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歡的話,讓眾人忍俊不禁。
同時,也拯救了被郭秀麗一句話弄得尷尬不已的三個人。
有時候,張楓很佩服丈母娘的說話技巧,話裡有話也就罷了,還能話裡有話還有話,完美三重奏!
“吃飯的時候,少說話。”
這時候,陳文江開口嘀咕了一句,沒來由得被自己老婆用話擠兌,他當然也覺得很冤。
吃過飯,歡歡在客廳又看了一會兒動畫片後,這才戀戀不舍地和張楓一起離開。
兩人前腳剛走,陳瑤便被郭秀麗審問起來,圍繞的話題自然離不開張楓和那盒巧克力。
“老實交代!”
郭秀麗端坐在沙發上,陳瑤則像是一個小學生,被罰站在不到兩步遠的位置。
“交……交代什麽?”
陳瑤故作疑惑地問道。
“陳瑤,你是我閨女,你覺得自己能輕易地蒙混過關嗎?”郭秀麗含笑望著陳瑤,讓後者一陣膽寒。
“咳咳,有話好好說。”
這時候,旁邊沉默良久的陳文江開口說了一句,畢竟,有句俗話說得好:女兒是爸爸的小棉襖。
雖然這個小棉襖胳膊肘往外拐的有點厲害,但也是他最心疼的閨女不是,正所謂——血濃於水。
“你還在這叨叨叨,咱倆結婚快三十年了,你做過一次飯嗎?”郭秀麗狠狠地瞪了陳文江一眼。
舍己為女?
老爸,做得好!
陳瑤偷偷衝陳文江豎起了大拇指。
陳文江剛惹火上身,結果又看到閨女忘恩負義地調侃自己,頓時氣得去一旁畫圈圈。
小棉襖什麽的,還是丟了吧!
“陳瑤,你還想逃?!”
郭秀麗見陳瑤一小步一小步地往臥室方向逃,不由得冷哼一聲。
陳瑤硬生生地停住了挪動的腳步,她一屁股坐在沙發上後,攤手說道:“既然如此,那好吧,要殺要剮,悉聽尊便!”
郭秀麗白了她一眼,緊接著說道:“別一天到晚給我整這些沒用的詞,快說你到底怎麽想的?”
要知道,自己閨女的年紀不小了,畢竟和張楓在一起整整十年啊!
人的一生,能有多少個十年?
更何況,還是女人,十年的青春多麽彌足珍貴。
一旁畫圈圈回來的陳文江,此時也緊緊地盯著陳瑤,他當然也很想知道自己閨女的想法。
陳瑤沉默了許久,這才緩緩說道:“爸,媽,我知道你們兩個想說些什麽,可是不久前才婚姻經營失敗的我,還不想去考慮那麽多。”
聽到這,郭秀麗似乎還想說些什麽,卻被陳文江用眼神給阻止了她。
待陳瑤回房後,郭秀麗瞪著陳文江,怒氣衝衝地說道:“你幹什麽,你想讓咱們閨女就這樣耽擱下去嗎?!”
陳文江走到郭秀麗旁邊,摟著她的肩膀說道:“我懂你的想法,我又何嘗不想讓閨女過得好,可是你沒有發現,她還是放不下張楓嗎?”
郭秀麗愣了一下,緊接著冷哼道:“我怎麽可能沒發現,不然我也不會想問她究竟是怎麽想的。”
陳文江笑了笑,“既然你清楚咱們閨女還是放不下張楓,那又何必這麽著急地去問她如何選擇呢?感情不是煙,想戒就能戒。”
郭秀麗似乎也有所感觸,她剛想點頭,又突然起身,指著陳文江的鼻子說道:“說得倒是一套接一套的,煙,你戒掉了嗎?”
陳文江欲哭無淚。
這,怎麽又扯到自己身上了?
張楓和歡歡回到家後,發現林佳已經離開了,桌子上還放了一張紙條。
張楓拿起紙條,上面寫著:
可愛的歡歡,可惡的大叔,我走了(不要誤會啊,絕對不是想不開的意思),謝謝你們這兩天的照顧,我會在這座城市的角落租個房子,再找個喜歡的工作,好好體驗一把生活。或許……體驗完我就會回家了,也不知道下次見面,又是何時?不管怎樣,你們都要努力活出自己的精彩,大叔,歡歡,加油!
看完這封信,張楓苦笑一聲。
看來,林佳這個姑娘真的準備自食其力地生活一段時間。
或許,這就是她想要的。
歡歡聽到林佳離開後,明顯有些失落,張楓隻好安慰她說:放心吧,有緣自會相見的。
當然,這話也就是說說而已。
S市這麽大,很多人一輩子都見不了對方第二面,哪裡會有那麽巧三番兩次碰到呢。
張楓自然不信。
這一次,可能就是他們和林佳最後一次見面了,想想,難免還有那麽一絲絲的惆悵。
“粑粑,林佳姐姐會去哪?”
歡歡望著張楓,有些不開心地問道。
張楓搖了搖頭。
他也不太清楚林佳會去哪。
不過,看她紙條上的內容,應該會找個比較偏僻一點的地方吧。
“叮~”
忽然,門鈴響了起來。
張楓剛剛打開房門,一個熟悉的身影出現在他面前,“嗨,我是你們的新鄰居,初次見面,請多多關照哦!”
林……林佳?!
頓時,張楓頭大如鬥。
原來,門前站著的熟面孔不是別人,正是留下紙條後就不見蹤影的林佳。
新鄰居?
張楓聽到了關鍵點。
這麽說來,對方口中所說的城市角落,便是金河小區,這未免也太草率了吧?
不過,他記得對方應該是沒錢了才對,至於原因,自然很簡單。
作為一個富家千金,當然很少會去穿別人的衣服,除非……她是沒錢去買新衣服了。
之前林佳說行李落在酒店,自己買了新內衣的時候,張楓便想到了這一點,只不過他沒有拆穿。
“你,有錢交房租?”
張楓實在有些疑惑。
金河小區地理位置很不錯,在這裡租一個一室一廳的房子,一個月的房租便至少也要四千左右。
莫非,是合租?
張楓搖了搖頭,他記得鄰居的房子雖然往外租,可都是整租,而且還是兩室一廳的房子。
也就是說,對方是整租?!
兩室一廳整租的話,至少要六千多一個月,對方確定是沒錢的節奏嗎?
林佳點了點頭,笑著說道:“本來我還以為這邊租房子會很貴,沒想到是六千三一個月,我剩下的錢夠租兩三個月的。”
兩三個月?!
張楓徹底無語了。
也就是說,對方手裡還剩下至少一萬六千多塊錢,這居然還說自己沒錢買衣服……
等等,他似乎懂了。
林佳之前所謂的衣服,恐怕是極為奢侈品牌吧,不過她現在身上穿的衣服,倒不算太貴。
看來,這個富家千金,真的做好了體驗平民生活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