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信大喜,一臉雀躍,恨不得馬上拖一把刀出來砍自己幾刀,試試刀槍不入的感覺。
方信低頭找刀,這才發現身邊一片狼藉,遍地都是死屍,空氣中彌漫著一股濃鬱的腥臭味。
就像進入了一個屠宰場,地上灑滿了血液,血液又滲入泥土,跟泥土混在一起,變成粘稠的血泥,踩一腳便會黏在腳底,拉出絲來。
在血泥,胡亂丟著一些胳膊、腿、殘軀和人頭。
真的是人頭滾滾。
“還好這裡不是地球,不把他們當成人就行了。”
方信安慰自己道,很快,心大的方信就適應了。
沒辦法不適應,如果方信再哭哭啼啼,悲秋傷冬的,這書就沒人看了。
方信一腳踩到血泥中,走了幾步,果然,不少的血泥黏在腳底,拉出絲來了。
方信不在乎,就當真實性很強的VR遊戲了。
方信在血泥中摸來摸去,最後拿起一隻斷手,斷手上握著一把短刀。
方信看了看,一手握刀,一手抓住斷手,然後用力一扯。
Biu的一聲,斷手被方信扔到後面去了,飛了很遠,看不到了。
“不說刀槍不入,起碼力氣大了不少。”
方信十分高興,然後拿著短刀在身上比劃。
想了想,方信輕輕把短刀放到手臂上,然後輕輕地拉了拉。
就像拿刀切帶皮牛肉一樣。
方信想道,舉起手臂仔細觀察,一絲痕跡都沒有。
方信又想了想,舉起短刀輕輕砍了手臂一道。
還是一絲痕跡都沒有。
“真的刀槍不入!”
方信最後狠狠地砍了自己手臂一刀,手臂發出“噗”地一聲,嚇了方信一跳。
別給我破功了!
方信嚇得把手臂放在眼前查看,手臂上出現了一道淡淡的白痕。
“果然是刀槍不入,哈哈哈!”
方信仰頭大笑,笑聲傳出去很遠。
空曠的夜空下,一個猖狂的笑聲在回蕩。
大笑的人站在人頭滾滾的修羅場中,好像一個殺人狂魔。
“好了,既然上天讓我來到這個地方,我就不能辜負了這場造化。”
方信笑了很久,最後惡狠狠地說道:“華曉涵,哼,我一定要你跪在我面前,哭著求我。”
至於讓華曉涵跪在他面前,哭著求他什麽,方信還沒有想好,他現在唯一想好的,就是要報復華曉涵。
愛有多深,傷害就有多大。
傷害有多大,怨氣就有多大。
“我要變強,然後回去報復她!”
方信對自己發誓道,他還記得中午看到的那一幕。
三個身著重型鎧甲的騎士,對著一頭紅色的巨龍又劈又砍,巨龍毫無還手之力,隻想著逃跑。
然而真實情況方信卻沒有看到,騎士們對巨龍的攻擊連防都沒有破,法師那幾個小小的冰刃切割才是造成巨龍死亡的真正元凶。
兼聽則明,偏信則暗。
看不到真實情況的方信自己都沒有想到,在兩條道路之間,他選擇了一條崎嶇的羊腸小道,而另一條光明大道,他連想都沒有想過。
方信將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行越遠,並且頭也不回,快馬飛馳,直奔南牆而去。
發下人生大誓的方信開始了變強的第一步。
摸屍體。
當然,這個詞並不是字面上的意思,它指的是通過獲得屍體攜帶的遺產,然後變強。
“嘿嘿,如果摸到一本秘籍,什麽天地玄黃,宇宙洪荒的,那我立刻可以變成絕世高手,所向無敵,最後踏破虛空,飛升……”
方信興奮地臆想到:“等等,先不忙著踏破虛空,我先要讓華曉涵後悔,我要讓她終生後悔!”
然而,把屠宰場中所有的屍體都摸過一遍後,方信失望了。
“媽個蛋的,說好的秘籍呢?說好的金銀珠寶呢?”
