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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有匪》第24章 山有木兮木有枝
  次日,林遵等人都起了半個時辰了,王慶才哈欠連天的出了屋。

  洗漱完畢,各自見禮,便讓牛小嬌煮些早飯給諸人吃。

  楊再興鬼鬼祟祟湊攏來,悄悄的對他說:“慶哥,你那夜嘯之術端的了得,閑時也教教我。”

  一旁喝粥的楊金豹噗的一聲,把嘴裡的粥噴了一地。

  王慶老臉發紅,乾咳道:“賢弟不可好高騖遠,豈不聞萬丈高樓平地起?基礎打得越牢,習武進境越快。你先把家傳槍法練得純熟,再學別的不遲。”

  楊再興想了想,道:“倒也有些道理。”

  吃過早飯,王慶便把昨夜補全的計劃講給諸人,查漏補缺。

  原先的計策是在張望家設伏,把高衙內賺進屋後敲暈了,然後趁亂把張家父女帶出去。風險是有的,等高衙內醒來,必要去找他爹撒癡撒嬌,說不得會驚動全城。張望在禁軍當過教頭,認得的人多,一旦被官兵截住,事情會變得無法收拾。

  好在林遵、高梁玉先後到來,人手富裕,他便順勢定了一條李代桃僵的計策,算來算去,其實還是在打一個時間差。這次行動的重點,是先把張望一家平安送出城去,這一條達成了,這次行動就可以算作成功了。

  諸人聽他娓娓道來,盡皆稱善。

  見各人都沒有異議,王慶徑去書房,伏案寫了一封信。

  信是寫給童嬌秀的,為的是要借憫月一用。

  童嬌秀生活無趣,寫信時多是和丫鬟的日常。憫月那一手神乎其技的易容術,被她著墨多次,筆力十分絢爛。

  在王慶的計策裡,憫月乃是不可或缺的一環,但是茲體事大,他必須得讓嬌秀知道這件事的來龍去脈。

  也考慮過,嬌秀會不會反手把他出賣給高俅。這些日子以來,王慶雖和她保持著書信往來,卻一直保持著若即若離的距離。這種緩慢而遊離的接觸,是符合北宋式曖昧的。

  但童嬌秀,她隻想在無盡黑暗到來前,徹底的放縱一場。她已沒有時間去追求靈魂上的契合,在審判式的命運面前,她只需要一場身體的狂歡,作為對青春最真誠的謝幕。

  王慶的婉拒,毫無疑問是在她傷口上撒鹽。

  但他始終覺得,童嬌秀會幫他的。不是為了那荒謬的一見鍾情,僅僅出於同病相憐。說到底,她和林娘子並無二致。無論是貴是貧,在權勢的車輪面前她們都無力掙扎,不過是些可憐人兒罷了。

  王慶用了半封信的篇幅,來描述林衝與林娘子的恩愛甜蜜,然後寫了高衙內的飛揚跋扈,害得林氏夫婦萬裡相隔。如今高衙內賊心不死,他作為林衝的兄弟,不惜一切也要保全嫂嫂一家。

  躊躇半晌後,他把那篇越人歌寫在了信尾。

  薛婆茶社。

  “王慶,你好無情,為何多日不給我家娘子寫信?”

  惜春正在喝一碗茶,一見王慶的面,沒等說話已是梨花帶雨,玲瓏精致的小鼻子不住的抽抽。

  和飛揚跋扈的憫月不同,惜春走的是淑女路線,眼裡隨時包著兩泡淚,一言不合就要哭。更兼她模樣生得楚楚可人,清淚一流,誰還忍心不依她?

  “別哭別哭,這不是寫了麽。”王慶連忙安撫小丫頭,將信遞了過去。

  惜春破涕為笑,把信箋藏在懷裡,心滿意足的去了。

  王慶自回家中,一邊作準備,一邊等候消息。

  且說惜春歡歡喜喜回到童府,進到書房裡,只見童嬌秀倚著窗,

半托香腮,目光迷蒙的望向悠遠的天空。  “娘子,王慶的書信到了。”惜春快步趕過去,她已經很久沒有見到童娘子的笑靨了。那真是天底下最美的笑容,夏天能沁人心脾,冬天能融化冰雪,只可惜這笑容太少了。她知道童嬌秀一直都不快活,有時她真想變成一隻解憂鳥,不消奢求許多,只求能讓娘子絕美的臉頰上露出笑顏,就足夠了。

  一想到娘子要嫁給蔡攸的傻兒子,惜春心裡就抑製不住的悲傷。到了這步田地,即便是王慶那般市井無賴,也足稱良配了。

  童嬌秀見到信箋,果然開心起來,嘴角彎彎的拆開書信,迫不及待的讀了起來。

  她喜歡讀王慶的信,每一封都那麽有意思。

  他總是在說些市井裡的趣事,有時過得無趣了,就給她編故事。什麽聶小倩,什麽畫皮,什麽至尊寶。

  這真是一個奇怪的男人,明明是一介武夫,文筆卻如夏花般燦爛。他還精通算學,劉益讀了他寫得初級算學,立刻就閉關了,說是找到了衝擊文魂凝形的途徑。要知道,劉益可是這個時代公認的算學第一人。

