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次行走在對角巷寬廣平坦的街道,龐克的情緒卻沒有了開始的高漲,並不是對哈利.波特的不舍,龐克的畢竟有著成人的思維,這讓他不可能對剛建立的友誼有多麽沉重的感觸。龐克由哈利想到了他自己。 小說中的哈利.波特是一個靈魂裡充滿愛與善的人物,哪怕是最後與伏地魔的對決他也會試圖去喚醒對手的良知,盡管對方是個喪心病狂的暴徒。而龐克則自知自己永遠也做不到這一點,他雖然羨慕哈利的品性,但他卻不會把自己和親人、朋友的身家性命交給聽似偉大實則無力的“愛”,若仁者真能無敵,那哈利的父母、教父,斯內普,鄧布利多,這些人也不會一一死去,所以龐克堅信,力量才是王道。
那怎樣才能獲取至高至強的力量呢?龐克從出生就具有成熟的靈智,這讓他的起步比其他人都要早,可以說他比同齡人要多出好幾年的成長時期。但龐克為自己鎖定的目標可不僅僅是同齡人,他是以伏地魔為自己的奮鬥目標的,他不想等伏地魔復活以後自己再像父親一樣帶著家人東躲西藏,所以他的這些優勢和老一輩的巫師比起來又不算什麽了。
“知識,技巧,勤奮。”龐克暗暗咬牙,“我隻有四年時間了,加油!”
振作精神,龐克開始了接下來的采購。
打開購物清單瀏覽一遍,龐克決定先去買課本,但他並沒有去麗痕書店,而是拐進了一家名字叫“老托比”的書店。
這家店裡的書種類繁多,而且大部分都是舊的,據老板介紹,最舊的書足有七百年歷史。
至於為什麽要買舊的課本,恐怕凡是看過《哈利波特與混血王子》的人都能夠理解舊書的好處,在龐克看來,書本的作用就在於將前人的經驗傳達給後人,那麽這些舊課本上殘留的筆記也算是經驗,用同樣的錢買到更多的東西,而且這些多出來的東西甚至有些即便用錢也買不到,龐克覺得自己是賺的。
在迷宮一樣的書架裡不斷穿梭,龐克終於找齊了需要的書籍,他還挑了本阿瑞安.森沙寫的《過去那些事兒》,這是一本關於魔法歷史的書,但與巴希達.巴沙特的《魔法史》相比倒更像是小說,龐克覺得可以用來在魔法史課上解悶,據了解,霍格沃茨教授魔法史的老師是一位講課超級無趣的幽靈。
按照清單,龐克又買了一口錫n鍋,一套水晶小藥瓶,一台天平和一架望遠鏡,本著“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傳統理念,這些東西龐克都買的是最好的,用他的話說:“小爺現在不差錢!”
還有一些清單上沒寫但又是學習必備的東西,龐克也一並購買了許多,比如羽毛筆、羊皮紙、墨水等。
還好龐克的背包施了魔法,否則真得消耗他不少體力。龐克走進了奧利凡德魔杖店,這才是他今天最期待的東西,以前總用父親的魔杖,感覺可實在不怎麽順手。
店堂很小,隻有一張長椅,剩下的就是四面堆積成小山的魔杖盒,奧利凡德正背對門口,整理著一個個狹長的紙盒。龐克有點擔心,因為那些盒子被碼到幾乎挨著天花板的高度,要是倒下來……嘖嘖!
抱著惡作劇的心態,龐克輕手輕腳地走到奧利凡德的身後突然大聲說:“下午好,奧利凡德先生!”
奧利凡德依舊在整理著魔杖,理也不理他,顯然這家夥的心境已經達到了古井不波的地步,這讓龐克有些挫敗,
也有些無趣,於是他說道:“先生,我現在能取走我的魔杖嗎?” “當然可以。”奧利凡德這時才慢悠悠地轉過身來,一雙淺色的大眼睛看不到焦點放在哪裡,“我已經很多年都不給人專門製作魔杖了,但是你給的報酬又讓我不得不破例一次,龐克先生提供的材料簡直世所罕見,威廉姆斯家族的收藏可真讓我感到無比震驚!”
奧利凡德彎下腰,他從貨架的最底層取出了一個精致的木匣子,他把匣子抱在懷裡輕柔地撫摸了一會兒,然後才不舍地交給龐克:“這是我這輩子能做出的最好的魔杖了,它代表著我技藝的巔峰――精靈之骨、自然之心,簡直是最完美的組合,十一英寸長,對魔力的感應和傳輸能力超強!”
龐克鄭重地接過匣子,然後打開――這是一根白色的骨質魔杖,杖身被一條中國神話中的龍形浮雕盤據(這是龐克的要求及提供的圖案),摸在手裡給人以極品美玉的溫潤之感。
龐克握住魔杖,體內的熱血忽然不可抑製地沸騰起來。他舉起魔杖用力一揮,一道七彩霓虹由杖頭噴薄而出,瞬間充斥整個屋子,讓奧利凡德魔杖店看起來好像人間仙境。而奧利凡德本人則呆呆地看著眼前的景象,竟好似癡了一樣。
今天考試,碼不了太多字,以後會盡量調整,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