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劉烈就和隻比他大17歲的母親無話不說,任何事情都不會瞞著母親——除了他早戀這件事。
事實證明劉烈還是很懂他老娘的——17歲那年,偷嘗禁果的劉烈和陳傲珊赤條條地被抓奸在床的洪紅堵在被窩裡扔燒著的報紙,簡直是他人生揮之不去的陰影,尷尬得難以直視。
實際上抓奸事件不光是劉烈尷尬,洪紅這個做母親的感覺是更加複雜:17歲的劉烈雖然已經比她高出一個頭,但在她這個母親眼裡劉烈仍舊是那個三寸長的、從她身上掉下來的小肉團,她一時間接受不了這個事實——盡管這兩個赤條條的肉蟲是真實地呈現在她的眼前。
洪紅也忘了當時自己是怎麽想的了,事後回想,當時她腦海裡好像是一片空白。彼時她隻覺得整個世界都塌了——一個孩子竟然乾出了這種事!失去理智的她跑去客廳到處找,最後帶著點燃的報紙扔在了劉烈床上……
事後劉烈因為羞澀和尷尬也沒有和母親解釋;洪紅則因為一直都沒有對劉烈進行過性教育——實際上這也是中國家長的潛規則,做父母的大多都不會跟孩子講這些東西,故而碰到這起突如其來的、仿佛十級地震的驚天意外洪紅也不知道該如何去處理,於是母子二人便心照不宣地“遺忘”了它。
洪紅是比較開明的家長。
抓奸事件之後平靜下來的洪紅接受了“兒子已經長大”的殘酷事實。在“要克制,不能影響學業和發育”的前提下,對於劉烈的早戀洪紅保持了不支持不反對的中立態度。她只是告訴兒子一句話——
感情不是過家家。
這是母親傳遞給劉烈的愛情觀。
盡管它很不符合現代社會“以婚姻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的觀念。
但劉烈的父母卻是這種傳統愛情的執行者,無論對方經歷怎樣的低谷、婚姻經歷多少的風波,他們都沒有拋棄彼此,夫妻一體,同富貴共患難,相濡以沫、生死與共。
那時候劉烈不確定自己和陳傲珊之間是不是愛情,17歲的他也不懂什麽是愛,他只知道兩個人在一起了,就應該像父母那樣,不管處境有多艱難都不能放棄對方,應該從一而終,榮辱與共。當時在劉烈看來愛情就意味著責任,面對母親對陳傲珊的不喜劉烈不斷去辯解,試圖讓母親改變對陳傲珊那讓人尷尬的第一印象。
每個父母嘴上都說別人家的孩子好,但內心卻覺得自己的孩子才是世界上最優秀的。對於自己的子女有著不需要理由的偏護。
陳傲珊比劉烈大一歲,當初二人在一起的時候陳傲珊已經18歲成年了,故而在護短的洪紅看來陳傲珊屬於成年人誘導未成年人“犯罪”,無論劉烈怎麽解釋她心裡面對於陳傲珊始終都有根刺,但是顧及到兒子的感受故而洪紅一直將抓奸事件藏在心裡,沒有讓第四個人知道。
陳傲珊性格冷僻怪異,哪怕是獲得了劉烈父母的默許成為了劉烈的正牌女友,但是二人在一起一年多的時間裡她卻很少和劉烈父母交流,甚至都不會主動和兩個長輩打招呼,這讓劉烈父母心裡不禁有些生氣,覺得陳傲珊是大宅門的傲慢千金,看不起平頭老百姓。
一邊是血肉至親的父母,一邊是已經有了肌膚之親的戀人,夾在中間的劉烈很為難。他費盡唇舌才讓父母接受了“她就是這麽個冷淡的性子但是人不壞”的說辭,但奈何陳傲珊的性格就是這樣,劉烈也沒法委屈她改變自己去迎合家長,
劉烈知道只要他說了,陳傲珊絕對會按照他的意思去做,但劉烈不願意也不舍得讓陳傲珊受委屈。 當時他覺得,或許隨著時間的推移,父母會和他一樣看到陳傲珊身上好的一面,例如說才思敏捷,多才多藝,又高又漂亮,而且對於劉烈差不多算是千依百順,只要劉烈想要的,哪怕是天上的星星陳傲珊都會想辦法為他摘下來;同時劉烈也希望隨著時間的推移,某一天陳傲珊能夠變得通情達理,而不是什麽人情世故都不理會、都不在乎。
但誰曾想時間帶來的改變不光是好的,同時也有壞的。
一貫冷漠的陳傲珊突然就情緒失控了。在陳傲珊情緒失控的那半年,18歲的劉烈幾乎是衣不解帶、寸步不離地陪伴著她,連學業都放棄了。
洪紅覺得兒子休學照顧女友的舉動是正確的,盡管有些擔心劉烈的將來,但洪紅猶豫再三還是尊重了劉烈的意志,並沒有干涉劉烈的抉擇,她覺得劉烈還年輕,只要陳傲珊好起來,到時候再回去上學也為時不晚。
但誰曾想陳家人卻要劉烈遠離陳傲珊。
這讓自認仁至義盡、內心又嫉妒又欣慰的洪紅感覺很不舒服——我兒子對待你們家女兒比我這個當媽的還要在上,你們陳家人就是這麽對待我的孩子的?難道你們家女兒的病是因為我兒子引起的嗎?
