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酒館內環境陰暗,油脂蠟燭恍惚燃燒在每張桌子上,酒館的木柱子處則綁著熊熊燃燒的火把,與蠟燭聯合照亮了那一張張或邋遢或醉醺的油膩面容。
幾位衣著暴露的妓女陪酒在各個男人懷中,酒館侍女則不斷穿梭於一張又一張桌子縫隙處,空氣中彌漫著肉香與騷臭味,夾雜在喧囂吵鬧或者大吼大笑的聲音當中,構成了一幅中世紀酒館的固有畫像。
這是一處非常簡陋的酒館,位於君臨跳蚤窩當中,地面是不加鋪設的硬泥地,頭頂木質天花板則早就被蠟燭與火把升騰出的大量煙霧給熏黑了。
然而這卻也是尋常平民們飲酒娛樂的常見之所。
“用不到給我錢,戴佛斯。”酒館主人是一個身材消瘦,留著八字胡的中年人,而今他正躲在酒館後屋內秘密見著一位穿著粗布黑色衣物,身披黑鬥篷的棕發中年。
“我才不管這事是不是真的,獅子家和我有仇,和咱們都有仇,你知道這個就夠了。”
“雇傭人手需要許多花費,你總會用到。”站在他身前的棕發中年聞言搖頭。
“也不能叫你白忙活。”
“叫我們家的妓女多嚼幾句舌根子怎麽就要多花錢了?”酒館主人嗤笑:“至於那些歌手,他們那雙賊耳朵巴不得打聽到七國所有貴族老爺們的無恥勾當呢,你瞧好吧戴佛斯,咱們雖說打不過那些騎馬拿槍的,但也不是任憑欺負也啥都不乾的慫包。知道嗎,那天我出門進貨,結果我妹妹叫一個獅子家的給強暴了,要是叫我知道是哪個雜種乾的,我非扒了他的皮不可!”
“諸神保佑她。”棕發中年聞言歎氣。
距離那天與藍禮談話已經過去了五天,而他在這段時間內,除了正常的工作之外,業余時間全都放在了張羅這件事上面。
因為對那位的承諾?還是因為內心當中的憤慨?他弄不清楚。
事情比想象當中的還要順利,事後藍禮交給他的“活動經費”甚至沒使用過半,而現在他基本上已經將跳蚤窩內能夠找到的靠譜朋友全都找了個遍。
酒館老板、食堂大廚、鞋匠、剃頭匠、魚販,甚至落魄的吟遊詩人。
每個人都異口同聲地答應了下來,每個人都與蘭尼斯特有仇,或大或小,但是都有。
當然,戴佛斯同樣也有一些沒有被戰爭波及到的老朋友,但他認為關於這點最好謹慎。半輩子的走私生涯讓他見識到了各式各樣的人物,同樣也看到過許多出人意料的背叛,甚至就連這些已經聯系過的,他都是秘密的進行接觸,沒敢在大庭廣眾下靠近。
……
留在這間酒館內喝了一杯顏色發棕的大麥酒後,戴佛斯告別老友出門離去,然而不過剛剛將酒館的吵鬧拋在身後,他就突然感覺似乎有人看向自己。
不久之前一場小雨將此處逼仄道路澆灌的泥濘不堪,兩側三層高的木質屋舍上那一個個窗戶都緊閉著,路邊搭建的攤販棚子下也因為夜晚的緣故而沒有絲毫人影。
掃視周圍毫無發現後,戴佛斯戴著皮革手套的手摸了摸黑色鬥篷內掛著的長劍,隨後踏步朝著此處街道外走去。
那投射在他身上的視線沒多久似乎就已經消失不見了,但戴佛斯並沒有放松警惕,甚至腳步一陣加快。然而就在他即將走出這處狹隘道路時,一道纖細身影突然從牆邊陰影內跳了出來。
“洋蔥騎士?”
戴佛斯聞言腳步一頓,摸著腰部劍柄的手不自覺緊了緊。
“你是誰?”
“一位朋友。”對方如此說,站在清冷街道中背朝月光,披著黑鬥篷看不清長相,但聲音柔和,明顯是個女人。
然而戴佛斯可沒有因此放松警惕。
“朋友可不會做這種跟蹤勾當。”
“跟蹤?”