  今天寫得是他的結拜兄弟林衝,這人童嬌秀也有所耳聞,聽說是被高俅給陷害了。

  王慶用了兩千多字來描述林氏夫婦。沒有雕梁畫棟,沒有錦衣貂裘,甚至沒有上流人的社交生活和奢侈顯擺。他們守著清貧的小家,平平淡淡,恩恩愛愛。可能在很多女人眼中,這種平凡的愛情毫無滋味。愛情值幾個錢?過上金鏣玉絡膏粱錦繡的日子,才不枉在人世間走一遭。

  童嬌秀不在乎榮華富貴,身為楊戩的外孫童貫的女兒,她的生活品質早已超越了窮人想象的極限,可這並不能讓她開心分毫。她一生所渴盼的,就是一份平平淡淡廝守到老的愛情。

  林氏夫妻的愛情,讓她十分羨慕。林衝的遭遇,也讓她感到氣憤。

  可這件事,實在是為難。她若是個紈絝衙內,幫王慶這回並無不可,左右不過是衙內間的爭風吃醋。但她是童貫的女兒,此事一旦敗露,她的名聲將毀於一旦。天知道童貫會怎麽懲罰她。

  本能的想要婉拒,目光停駐在信尾的越人歌。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說君兮君不知。一部詩經她能倒背如流,卻從未發現,這句詩會如此的令人心醉。

  一個念頭倏然湧上心頭:這話,他從前為何不說?如今遇到難事了,便開始獻殷勤。他真的愛慕我麽,還是為了救他兄弟的家眷,硬著頭皮來討好我。

  他只是想利用我。這個念頭在心中不停的發酵,越演越烈。

  “若非急需憫月的易容術,到最後他也不會吐露半句愛慕之情。他不想和我糾纏,他隻想和他的發妻,安安生生過他的小日子。我算什麽?我只能在每個黃昏焦慮不安的等他的信,我只能在夜深人靜時想他的模樣,這麽久了,我也才見過他一面,連半句話都沒說過。在他的人生裡,我不過是一個可有可無的過客,他對我如此薄情,卻不知我童嬌秀也不是好惹的。我若想讓他深陷囫圇,隻消一句話的功夫。高俅妄自深得聖眷,連一個林衝都害不死。若是我來謀劃……”

  想著想著,她驟然驚醒,大顆大顆的汗珠從額頭流淌下來。

  憤怒似乎撕碎了理智,想把她推向一個萬劫不複的境地。她知道情緒為何會變得如此偏激,因為,因為時間不多了。

  童貫和蔡攸似乎已經達成了共識,楊戩也沒有反對。至今沒有大訂,好像是卡在了蔡京那一環。得蒙聖眷的蔡攸,近來愈發咄咄逼人了,若是再和童貫聯姻,對蔡京來說絕對不是什麽好消息。

  一生的歸宿,居然取決於官場的傾軋,人生怎麽可以悲哀到這步田地。

  忽然就想起了,王慶寫得那篇至尊寶。那是他編得最長的一個故事,足足寫了三十頁,裝訂成了一本小冊子。興許是篇幅太長了,文字顯得很簡陋,很直白,像是市井小人說得白話一般。可是相較於畫皮,她最喜歡的還是這篇文采平平的至尊寶。

  被妖怪抓住逼婚的紫霞仙子,一臉堅信的說:“我知道有一天他會在一個萬眾囑目的情況下出現,身披金甲聖衣,腳踏七彩雲來娶我。”

  看到這一句時,她整顆心劇烈的膨脹,似乎要從胸腔裡蹦出來。 這是她從來也不敢想的話,更是她從來不敢做的夢。她人生讀的第一本書叫作列女傳,從小老師們就告訴她,婚姻之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女人就該三從四德相夫教子。才華?女子無才便是德。

  原來身為女子,也可以想點別的,做點別的。原來身為女子,也未必非得逆來順受。

  如果沒讀到結尾就好了。

  “我的意中人是個蓋世英雄,有一天他會踩著七色的雲彩來娶我,我猜中了前頭,可是我猜不著這結局.....”

  記得那天哭了許久。她的眼淚,一半流給了紫霞,一半留給了自己。

  她永遠也等不到這個蓋世英雄。

  她的命運早已注定。.

  她的樊籠牢不可摧。

  不知不覺的,眼淚就流了下來。

  王慶不會是那個英雄,他太謹慎,太怯懦。可是在一個個孤獨的夜晚,她無數次夢見王慶穿著金光閃閃的鎧甲,踩著七彩的雲,在千軍萬馬中拉起她的手,一棍擊飛數千人,徑自帶了她去雙宿雙飛。

  “我從沒奢求夢境成真,說到底,我只是想尋一夕之歡罷了。”童嬌秀緩緩的垂下了頭,悠然歎氣。

  惜春見她面色瞬息萬變,也不在意。王慶總愛在信裡編些故事,有時可怕的嚇人,有時又催人淚下。她最喜歡的,卻是那些驚悚的鬼故事。自從讀了那勞什子畫皮、屍變,嚇得她晚上起夜都要拉著憫月。可越是嚇人,就越想看,好似著了魔一般。

  正回憶著畫皮裡的情節,童嬌秀忽然抬起頭來,對她緩緩說道:“去,把憫月叫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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