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我的人請耐心看完。)
首先,唐朝確實是明令禁止蓋樓。
有旨為證。
大歷十四年(780)六月,唐代宗頒下嚴令:“諸坊市邸店,樓屋皆不得起,凡樓閣臨視人家,限百日內毀拆。”(《唐會要》卷59,工部尚書)
大和六年(832)六月,唐文宗也頒下嚴令:“士庶公私第宅,皆不得造樓閣臨視人家。……於令有違者,杖一百,雖會赦令,皆令改正。其物可賣者聽賣,若經赦百日不改去及不賣者,論如律。”(《唐會要》卷31,輿服上·雜錄)
什麽意思呢?
唐代宗是說,市民和商人不許蓋樓,對於那些已經建成的樓房,只要站在上面可以俯視到其他住戶的,都必須在百日之內拆掉。
唐文宗的話更狠,不但嚴禁市民和商人蓋樓,連政府和官員蓋樓也在限制之列,誰敢蓋樓,就揍誰一百大板,即使剛好碰上大赦,也不赦免他,對於那些已經建好的樓房,能賣掉的賣掉,不能賣掉的拆掉,如果百日之內既不賣又不拆,那就等著坐牢吧。
縱觀整個唐朝,禁止蓋樓的決非只有唐代宗和唐文宗這倆皇帝,早在唐朝初年,中央制定的《營繕令》裡就有一條是禁止蓋樓的。
原文:“士庶公私第宅,皆不得造樓閣臨視人家。”(《冊府元龜》卷61,帝王部·制度第二)
看了這條禁令就知道,唐代宗和唐文宗不過是重申和細化已有的規定而已。
建國初年就有了禁令,後來的皇帝又一再重申和強調,看來唐朝人想要蓋樓是很難的啦?
未必!
咱們翻翻正史,再翻翻唐詩,會發現在唐朝蓋樓並不困難。
因為,皇帝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唐高宗乾封年間(666-667),四川有個高官叫李晦,此人頂風作案,蓋了一樓。
樓旁邊是一酒店,酒店是四合院,院子裡蓋了一廁所,廁所沒頂,露天,每當有客人上廁所,李晦家的孩子就大呼小叫——他們住樓上,一低頭就能瞧見客人的光屁股,弄得客人很尷尬。
酒店老板不幹了,找到李晦說:“李高官,我們酒店雖小,地位雖低,也有個臉面不是?天天上廁所都被你家孩子偷窺,這日子還有法過沒有?您蓋樓我管不著,但我惹不起還躲不起嗎?從今往後,這酒店我也不幹了,這四合院我也不住了,我們搬走總行了吧?”
酒店老板原話:“微賤之人,雖則禮所不及,然家有長幼,不欲外人窺之。家迫明公之樓,出入非便,請從此辭。”(參見《舊唐書》卷60,李晦傳)
李晦倒挺容易說話,絲毫不打官腔,很爽快地說:“哪能叫你搬呢,畢竟蓋樓是我的錯,既違反了朝廷的規定,又侵犯了你們的人身權,你別生氣,我現在就拆了它!”
說到做到,李高官“即日毀其樓”。
這個事例似乎可以證明蓋樓禁令是有效的,譬如李晦這樣的高乾都不敢頂牛,蓋了之後,自己又給拆了。
但是仔細一想,假如沒有酒店老板的那一番話,李晦未必會去拆樓。
換言之,李晦拆樓恐怕不是因為皇帝的規定,而是因為民間的抗議。
即使李晦不拆樓,皇帝也不會拿他怎麽樣,因為皇帝都有點兒偏心,一面發布禁令,不讓所有人蓋樓,一面卻對大臣們蓋樓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比如武則天在位的時候,宰相許敬宗“營第舍華僭,
至造連樓,使諸妓走馬其上,縱酒奏樂自娛”(《新唐書》卷232,奸臣傳)。 武則天不但不打他的板子,還爬到許敬宗新蓋的樓上去觀光呢。
包括皇帝自己也在違反規定。
唐中宗李顯有個女兒叫長寧公主,該公主出嫁前,李顯在洛陽給她營造府邸,“作三重樓以憑觀”。(《新唐書》卷83,諸帝公主傳)
這說明“士庶公私”裡面不包括皇帝,也不包括皇帝的女兒,他們皇族高高在上,關於蓋樓的禁令根本管不了他們。
而且,普通百姓也能蓋樓。
如果不是皇族,也不是大臣,是不是就不能蓋樓了呢?
也未必!
韋應物在《酒肆行》裡寫一酒店:“豪家沽酒長安陌,一旦起樓高百尺。”
這是商人蓋樓的例子,而且是百尺高樓。
白居易在《勸酒》中寫他的鄰居:“東鄰起樓高百尺,璿題照日光相射。”
這是市民蓋樓的例子。
另外李商隱有詩:“昨夜星辰昨夜風,畫樓西畔桂堂東。”
劉禹錫有詩:“花萼樓前初種時,美人樓上鬥腰肢。”
王昌齡也有詩:“閨中少婦不知愁,春日凝妝上翠樓。”
瞧著詩人們提起樓來津津樂道的樣子,似乎老百姓蓋一座樓並不是多麽嚴重的事兒。
也許在唐朝,那些禁止蓋樓的法令從一頒布就成了具文,從一推行就開始失效,就像現在的土地規劃和城市規劃那樣。
所以,席雲飛蓋個樓,大家就不要噴我了!!!
而且如今整個下溝村都是席雲飛的,更不會出現“凡樓閣臨視人家”的情況,所以安啦,這棟樓蓋起來不會出事兒的,大不如買把加特林把鬧事兒的都給突突了。
——BY·鬧心的橘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