女性聲音輕笑:“不,我們只是碰巧在這裡遇到了你。”
我們?
棕發中年聽到這詞心中一緊,但沒等他有什麽反應,背後就突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
“要是敵人,你早就被咱們殺死啦,戴佛斯。”
這聲音粗糙中帶著一絲笑意,卻讓棕發中年忍不住捏緊手中劍柄,不過他並未輕舉妄動,而是緩緩轉頭看去。
一個讓他有些熟悉的面容因此映入眼中。
“你是……本恩?”他遲疑地問。
“沒錯,是我,大肚子本恩。”
對方點頭,套著粗布衣物的身材肥胖,一張笑呵呵的大圓臉在月光下分外明顯:“這外號我其實不大滿意,應該叫我強壯的本恩才對。”
“據我所知,你已經——”
“已經死了?不不不,亞瑟.戴恩收買了那幫狗雜種,但並不是所有人都背叛了我們。”
戴佛斯聞言了然。
眼前這位是一個叫做禦林兄弟會的組織中的匪幫成員,當然那是過去式了,當初從風息堡出來時,他曾經與黑發男孩講過這個,該匪幫盤踞在國王狩獵的禦林內,以綁架勒索貴族為生,兩年前被瘋王派遣軍隊剿滅。
據說領軍的拂曉神劍亞瑟.戴恩爵士就是因為買通了禦林當中生存著的那些村民後,才能夠徹底剿滅這群土匪的。
然而眼下看來,說是徹底也顯然不對。面前這位叫做本恩的,正是禦林兄弟會中一位比較出名的匪徒首腦之一,聽說已經死了,但此時分明活得好好的。
“那個賣身的小男孩?”戴佛斯開口問。
他與眼前這位認識,主要是當走私犯時有接觸過銷贓的對方,但兩人也就見過一兩次,可稱不上熟悉。
而眼下來看,他們顯然是專門找自己來了。
戴佛斯想不到除了不久之前見過的那位小孩之外,這些人還能有什麽理由找上自己。
“他叫托布。”身前那位聲音溫柔的女人開口道:“他是我兒子。我們很缺錢,那天他聽說有貴族車隊路過就跑了過去。”
“你是溫妲,白鹿溫妲?”戴佛斯又問。
白鹿溫妲也是禦林兄弟會中的一個頭目,戴佛斯沒見過,但能猜得出。
“現在叫珍妮,金發珍妮。”
大肚子說道:“白鹿溫妲這個名號可比咱們要響亮多啦,嘿,誰叫她是個女人呢,女人天生就是生孩子的命,所有人都這麽說。”
他們看起來沒什麽敵意,然而戴佛斯可不會因此放松警惕,此行他做的事情本就需要隱蔽行事,而今被這兩個昔日土匪找上門,他不認為這是什麽好事情。
“兩位朋友找我有事?”他緩緩開口,並暗暗琢磨如何脫身。
“當然,當然有事,咱們要不去附近酒館坐下來談?”
“請見諒,朋友們,我待會還要去工作。”
“別緊張我的朋友,咱們只是想請你幫個忙而已,一個小忙。”叫做本恩的大胖子說道:“你看見了,咱們雖然已經,額,已經死了,但是其實咱們根本就沒死,所以嘛,這個人只要沒死成,就得有很多需要,比如——”
他看起來有些碎嘴,於是沒等說完就被同伴出聲打斷了:“我們想請你幫忙引薦之前那位鹿家的貴族少爺,沒別的,就這麽簡單。”
“你們想見他做什麽?”戴佛斯聞言皺眉。
“做侍從?做私兵?反正就是那麽回事,貴族老爺們的侍從咱們見多啦,貴族小孩的仆從也不少見。”大肚子說道:“那些廢物可比不上咱們任何一個。”
“你們的意思是,你們準備投靠一個小男孩?”
盡管知道那位小男孩不簡單,但戴佛斯感覺這事聽起來怎麽這麽荒誕。
“你們見過他?沒見過總應該聽說過,他才五歲大。”
大肚子本恩聞言一愣:“五歲?我們聽說是六歲。不過這可不重要,他總會長大的,沒錯,總會長大。我們也還算年輕,也早就不當土匪了。而現在,只要他隨便仍兩個金龍過來,像那天一樣,咱們就可以替他辦任何事,沒錯,任何事,管他歲數多大呢。”
前走私犯聞言恍然,眼前這兩人是將藍禮當肥羊了。
“何不投效史坦尼斯大人?”