方信看著手中三枚錢幣一臉的哀怨:“怎麽別人摸屍體都能摸出頂級秘籍,就連空間戒指都能摸出來,但是輪到我就只有這麽點東西?好像一點也不值錢的樣子。”
傭兵都是窮鬼,有錢也不做傭兵了。
方信看著手中的三枚錢幣,一枚白色,兩枚紅色。
白色的刻著一輪彎月,好像是銀,雜質很多的銀,拿在手中不重,估計不足五克,換成瓷國幣不超過50塊錢。
紅色的刻著星星,感覺是銅,因為沒有生鏽,這個不好估價,可能,大概,得有一塊錢?
方信看著手中51塊錢的異位面錢幣欲哭無淚,手一揚打算扔掉,但是想了想,還是留了下來。
就當做紀念品吧!
方信垂頭喪氣地走出血泥池,然後眼睛一亮。
不遠處還躺著一具屍體,屍體穿著灰色的長袍。
是二星法師莫爾的屍體。
應該會比這些窮鬼有錢一些吧?
好歹有件衣服!
方信興奮地跑了過去,他還赤身衣果體,吊著一隻鳥到處亂晃呢。
“哈哈,發財了!”
方信把屍體翻過來,立刻看到莫爾手中的魔晶幣,魔晶幣在夜空下晶瑩剔透,發出微微的藍光。
一看就是好東西!
一看就是值錢貨!
方信一把搶過屍體手中的魔晶幣,對著夜空仔細欣賞。
藍色的寶石,中間流動著夢幻一般的煙霧,煙霧中隱隱有星光透出。
太漂亮了!
這東西應該能上萬吧!
方信頓時心情大好。
方信不知道,世界上最大的星光藍寶石,重達1404.49克拉的亞當之星,估價為1.75億美元,並不比他手上的這顆大。
再找找,看還有沒有。
方信伸手往灰色長袍內摸去,最後,又成功從一個金線編制的小袋子中找到了十多個同樣的魔晶幣。
發財了,發財了!
這一波賺到了!
方信笑呵呵地把所有魔晶幣都倒在手中,仔細欣賞。
當方信沉浸在發財夢中的時候,莫爾的手指動了。
莫爾沒有死透。
三位騎士十分相信施羅德的能力,沒有給莫爾補刀。
莫爾還剩一口氣。
方信把莫爾翻過來翻過去,又在莫爾的身上亂摸,把莫爾折騰得活過來了。
“救……救命……”
莫爾虛弱地說道,他雖然活過來了,但是依然只剩一口氣。
“恩?好像有人說話?”
方信疑惑地抬起頭來,看看四周,一片漆黑,鴉雀無聲。
“救命……”
莫爾又說了一句,比剛才的聲音稍大點。
“握了根草!”方信這時發現聲音是從腳下傳來的, 嚇得一躍而起,跳出七八米遠,“詐屍啊,嚇死老子了。”
“救……”
莫爾又說了一句,不過一口氣只剩半口了,連完整的詞都說不出來。
不過,就算說完整了,方信也聽不懂。
方信就算能聽懂,也不會救他。
就是這幫人,把我當做誘餌,用來釣一頭紅龍。
如果不是自己刨了個坑藏在裡面,肯定被紅龍一口吞了,連骨頭都不會吐。
殺人奪命的仇恨!
不共戴天的仇恨!
方信一直記著。
方信很記仇的。
所有惹到方信的人,方信都會拿個小本本記下來,然後找機會報仇。
一個都不會漏。
“甘霖娘,正好殺了你,給老子解解氣!”
方信大罵道,找了一把短刀,然後跑到莫爾身邊,手起刀落。
莫爾的血已經流得差不多了,就算方信不殺他,他也活不過幾分鍾。
所以,這次沒有“噗”的一聲噴出血來。
只有莫爾的人頭,像皮球一樣滾了出去,滾得遠遠的。
人頭滾滾。
又是人頭滾滾,不過這次是動詞。
莫爾一死,在方信手臂上,悄悄出現一條黑線,就像數字“一”。
方信殺了一個人,所以手臂上出現數字一。
方信沒注意,原因有幾個。
天太黑。
方信的皮膚太黑。
方信沒注意,他在後悔,大罵。
“握了根草,衣服都割破了,早知道脫了衣服再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