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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煉金術崛起》第60章 以聯邦憲法為證
  煙塵落盡,方尖碑的遺骸在廣場上砸出了大坑。凱旋廣場需要重新進行修繕,花銷不小。而且還有幾十名自由軍士兵的撫恤金。

  一些醫療兵正在收屍。與其說是收屍,不如說是盡量辨認屍體的身份,好把撫恤金寄回給繼承人。

  從幾十米高空摔下,大部人都變成了一堆難以辨認的不知名物體,畫面太過血腥以至於無法正面描寫,只是光看看就能讓人想起內心最深處的恐懼。

  損失極其慘重,但帝國人已經全身而退,不知道去了哪裡。他們沒有任何的功勞可言。

  一名煉金術師走來,向戈瓦爾報告道:“我從沒見過這個煉金術,甚至是同樣類型的煉金術,它沒有出現在任何公開記錄裡。我想,現場至少有一名帝國皇家煉金術師協會的高層會員,甚至是“一千名國家級煉金術師”之一。”

  國家煉金術師說是一千名,但自從帝國的神皇設立這一學術稱號以來,每年通過查核的也不過幾十人,截止到目前為止,也只有兩百人左右。每一人都沒有任何水分,代表了帝國的煉金術最高學術水平。

  “國家煉金術師?”這個答案有些超出戈瓦爾的想象,但能使出這種煉金術,合理的解釋也只有國家煉金術師了。

  他不得不重新估計現在的狀況……

  兩個帝國人來到議會指控大議長勾結帝國,萊姆達卻指認他們是帝國的第二近衛騎士,還是帝國的特使,又有一名國家煉金術師參與其中,製造出這種規模的混亂,將他們救了出來。

  帝國的神皇派出了這麽高的賭注,那他的賭局又是什麽呢?

  “告訴議會,我請求進入議會廳,旁聽萊姆達的談判。”

  ……

  “如各位所見,所謂的聯邦議會已經形同虛設,帝國人在這裡進出無阻。但在各位宣布向我們的督政府開戰前,我仍想澄清一些你們的不公指控,確保我們之間的和平。請各位切記,我們並不想發動內戰,與聯邦政府為敵。”

  經歷了一系列波折,已經沒有多少議員敢站出來了,這的確能提高他們的政治地位,但也極其危險。看看癱坐在一旁的大議長吧。

  一個小黨派的議員帶著商量的語氣說道:“不管怎樣,貝齊分裂國家,觸犯了叛國罪,督政府也是一個不折不扣的非法政府。就算有帝國人干擾議會,我們仍將做出明智的宣布。”

  “那麽你們的證據呢?”

  一名議員舉起了手中的《倫尼周報》。“這就是貝齊宣言的原文,證據就是這上面的每個字!”

  “那請問具體是哪一點觸犯了法律?如果要發動戰爭,總需要確鑿無疑的證據吧?”

  那位議員忽然沒了底氣:“你們……你們在明目張膽的分裂聯邦,這還不夠嗎?”

  “根據聯邦憲法第十修正案指明,憲法沒有明文禁止的事項,就屬於合法。我要在此指出,聯邦憲法雖然規定了叛國罪,同時分裂國家領土,投靠帝國是叛國罪的一條判例。但是憲法並沒有規定,脫離聯邦成立一個新的政府屬於什麽行為。“

  “我們對聯邦失望至極,才最終決定脫離聯邦。如果你們要證明貝齊犯有叛國罪,督政府是一個非法政府的話,請在憲法中找出條文來。隨意宣布對我們的督政府開戰,各位無異於違背憲法。”

  萊姆達大聲地說著,嘴上帶著微笑。

  倫尼政變的失敗不會意味著任何事,鬥爭仍然沒有結束。能用言語取得的東西,

就不要用其他方式拿到。  議員們低聲討論起來,眼神慌亂。他們萬萬沒想到萊姆達會以憲法當做盾牌,對他們進行防禦。

  自獨立戰爭後,聯邦的國父們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份也是最傑出的一份憲法。它被視為整個自由國家的基礎,所有法律都是在憲法的基本上延伸開來,如果有任何爭議,最終都要追溯回憲法,以憲法規定為準。可以說,憲法代表了自由平等的聯邦。

  真的要追溯回憲法時,他們卻都紛紛頭疼起來。

  在上一次戰爭中,新堡和柯曼中央平原南部劃歸回了聯邦,成為了聯邦的又一片新領土。但在立國之初,聯邦的邊境遠沒有到這裡。肯格勒那時還是帝國的南方省會,東部地區也屬於帝國的法泰斯公國。在歷次與帝國的戰爭後,聯邦的領土才擴大到現在的范圍。

  那時的國父們還沉浸在帝國統治的陰影下,隻考慮到了聯邦獨立於帝國的合法性,以及新的領土加入聯邦時該如何處理。他們並沒有想到,一百多年後,會有另一群人不滿於聯邦,想要再次從聯邦獨立出來。

  憲法中的確沒有規定聯邦的部分領土是否擁有脫離聯邦的權利。

  最相近的一個條文上也只是寫著:任何人不得有任何期望和實際行動,這些期望或行動有可能將聯邦的領土分裂至其他國家。

  如果要從憲法角度討論東部地區是否有脫離權,他們就有麻煩了。

  他們本來可以尋找證據,證明貝齊與帝國有過勾結關系,這就將符合叛國罪的條件。但是看著那兩位逃出去的帝國人,他們該去哪找證據?

  戈瓦爾皺著眉頭,在一旁看著萊姆達。

  他是個保守的家夥,他自己也承認這個事實。他會保衛聯邦和聯邦的法律,也只會去做聯邦法律允許的事,聯邦的法律就是他行事的準則。

  萊姆達抓住了他的脈門。

  經過了幾分鍾的討論後,終於有一名議員代表著主戰派站了起來:“憲法並未記載相關事宜,仍待我們繼續商討。除開叛國罪,貝齊依然有著許多其他罪行。他殺害的議員們,以及對倫尼這座城市造成的創傷,都值得處以死刑!我們認為他犯有引發部隊騷亂,未經許可跨級調動部隊,對無辜平民造成傷害,與友軍開戰,蓄意謀殺聯邦議員等罪。”

  “那麽請問,貝齊是親手殺掉那十七名議員的嗎?那十七名議員是無故被殺的嗎?不,他是在凱旋廣場眾多新兵的宣判下,對這些犯有叛國罪的議員們進行處決。按照聯邦律法,這屬於緊急狀態下的執行法律,有四萬多名新兵作為見證,他們就代表了法律效力。”

  “既然如此,那麽,還有其他罪行呢?”

  主戰派議員們不想糾纏這個問題,那十七名議員畢竟不乾淨,再要討論下去,也要牽扯到聯邦憲法。l

  萊姆達對此早有預料。

  “貝齊並非親自對無辜平民造成傷害,部隊的騷動也完全是士兵們自我的決定,貝齊隻帶來了五百人的警衛隊。要想對他做出這些指控,就需要親自參與此事的證人。我帶來的其他四個人都是倫尼事變的當事人,他們可以告訴你們實情!”

  “請何遇,安德切爾,梅爾,弗裡德裡希四人進入議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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