,拿起手機計算了一下。
因為秦劍已經抄完了1萬個字,所以任務要求只剩下了9萬個字。
三分鍾200個字,還有9萬個字,也就是22個小時。
秦劍覺得這真的是他喵的太混蛋了,怎麽會這麽慘呢,想起來就讓人覺得頭暈發脹,想要去躺下來吹空調玩手機。
有些抓狂的秦劍,站起來走動了一下,活動著身體,然後跳了一段兔子舞。
舒緩著身體的疲憊,活絡著手指的酸疼,秦劍還是繼續坐了下來,認真的抄寫瘦金體。
因為將進酒已經反覆抄襲了50遍了,所以秦劍有一點點厭煩,然後準備換一首宋詞,那就是李美人的聲聲慢。
尋尋覓覓,冷冷清清,淒淒慘慘戚戚。
乍暖還寒時候,最難將息。
三杯兩盞淡酒,怎敵他、晚來風急?
雁過也,正傷心,卻是舊時相識。
秦劍很快的,就是把聲聲慢抄寫了一遍,然後數了一下,加上標點符號,一共有110來個字,那就乾脆算是100個字了,這樣子好記點。
深吸一口氣,秦劍埋頭就是把聲聲慢反覆的抄了10遍,感覺自己有一些記住了,就是把手機放到一邊,瘋狂的開始了抄寫。
這種非常不愉快的感覺,讓秦劍身不由己的想起了,以前被老師留家庭作業,那種就是要抄寫古詩詞10遍,並且背誦下來的,真的是非常恐懼的。
其實秦劍也覺得可以理解,對一個小學生來說,一天抄寫古詩1萬字,只是小意思而已了。
小學生的戰鬥力,有時候是非常恐怖的,大概一天抄寫完10萬字,也不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秦劍卻是因為得到了軟硬筆書法瘦金體,這個好習慣,所以寫出來的每一個字,都是非常字跡工整清秀的,非常的好看,就像是用電腦打印出來的一樣。
當然了,因為是活人來寫的,所以每個字的大小細節,都是有著細微的,不一樣的,這就是更加的顯現出來,秦劍的這一手書法的美妙之處。
秦劍真的是從來都沒有想到過,自己這種大懶蟲,竟然能夠獲得這麽一手,絕妙的好書法,簡直就是不可思議的事情。
不去管任何其他的事情,反正也沒有什麽人,會給秦劍打電話發信息的,秦劍就是一門心思的在不停的抄寫著,唐詩將進酒和宋詞聲聲慢。
在抄寫完了聲聲慢100遍以後,秦劍豁然起身,把水筆往桌子上一放,就衝去了浴室,洗了個熱水澡,然後躺到了床上,開啟空調,直接就是睡著了。
今天手寫了2萬個字,已經完成了1/5的任務了,秦劍覺得自己已經快要吐了,真的是受不了了,而且手指酸麻的。已經不像是屬於自己的了,感覺真的是超級不舒服的,還是先放棄一段時間的好。
雖然沒有吃飯,但是秦劍睡得非常的舒服,一覺就是睡到了,大清早上。
睜開眼睛,秦劍去清理個人衛生,然後有一些頭疼,還是露出了笑容,去二樓用土蜂蜜喂食花仙子。
“可達呀,呀呀。”
已經從一厘米身高,進化到二厘米身高的花仙子非常的乖巧。坐在橫放的手機前,認認真真的看著寵物小精靈。
因為秦劍在手機上插了充電線,所以不用怕沒有電,秦劍一下子也想不起來,花仙子到底看了多少個小時的寵物小精靈。
花仙子的聲音都是發生了變化,讓秦劍有點呆。沒想到花仙子最喜歡的竟然是可達鴨,呆呆的看起來很可愛的樣子。
因為秦劍忙著寫字,所以忘了喂食花仙子,這個時候花仙子已經有一些餓壞了,把粉紅色的精靈球花瓣,都吃得差不多了。
而且花仙子非常的挑食,隻吃粉紅色的花瓣,其他的部位都是不樂意去碰的。
秦劍覺得做一只花仙子,需要規律進食的,這樣子對身體健康比較的好。
而且土蜂蜜是很不容易壞掉的,品質非常的有保證,所以秦劍就找一個乾淨的小碗,倒了一些土蜂蜜在裡面,讓花仙子餓的時候就可以自己去吃。
花仙子非常的聰明,飛到了小碗的上面,然後懸浮著,都能夠享受到美味的蜂蜜了。
秦劍看著變大了一倍的花仙子,也就是自己手指頭的一個指節的大小。
不過真的是感覺好看了很多啊,大概體型就是從母蚊子,進化到了公蚊子。
但是這種養成的期待感,讓秦劍更加的期待自己獲得更多的好習慣,那麽以後的花仙子就會體型變得越來越大,越來越是可愛。
反正現在的秦劍眼裡心裡,都是花仙子,覺得這才是自己的家人。
至於在後院裡面撒歡的哈士奇,已經被秦劍忘到牆角裡去了。
【很是期待今天晚上的明日之女,又有漂亮的小姐姐可以看了。花花是我的男神,毛毛是我的偶像,所以我愉快的決定了花仙子的名字,大家來都來了,留張推薦票再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