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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有匪》第56章 大腳花魁
  對於有夢想的人,王慶一向是尊重的。

  “秀英,其實你唱的不差,只是選歌時有點不分場合。昨日群雄聚會,大碗喝酒大塊吃肉,聊得都是豪傑事務。這個時候,你該唱些豪放的詞以壯行色,或者唱點溫暖愜意的小調作背景。你要記得一點,永遠不要妄圖去喧賓奪主。你的主場,你可以肆意發揮,盡情展現你的才華。但在別人的場子裡,你只是個陪襯。若是連主次都分不清,又何談成敗呢?”

  白秀英默默的聽著,臉上隱現不忿之色。

  王慶接著說道:“知道你自矜才華,不服氣。我給你打個比方,若是蔡京過大壽,邀請你去府上唱曲助興,你唱什麽?不就是唱個應景祝壽的詞麽。你要是像昨天一樣又哭又嚎的,蔡家當場就能把你趕出門去。蔡京回頭找個由頭就治你罪,你信不信?”

  白秀英笑了一笑,道:“我又不傻,祝壽怎麽會唱那麽悲的曲子。”

  “都是一樣的道理,什麽樣的場合,選什麽樣的曲。關鍵不是讓別人驚羨你的唱功,而是讓聽曲的人舒服愜意。就像昨天的宴席,你能讓這些好漢痛痛快快的喝完一場酒,這場演出就算是成功了。”

  白秀英終是低下了頭:“你說的也有幾分道理,是我大意了。”

  王慶便問道:“你既然喜歡舞台,為何又甘願贖身,遠離那繁華的汴京城?”

  “因為啊,”白秀英露出傷感之色,輕聲說道:“京城裡已無我立錐之地了。”

  “哦,可是得罪了權貴?”

  她搖了搖頭,道:“只是出了一次大醜,名望一落千丈而已。”

  王慶登時來了興致,忙問道:“怎麽回事,講講,讓我也樂呵樂呵。不對,讓我來好生勸慰勸慰。”

  白秀英並不在意他幸災樂禍的模樣,幽幽說道:“你見我的腳了麽?”

  王慶低頭看了看,問道:“腳怎麽了?”

  “看它生得如何?”

  王慶端詳了片刻,也沒看出有什麽畸形來:“白白嫩嫩,挺好看的啊。”

  白秀英驚異的望著他:“你是真傻還是裝傻?”

  王慶一頭霧水,道:“別繞關子,到底是怎麽了。”

  她苦笑一聲,道:“你不覺得這雙腳生得太大了嗎?”

  王慶恍然大悟:“沒錯,這腳都快趕上我的了。大又怎麽了?”

  白秀英衝他翻了個白眼,道:“汴京是天下第一繁華之處,秦樓楚館,節次鱗比,千花競秀,百豔爭芳。在這個坐擁無窮美人的城市裡,人們的眼光被養得刁鑽無比,哪怕是很小的一個缺陷,都會在世人的眼中無限放大。即便我唱得再好,生得再美,單憑這一雙大腳,就永無出頭之日。”

  王慶隻知纏足是南宋時才盛行的,殊不知國人對於小腳的熱愛,由來已久。

  白秀英自不知他的審美迥異於時代,哀哀怨怨的說道:“當初因為這雙腳,行院裡的老鴇篤定我紅不起來,便打發我作玉如意的貼身女使。如意姐是個很善良的人,她說以我的姿容嗓音,作一個女使太屈才了。為了遮掩這雙腳,她幫我找到了一個纏足的師傅……”

  王慶臉現怒容,厲聲喝問:“什麽?纏足?”

  白秀英見他神色有異,還以為他不懂纏足的意思,畢竟這東西在南渡以前,並沒有真正的普及開來:“纏足就是……”

  王慶擺擺手,道:“我知道那惡心玩意是什麽。”

  “惡心?”白秀英奇怪的望著他:“你這是什麽怪想法。

就連東坡先生也曾作過一首菩薩蠻,專道纏足好處,我背給你聽。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回風。都無行處蹤。偷穿宮樣穩。並立雙趺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  她背誦的時候,雙眸悠然向往,極是豔羨。

  王慶則是雙目噴火,咬牙切齒的說:“當真是蘇軾寫的?”

  “那還有假。”

  “蘇東坡還沒死呢是吧,早早晚晚,我得去找他理論理論。”

  白秀英秀眉微蹙,道:“你怎麽胡亂咒人死。東坡先生是大宋第一個突破文魂入玄的人,不出意外,能活到一百四十歲呢。”

  “老而不死是為賊也!”王慶本來極為尊崇蘇軾,但一聽大蘇居然支持讚美纏足,讓他胸中怒火燃熾。在宋朝,文人領袖的意見,往往會左右一種新興事物的盛衰成敗。沒有證據說明蘇軾對纏足的興起,起到過推波助瀾的作用。但纏足是在北宋中期興起,卻是毋庸置疑的。

  白秀英顯然是蘇軾的狂熱擁躉,聞言大怒:“你怎敢詆毀東坡先生?”