盡管內心對於陳傲珊一直都不喜歡,但對方此時是病人,而且是心理方面的病人,於情於理洪紅也沒法在這個時候雪上加霜,於是她只能把情緒放在了心裡,有些不合時宜的話也沒有和兒子說。
接下來看到一向沒心沒肺的傻兒子因為感情而變得消極、沉默,整夜整夜地不睡覺,甚至沾染了吸煙的惡習時洪紅心如刀絞——本來早戀就容易引起一些負面效應,因為年輕人的心理太脆弱,也不理解什麽是愛,他們更多的時候會被情緒所誤導,產生偏激/消極的想法和做法,很容易鑽牛角尖,極端。
洪紅擔心兒子,但這個時候她沒法對兒子進行說教,因為這會觸發反彈。故而她只能找些別的事情讓劉烈轉移注意力,例如說琴棋書畫,她借口說很久沒看過劉烈寫字了,要劉烈滿足她的心願——實際上卻是希望兒子能夠通過這些活動來舒緩心情,不要鑽進了牛角尖。
問世間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許。
天南地北雙飛客,老翅幾回寒暑。
歡樂趣,離別苦,就中更有癡兒女。
君應有語,渺萬裡層雲,
千山暮雪,隻影向誰去?
看到兒子醉後題的半闕《雁丘詞》,洪紅心裡面很不是滋味——《摸魚兒·雁丘詞》是金代文學家元好問創作的一首詞,在劉烈很小的時候是她教給劉烈的,當時只是為了培養兒子對於文學的美感,並沒有過多地去注釋意境,她希望劉烈自己去理解詩文的含義,而不是將自己又或者是旁人的觀點強加於子女的心靈世界——這也是她和劉烈父親對於劉烈教育的最大分歧點。
古說字如其人。
劉烈的書法受隸書和顏體影響較大,字體方圓相濟、輕重有致,方正雍容之余卻又隱隱流露著堅韌不拔的風骨,但凡看過他的字的人無一不是滿口稱讚。
這半闕詞前面寫的很好,但最後一句“隻影向誰去”卻變成了刀劍一般的狂草,讓洪紅看得心驚肉跳——這孩子,已經走進了思維的牛角尖,有了極端的苗頭了。
正當洪紅打算跟兒子好好談談的時候,兒子突然就喜滋滋跑出去了,幾天之後和暌違半年的陳傲珊手挽手回到了家,並且對洪紅宣布了一個“好”消息。
他們要結婚。
洪紅生生將吐到了嘴邊的粗話給咽了回去。
洪紅自己嘗夠了早婚的苦頭,故而在她的觀念中劉烈最好是晚一點結婚——這也是大多數為人父母的本能,都不希望孩子重蹈自己的覆轍,總會將自己的遺憾強加於孩子身上,認為自己的人生教訓會給孩子豎立一個明確的榜樣,讓他明白什麽是對錯,學會取舍。
哪知道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子打地洞,父母身上好的劉烈沒學會,壞的倒是學了個十成十!
