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接下來就說說心裡話吧。
我第一次打籃球是在初中,為了什麽,大家都懂得。
那個非主流橫行的年代,什麽都不懂的小破孩,自然而然就喜歡了它。
我們同時聽著徐良,許嵩,周傑倫,同時念著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
我們奔跑在五星紅旗飛揚的球場,我們罰站在教室門口的兩側。
然後在什麽都不懂的年紀,第一次遇到了他。
很抱歉的是,他不是科比。
那是2006年的一個夏天,我將電視偶然翻到了體育頻道。
他是我的喬丹,我一輩子的喬丹。
我喜歡他的風馳電掣,我喜歡他的無所畏懼。
於是,我開始模仿他的動作,一招一式,近乎瘋狂的去打籃球。
然後,我就出名了,在學校裡面。
然後又認識了一幫人,圈子不大,但要求較高,我們有共同的愛好,誰也不服誰。
很幸運的是,我是裡面的佼佼者。
那時候瘋狂,瘋狂的全校都認識我們。
以至於每個夜晚,球場邊上都圍滿了人。
現在回想起來,那時候的我們可真是鮮衣怒馬,揮斥方遒。
然後,然後我又在電視上看到了另一個人,對,他是科比。
我自認為那幾年,至少那幾年,我的偶像不輸給他。
至少也可以稱得上一時瑜亮吧。
因為偶像,我便關注起了他,他們每一次對位我都看。
雖然當時熱炒的話題是23打24。
其實相比於這個,我更喜歡看3打24。
他們共同鬥爭,共同進步,而我也在我的青春裡面盡情翱翔。
然後就是科比退役,我記得那時候我很傷心,但不是窮途末路的傷心。
因為我還可以繼續看我偶像打球,即使他已經不再無敵。
然後,然後,今年4月11日,一切都結束了。
青春徹底走了,夢也醒了。
我已經記不清那句話了。
青春是個電影院,年少時我們哭著吵著要離開,年長時......
哎,再說回我吧,初中瘋狂三年,到了高中可就沒時間了。
學了三年,那是真的苦,現在想起來都能渾身起疙瘩。
那三年碰籃球的次數屈指可數,所以那群朋友都散的差不多了。
然後,高中結束,快樂再次降臨。
在他們抱在宿舍打lol的時候,我又重新踏上了球場。
然後,然後就到了現在,
現在我還是很年輕,每天也會去打打籃球,只是對手和隊友在不知不覺中變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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