  王慶便不再說。

  宋代的纏足是把腳裹得“纖直”但不弓彎,對腳部的傷害,和天天穿高跟鞋差不太多。真正致人腳部畸形的纏足,是從滿清開始盛行的。王慶曾看過清朝女子的照片,那觸目驚心的形狀,惡心的他兩天吃不下飯去。這也是為什麽他一聽到纏足二字,便大動肝火的緣故。

  白秀英望著如洗碧空,悠然神往的說:“那個時候,汴京城的花花世界繁花似錦,百花齊放,豔名遐邇者多達十數人。不像現在,只靠著三、四個行首強撐著場面。那時想出名,單靠才貌雙全是不行的,標致的人兒太多了,必須有自己的特色才能脫穎而出。奴家恰好有兩點過於常人,一是身高,二是辨識度高的嗓音,因此出道兩個月,便躋身進角妓之列。”

  王慶看了她一眼,暗暗點頭。她的嗓音確實有獨到之處,在這個拒絕中性嗓音拒絕沙啞嗓音的時代,聲音的同質化很高,一點點與眾不同之處,都會成為招牌式的優勢。

  至於身高,她一米七的高度,已經遠遠超出了大宋男人的平均水平,這體型和嬌滴滴的汴京行首們立在一起,用鶴立雞群來形容是非常恰當的。一般來說,在古代,個子太高的女人是嫁不出去的。宋人文弱,因而需要女人更加文弱,你和我差不多高就很過分了,居然比我高一頭,你還想紅?還想火?你的宿命是天煞孤星懂麽。

  好在白秀英不止高,還很瘦。腰細如垂柳,膚白似凝脂,這就符合了文人們的審美。

  “追捧奴家最熱烈的一位衙內,是王黼的兒子王倪。當時王黼已得了聖眷,甚有權勢。王衙內借了他老子的威勢,專一混跡秦樓楚館,與高衙內並稱行院雙雄。他總是附庸風雅,在奴所在的行院裡揮金如土。其實他又懂得什麽詩詞歌賦了,一擲千金,不過是想得到我的身子,好在他那般狐朋狗友面前炫耀罷了。他這人生得獐頭鼠目,無論長相,聲音,一言一行,處處讓人反胃。奴雖不才,卻不願委身於這等紈絝子,因此一再拖延,得過且過。”

  “王衙內的耐心漸漸消磨殆盡,忽一日,他竟借著酒勁闖進房中,欲圖強取奴的身子。這廝枯槁瘦弱,氣力單薄,反被奴按在身下打了一頓。那廝甚是惡心,越打他,他越是快活,最後跪在奴腳下,百般癡纏呻吟。那件事不過是一出鬧劇,他也沒有動用家裡的勢力來報復奴家,原以為就此罷休。誰知,禍根已然種下了。”

  王慶聽的哭笑不得。王黼他遠遠的見過兩次,就是一混血兒,金發金目,粉紅的皮膚, 還生了一張大嘴。論相貌,王黼也算是個美男子了,不然也不會得到‘外貌協會會長’趙佶的恩眷。政和四年的王黼,官職權力算不得大,但他特別會來事。趙佶這一朝,凡事不要只看官職資歷,要看聖眷。靠著一身閃轉騰挪巴結奉承的本事,金發金眼男真就混成了汴京城炙手可熱的人物。

  此人雅好風流,聽說微猷閣待製鄧之剛有一個小妾生得容顏俊俏,便設計陷害,將鄧之剛發配到嶺南,霸佔了那個小妾。王倪子承父業,專好風流,在汴京與高衙內其名,搶奪民女猶如家常便飯。正可謂:有其父必有其子也。

  白秀英道:“奴以為風平浪靜了,豈知一夜之間,白秀英大腳如男兒的傳遍坊間,各路衙內爭先恐後跑來行院,費千金隻為看一看奴的大腳。不出數日,奴數年來積攢下來的人氣,損毀殆盡。”

  王慶猛地一拍大腿,叫道:“哎呀,我想起來了。當初有個大腳花魁鬧得沸沸揚揚,原來就是你啊。”

  王慶雖然喜歡逛個窯子什麽的,但他一不是文人才子,二沒有不可阻擋的權勢背景,三沒有萬貫家財,別看名頭不小,其實就是一底層市民。像白秀英這種日進鬥金的花魁,他連見一面的資格都沒有。

  當時大腳花魁的傳聞,鬧得沸沸揚揚,一度是酒桌上的談資奇聞。不過這事火了沒多久,就被別的傳聞所取代,漸趨沉寂。沒辦法,汴京是天下風流人物聚集之地,一時的熱度不把握住,很快就會被世人所遺忘。

  白秀英的臉頰抽搐了一下,垂著頭說:“沒錯,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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