本來洪紅心裡就對陳傲珊諸多不滿,再加上她和陳傲珊接觸的次數比較少,而且劉烈這個家夥自從獲得了父母的首肯之後更是整天和陳傲珊膩在一起,連兒子都看不到,又怎麽去了解兒子女友的秉性?連兒子女友秉性都不了解,又怎麽可能同意她升級為兒媳?女友是可以經歷很多個的,但是兒媳絕對只能有一個,這是原則問題,沒得講。
眼見劉烈被洪紅罵得狗血淋頭、啞口無言,陳傲珊便提出要和洪紅單獨談一談。
陳傲珊和洪紅那次單獨會面發生了什麽事不足為外人道。
洪紅很快就氣衝衝地跑了出來質問劉烈是不是一定要和“那個女人”結婚,渾然不管“那個女人”就在她的身後。當兒子在她“你要早婚我就跟你斷絕母子關系”的威脅下仍舊死咬著不松口,洪紅真的是沒轍了——她悲哀地看到了歷史在重演,只是故事的主角從她自己換成了她的兒子。
有些時候長輩的話並不是沒有道理的,當初洪紅的父母就和她說過無數大道理,但是被愛情蒙蔽了心靈的洪紅完全當成了耳邊風,最終為自己當初的任性付出了沉重的代價——捫心自問,這些年來洪紅的苦難多過於幸福,她幾乎是在自己選擇的人生道路上膝行了十八年,她不想劉烈也經歷同樣的不幸和苦難。
被她護在羽翼下嬌生慣養十八年的劉烈,也承受不起那些苦難和風雨。
萬念俱灰的洪紅覺得自己好失敗,盡管她一直不讓劉烈父親插手劉烈的教育,但眼下這個事情實在太大了,大到她一個人沒法獨自面對,於是她打電話讓劉烈父親放下手頭的所有事情,趕緊回家——
“談生意?兒子都要沒了你還談什麽生意!半小時之內給我滾回家裡,不然咱們就離婚!”
夫妻相濡以沫十八載,最艱難最痛苦的時候洪紅都沒有和丈夫說過離婚這兩個字。聽見妻子的話劉烈父親心知肯定是發生了大事,當即放下一切趕了回家,等四人一碰面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後他先是強忍火氣好言相勸讓陳傲珊先回去,看到陳傲珊不為所動他不由心中惱怒,但畢竟和對方非親非故,故而他也只能讓劉烈出去和他談談。
最終談判的結果是氣急的父親手持鋼管痛毆了兒子一頓——這也是十八年來他第一次動手打兒子,第一次感覺到萬念俱灰。
劉烈沒有躲閃,洪紅也不敢拉——雖然她嘴上說兒子她佔了99.99%,但實際上作為妻子的她很清楚丈夫為了兒子作出了多大的犧牲和轉變,比她有過之而無不及。
陳傲珊撞門進來之後護在了頭破血流的劉烈身前,一貫冰山一般的臉上竟然有了心痛和憤怒之色:“爸爸,媽媽,你們要打就打我,是我提出要和劉烈結婚的,他起初不同意,是我堅持他才答應的。”
聽見陳傲珊的稱呼劉烈父母一點喜悅的感覺都沒有,此前陳傲珊見了他們連“叔叔阿姨”都吝嗇奉上,眼下失驚無神蹦出這樣駭人的稱呼,他們心裡全是驚嚇和憤怒,暴脾氣的洪紅甚至喝令陳傲珊自重。
俗話說知子莫若父,劉烈是個怎樣的德行做父母的怎麽會不知道——一個被他們這對沒經驗的父母寵溺得十五歲還喜歡看動畫片的幼稚鬼哪裡懂結婚是什麽概念?故而喝止了陳傲珊之後劉烈父母無聲對視了一眼。
果然。
接下來兩個年輕人仿佛唱戲一般爭相表白結婚的想法是自己先提出來的、要打就打他/她,但打完了氣消了還是希望能夠同意他們兩個結婚。
洪紅這對家長頭疼萬分,好說歹說都沒用,兩個固執的年輕人死咬著結婚不松口——“不同意的話你們就打死我吧”,這是兩人當時的原話。
無奈之下劉烈父母只能采取各個擊破的辦法:洪紅留下來給兩個年輕人做工作,用自己失敗的過往做教科書為兩個被激情衝昏了頭腦的年輕人痛陳早婚的害處,以及科普婚姻當中必然會出現的雞毛蒜皮、但實際上卻是婚姻殺手的各項瑣事,意圖讓兩個年輕人迷途知返;劉烈父親則硬著頭皮踏進了廣府陳氏的高門大宅,想要見一見陳傲珊的家長——在此之前雙方都知道對方的存在,但是卻沒有打過交道。
最終的結果讓劉烈父母倍感無奈。和被慣得生活不能自理的劉烈不同,陳傲珊自小就極有主見,而且她的爺爺陳鶴軒也是將她從小就當成陳氏未來的家主培養,在登門之前陳氏一族已經知曉了陳傲珊和劉烈的事情,並且在陳傲珊的運作下答應了這門婚事,所以劉烈父親見到的便是板著一張臉,但是卻禮數周到、讓人無可挑剔的豪門氏族,所有陳氏族人都明確地告訴他——這婚,你們家結也得結,不結也得結。
被告知一周後陳府將大擺宴席對外宣布婚事的劉烈父親失魂落魄地回到了家裡,心頭總縈繞著一股“逼良為娼”、“強娶民男”的屈辱和憤怒。
豪門有豪門的傲慢,平民有平民的自尊。不甘心被人擺布、懼怕外人說他們賣兒求榮的劉烈父母私下裡四下打聽陳氏的背景——之前他們只知道陳傲珊家庭條件不錯,但具體不錯到什麽程度卻不清楚,因為他們也沒想過要沾兒子女友的光,但眼下這一打聽才知道自己那不省心的熊孩子是招惹了多麽可怕的一個龐然大物!
