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咽唾沫的時候,那隻生長著雙翼的黑虎,目光一直鎖定在天空盤旋著的皮皮龍身上。
強大的氣息流露而出,竟是讓皮皮龍渾身發顫。
仙位的壓製,再加上境界的差距。
這根本不是皮皮龍能承受得住的。
他在這個年紀,承受了不該承受的東西。
“居然敢無視小爺?”
林秀發現這隻黑虎對他居然一點興趣都沒有。
頓時一股怒氣從心來。
小爺這麽一大個活人擺在面前都看不見?
如果林秀得知那隻黑虎內心所想的話,肯定會第一時間直接給他來幾百個耳光。
黑虎的目光死死鎖定皮皮龍。
他沒看到林秀嗎?
不,他看到了,但,僅僅只是看一眼而已。
林秀的氣息雖然有少許釋放,但在它眼中,依舊是一隻螻蟻,只不過是比較大的螻蟻。
吃了,可能連塞牙縫都不夠。
可皮皮龍就不同了。
它能在皮皮龍身上感受到比自身血脈要高的氣息。
這種氣息,深深的吸引了他。
他相信,如果他將皮皮龍給吃了,肯定能提升他自身血脈,說不定,能出現少許返祖的現象!
而且,皮皮龍個頭那麽大,肯定能吃得飽。
因此,他咕嚕咕嚕了一下,發出了一聲低吼。
雙翼振動,十米多大的身軀,陡然騰空而起。
風卷起了地上的沙塵,有無數落葉,在天空飛舞。
林秀眯著眼,他是真的有點生氣。
這隻黑虎,從頭到尾,也就看過自己一眼。
還是剛出現的時候看的。
然後到現在,理都不理。
太氣人了!
反倒是皮皮龍,被黑虎強大的氣機給鎖定,他竟是第一時間產生懼意。
論血脈,對方遠不及他,但,論實力,他和對方,就是一個天一個地。
差距何其的大。
不過……
他巨大的龍眼,帶有戲劇性的一幕撇了一眼下方瘦小的身影。
有林秀在,他幾乎不用怕。
林秀的強大,根本不是人能理解的。
哪怕是他跟了這麽久,也都沒搞懂林秀的極限,在哪裡。
區區三品地仙的黑虎,相信很快就再也囂張不起來了。
“說起來,自從來到中等星域,就沒能好好的大吃一頓,今天,就拿你飽餐一頓吧。”
林秀嘀咕道,他出手了,血氣九清開啟,手中出現了一把很長的彎鉤,鉤子尖處,無比鋒利。
這仙器,是四品仙器。
自從得到後,林秀也就只看了一眼。
因為這武器,真的是太冷門了。
如果要他說,就是可以甩飛出去的鐮刀。
簡稱飛鐮。
一般修士,都是有刀,劍,和槍,還有弓,以及短刃長戟等等,這些熱門好上手的武器。
至於這種,鐮刀,和扇子,是真的太冷門了。
但,也容易讓人記憶下來。
今天,他就要試試這玩意,牛不牛批。
手中的血色鐮刀被他旋轉在頭頂。
有撕裂空氣的聲響徘徊耳邊。
林秀瞅準那隻黑虎。
而黑虎,也終於第二次看向林秀的。
不是因為林秀有多帥,而是因為他手中的那把血色鐮刀。
有一股森然殺意,在鐮刀上流露。
居然讓他感受到了一絲恐懼感。
“人類的虛張聲勢?應該是了,他只是一個剛入二階的螻蟻!”
黑虎內心冷哼道。
既然這個人類如此的不知好歹,那就先咬死他,在咬死那條蛟龍。
呼!!
他巨大的身軀震顫,速度奇快,出現在了林秀面前。
鋒利的爪子,劃破空氣,這一爪下去,哪怕是五品地仙,都得肉身崩潰,顯出元神。
因為妖獸的身軀,就是如此的強大,利爪尖牙,都能堪比仙器。
林秀嘴角微微上揚,手中的飛鐮狠狠甩出,形成一道弧度,繞開了黑虎正前方。
繞到了他身後,狠狠的扎進了那個地方。
頓時,黑虎發出一聲滔天怒吼。
音浪擴散,竟是震得四周樹木斷碎。
可惜,他再怎麽嘶吼,也沒有用了。
林秀拉扯鏈子,將飛鐮扯回手中,帶著黑色血水的飛鐮,飛回的時候,也是下起了一部分區域的血雨。
在黑虎驚恐的注視下,林秀一鐮刀狠狠的,落了下去。
夜晚,林秀坐在他用修為轟出的山洞洞口前。
身前的篝火上,有好幾塊肉擺放著。
奇異的肉香,彌漫在夜色山林間,一時間,也是吸引了很多夜間出來覓食的妖獸。
只不過,當他們看到那洞口前不遠處的一根杆子上,懸掛著的黑毛虎頭時。
紛紛拔腿就跑,不敢靠近。
他們有仙獸,也有妖獸,但,長期在仙氣潤養下,都是誕生出了靈智。
雖然智商不是太高,但也能分辨情況。
那黑毛虎頭,明顯就是這片區域的大王,此刻居然被掛在杆子上。
很顯然,那洞口飄來的肉香的人,肯定十分強大。
他們饞嘴,但也不敢有半點非分之想。
林秀眯著眼,皮皮龍盤在他身側。
此刻的皮皮龍,身形很小,只有林秀大腿那麽粗,但也有十來米長。
一雙龍眸,死死的盯著被烈火烤製的肉塊。
沒有加任何調味,就已經香到這等地步。
林秀當然不是閉目假寐,他只是在查看儲物空間裡的雜物。
趁著現在有空閑時間,就先好好的看一遍。
以免出現今天這種被人追殺的情況。
萬一,儲物空間中,還有可以與天仙抗衡的寶貝呢?
鬼知道他開了那麽多寶箱,難道就全給武器丹藥和丹方?
“哎呀我怎麽把剛到手的東西給忘了!”
林秀陡然睜眼,看著掌心中,這塊刻著王字的金色令牌,有些懊惱撐著下巴。
這令牌,可以說是令牌,也可以說,是護身符。
這正是林秀在秘境中博得第一,獲得的金仙護身符。
這玩意,只要不是來自金仙之上,或是金仙巔峰的人的進攻,都可以完全抵擋下來。
雖然只有十次抵擋的機會,但,也是不可多得的寶貝啊!
如果當時林秀拿出了這金仙護身符,哪裡還用怕那天仙的手掌。
“聽說,金仙護身符可使用的次數越多,也證明煉製此物的金仙,或是仙王,實力越高!”
林秀眨了眨眼,他決定,明天就去把這玩意給賣了。。
畢竟,他擁有那塊骨頭,哪裡還需要這玩意,賣個好價格,就可以購買材料,開始他的發家之路了。
出門只靠一塊護身符,就白手起家變億億富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