他試圖提醒對方:“你們想見的男孩並沒有征召私兵的權利,同時他的錢也都是他家族管家給的,不可能隨便拿來花。”
這倒不是挖牆腳,而是真的不可能。
看起來拜拉席恩家族那個小少爺沒人管束,但實際上對他身邊人的篩選可是嚴著呢,不論是仆人還是護衛,那都是經過嚴格挑選的,往上三代都要考慮到,哪能隨便讓人混進去。
而且戴佛斯對他們可沒什麽信任心,但兩人看起來不打算輕易罷休,於是就想著叫他們轉移目標,或者說想讓他們撞個滿頭包後放棄這種想法。
然而這話落下後,兩人卻只是搖頭。
“其實我們最開始就是想投靠史坦尼斯的,因為他接納了你,接納了一個走私犯,只是……”
改名叫做珍妮的女人目光柔和地看著棕發中年:“你的手指還疼嗎?戴佛斯?”
這話讓當事人下意識抬手摸了摸胸前掛著的小袋子,而同樣走到他身前的大肚子本恩則開口道:“咱們沒法想象為什麽你會讓他砍手指,也想不出為啥他就非要砍你的手指不可。”
“善行並不能抵消惡行,惡行也不能掩蓋善行。我既然幹了十多年的走私勾當,就必須要付出代價。”戴佛斯聞言正色道:“史坦尼斯大人對我的懲罰很公正,世界上恐怕再也沒有比他更公正的人了。”
“聽起來還不錯,公正總比不把咱們當人看強,但咱們可沒有你這樣高尚的情操,真叫我砍手指我可不乾。”
大肚子本恩嘿道:“況且乾咱們這種勾當的,真去投靠,砍的可能就不是手指,而是腦袋了。”
“沒腦袋的人還能替領主老爺們辦事嗎?”女人也跟著輕笑,顯然沒打算知難而退。
戴佛斯聞言皺眉:“但也不應該是個小男孩,這種想法,你們自己不覺得可笑?”
“這個嘛,當然是有道理的。”
大肚子本恩開口道:“鹿家的勞勃很慷慨,咱們見過他。聽說他就要當國王了,也許他不會吝嗇對待他僅有的兩個兄弟,沒準過陣子你口中的小男孩就變成了個領主哩,男孩當領主,這種事情很常見,咱們眼光也很少出錯。”
“當然,這是場賭博, 但就算不這樣,我瞧那孩子出手這般……咳咳,總之咱們也不和你撒謊,貴族咱們見多了,像那孩子那樣出手闊綽的貴族倒是頭一個見,說實話,咱們都被嚇到了,別的不說,隨便賞幾個金龍就夠花個好幾年了,可比咱們在林子裡養豬要賺的多——怎麽樣,朋友?你現在算是混出名號啦,也照顧照顧咱們這些可憐人?”
你真以為那孩子很好糊弄?隨隨便便就能忽悠來金幣?
戴佛斯聞言暗暗搖頭,但其實也能夠理解這兩人的一些想法。
七國各地找不到主子收養,窮的睡荒郊野外的騎士都一抓一大把,更別說這些前土匪們了,他們既不是騎士,也不是什麽乾淨人,想要找個靠山可不容易,也難為他們能把注意力放在一個小男孩身上。
“我可以把這件事告訴他。”想了想後,他道:“但我不確定他願不願要你們,同時我不會替你們隱藏身份。”
兩人聞言對視一眼,然後點頭。
“當然,如果他介意咱們的身份那就算啦,不過勞煩朋友多替咱們說句好話,咱們已經洗手不乾好幾年了,早就決定做個正派人。”
大肚子本恩說話時一臉正色,見戴佛斯點頭,他又開口道:“不過在這之前,我想咱們應該可以幫的上你的忙,說獅子家的壞話嘛,這個我在行,就當給你的報酬啦。”
這話讓戴佛斯一愣,隨後警惕開口:“你們都知道?”
“你很小心。”對方聞言嘿嘿一笑。
“但咱們觀察你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