陳氏扎根廣府四百余年,自明朝時期便是廣府首屈一指的豪紳士族,最巔峰的時候整個廣府的地界十有三四是姓陳的。今時今日廣府陳氏的枝葉遍及粵港澳的商、政兩道,陳傲珊的大伯陳衍東更是燕京權力中心的一名要員,成就不可限量。
揭開了陳氏這龐然大物的冰山一角,身為平頭老百姓的兩夫妻腳都有些發軟:這不是慶幸,而是嚇的。雙方的階級相差太大,根本就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惹不起,咱還躲不起?
劉烈父親的書生脾氣發作,連夜便聯系關系出手產業,準備帶劉烈回老家——棒打鴛鴦在傳統的觀念裡都是基於一個讓人無法反駁的鐵律,故而絕大多數父母都會舉著這面大旗,正氣凜然地干涉子女的人生。
因為,我這是為了你好。
陳氏在廣府地界,什麽風吹草動他們不用自己去觀察,自有“熱心”的旁人前來賣好。
聽見旁人傳達的劉家的動向,陳傲珊的爺爺,陳鶴軒老爺子氣笑了,但轉念一想又覺得這家人寧折不屈的文人家風挺對他胃口,於是在陳傲珊的哀求下,他老人家紆尊降貴親自上門,和劉烈父母商談起這兩個讓人又氣又恨的小家夥的婚事。
在陳老爺子軟硬皆施的手段下,又見到劉烈和陳傲珊為了這件事一個落得頭破血流;一個跪得膝蓋青紫,劉烈父母還是心軟了,最終點頭默許了婚事。但陳老爺子提出的先結婚、年齡到了再補結婚證的說法他們卻沒答應,而是提出先訂婚,並且訂婚儀式不能由陳氏一方獨自張羅——他劉家雖然是小門小戶,但訂婚該花多少錢他們哪怕是砸鍋賣鐵也要出一半,陳劉雙方的姻緣關系是嫁娶不是入贅,以後有了孩子必須姓劉。
陳老爺子答應了,但訂婚儀式的開銷最終卻還是由陳氏負責,只是讓劉烈父母斥資百萬買了一對古玉戒作為定情信物。
劉烈和陳傲珊的訂婚儀式空前的隆重,震驚、豔羨了整個廣府地界。 粵港澳三地有頭有臉的商、政兩界的頭頭腦腦以及社會各界的知名人士都有出席,陳傲珊的大伯、位於京畿核心的大員陳衍東也百忙之中趕回來出席了典禮,陳府的千席流水宴足足擺了十五日,劉烈這個名不經傳的小子也隨之成了廣府地界最受年輕男子妒忌的眼中釘——他和陳傲珊訂婚,概念差不多等同古代一介窮書生娶了郡主。
於是從訂婚那天起,劉烈頭上就多了一個頭銜。
廣府陳氏的外戚,未來家主的男人。
一個受人鄙夷的、近乎面首定義的沉重頭銜。
其後坊間提起劉烈,不明就裡的人都會說哦,陳氏明珠的男人,我聽說過……在旁人看來,陳傲珊就是廣府地界最耀眼的明珠,而劉烈,只是飄落在明珠上的一粒微塵,連名字都不配擁有。
但當時深陷喜悅中的劉烈並未深思,他覺得只要兩個人彼此相愛、雙方家庭認可,旁人的非議和眼光根本不重要。
一片喧囂之中劉烈父母無聲歎息:他們從來不覺得兒子和陳傲珊在一起是“高攀”,即使面對的是陳氏這般龐然大物,但夫妻兩個仍舊覺得陳傲珊並非兒子的良配——鞋子合不合腳不光是穿的人知道,做鞋的實際上也知道,但是沒鞋穿的人哭著喊著要穿,做鞋的人又能怎麽辦呢?難不成真的棒打鴛鴦,釀成慘劇?
世間爹媽情最真,淚血融入兒女身。
殫竭心力終為子,可憐天下父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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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可憐天下父母心》四句出自清朝慈禧太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