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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荒野到帝國》第31章 出獵
  弗裡茲不可能因為瑞克去把幾個笨蛋打了一頓就相信麻煩都過去了,能做的自己已經全做了,對那些頑固的腦子真是毫無辦法。他們吃了兩個小虧估計在同伴裡邊已經成為不自量力的笑柄,這樣的結果已經很好了,自己總不能讓肖尼人那晚上一個埋伏把他們全乾掉吧,那樣的話治安官會帶著幾個縣的民兵找上門來。

  日子就這樣一天天的過去,火怪隨著弗裡茲又去了幾趟鎮上,大概消息已經傳播到位,沒準還加了幾倍的料,鎮民們看著兩人的眼神中帶著一種懼怕,弗裡茲有一次停下車想跟一個小孩打聽件事,結果對方一看到弗裡茲朝她走去居然嚇得大哭著跑掉了,回過神的弗裡茲也啐了一口沒好氣的趕緊離開。

  只有商人對弗裡茲始終態度未變,每次見面都熱情的歡迎,也不知背後對自己的評價是怎樣的。

  托尤金的便利,從他那裡能買到便宜的英國棉布,弗裡茲教肖尼人們把雁身上的短絨毛收集起來,縫進雙層的布料裡,雖然這種羽絨服做的嘟嘟囔囔外觀並不理想,但對肖尼人來說已經足夠暖和了。

  這一天弗裡茲正在教肖尼女人們做高能量食品,把火雞肉切薄加鹽炒成肉松狀,加入炒熟的玉米粉和山胡桃仁拌在一起,倒入融化的麥芽糖膠結在一起,趁熱壓成塊狀,再切成片冷卻。這個東西就是目前條件下的壓縮餅幹了,糖本身有防腐作用也能大量提供能量,堅果仁和火雞肉含有足夠的蛋白質,做好之後只要保存條件合適能夠儲存很長時間,把它看做一種印第安版的能量棒(士力架)好了。

  說起來這個時代出門的方便食品就是淚,鹹肉、乾麵包、鹹魚乾幾乎就是全部了,後世的罐頭食品連雛形都還沒發明。其實弗裡茲現在就可以發明,可是拿什麽裝呢,玻璃瓶的產量還沒有達到工業化可不便宜,馬口鐵皮也還沒有大規模工業化生產,做出來的罐頭非常昂貴可不是普通人消費的起。

  最早的罐頭專利是法國人發明家為了領取拿破侖的獎金發明的,他用了融化的蜂蠟來封口,請問現在北美洲弗裡茲上哪兒去找蜂蠟呢!

  海員和出門的探險者沒有罐頭可吃要麽生病等死,要麽滿世界禍害各地的鳥獸,北極大海雀、白令海大海牛就是這樣被海員硬生生吃絕了的。法國人是食品變質最大的受害者,波旁王朝多次組織起人數和船隻裝備都佔優勢的艦隊,但往往就碰到一個奇葩的問題,船上帶的食物進水變質了,大部分船員要麽吃變質食物生病要麽挨餓有氣無力,最後被英國艦隊打的一敗塗地。拿破侖也是這樣的倒霉受害者,所以才頒下獎金尋求保存食物的好辦法。

  即使有了原始的罐頭也不保險,1845年英國富蘭克林探險隊帶了足夠吃3年的食物,但是很不幸這些罐頭都是焊錫封的,在北極的嚴寒下焊錫變成了粉末,罐頭轉年全壞掉啦,最後還活著的人餓的連同伴的遺體都沒放過。

  弗裡茲當然不是打算去探險,他只是受夠了跟瑞克來的路上沒完沒了的乾麵包、鹹魚、鹹肉,做好這種乾糧他好在回威明頓的路上充饑。

  “薩瓦蘭先生,列納佩獵人在附近的深山裡發現了一群白尾鹿,肖尼獵人們邀請你一起去狩獵,”火怪興衝衝的跑了過來,輕松的似乎是邀請弗裡茲去吃一頓飯。

  “你說什麽?白尾鹿?”弗裡茲確認了一遍,白尾鹿是一種曾經廣泛分布於美國東部山林的動物,據估計曾經有至少4000萬頭白尾鹿在林中出沒,

但是隨著毛皮貿易的大肆捕殺,現在的賓州已經很少能看到它們了(兩百多年後白尾鹿再次多的成災,成為最容易撞擊汽車的動物之一)。  “是的,有六、七隻,值得獵人們一起出動把它們全捉住!”火怪很興奮,肖尼部落分開建立冬季營地的目的就是狩獵動物,今年獵場被毀沒有辦法只能來山這邊,鹿群稀少心理上已經對狩獵不抱希望了,如今卻有一個如同天上掉下來一樣的好機會。

  弗裡茲對這個沒有太多興奮,畢竟後世的野生動物保護宣傳深入人心,弗裡茲現在的食物也不再缺少熱量和蛋白質,賺錢的速度還可以接受,狩獵真的可有可無。

  但拒絕這種邀請也很不明智,弗裡茲想了想還是問道,“地方遠嗎,今天能不能回來?”

  “不遠,現在出發明天早上就能打到鹿,”看來遠近的概念也是因人而異的。

  也就是說至少要準備三頓的食物,弗裡茲招呼火怪把包裝好的印第安士力架裝進背簍中,收拾好燧發槍和羽絨毯子就跟著獵人們出發了。

  他們穿過幾片樹林走在了一條狹窄的小路上,這就是傳說中的印第安戰道,因為人們千百年來的行走土壤變得非常密實以至於寸草不生,據說人類踏上這些小道之前上面行走的是北美野牛這樣的大型動物。

  曾經鬱鬱蔥蔥的樹林已經掉光了葉子,只剩下密密麻麻的枝丫還是遮蔽去了大半的光線,地上厚實的落葉踩上去非常松軟直沒到腳踝。獵人們以一種速度很高的快步走行軍,沒多久弗裡茲頭上就見汗了,據說荒野中探險的白人獵人們一天能走幾十英裡,但為了補充這樣高強度的運動消耗他們也需要食用大量的肉類,因此射程遠精度又高的線膛長槍才那麽受獵人歡迎,很多時候你只有一次機會,否則接下來幾天的食物就跑掉了。

  但是肖尼和列納佩獵人背的都是普通滑膛火槍,有許多還是鏽跡斑斑的褐貝斯,估計還是當年和英國人交易或者交鋒時奪來的,也不知道他們有什麽良策。

  路過一股泉水獵人們停下來休息並用餐,各人取出帶的肉干和玉米餅就著泉水吃起來,弗裡茲取出能量棒分發給眾人,這種簡單的加工食品獲得了一致好評,口感比起玉米餅和死硬的肉干好不少,甜中帶鹹味覺也不至於過於單調。

  重新上路一直走個不停,弗裡茲的身體非常年輕,又一直沒有缺少過鍛煉,並沒有覺得疲勞。

  天色黃昏時帶路的列納佩人停了下來,在路邊的樹乾上仔細的尋找著標記,不久他指了一個方向就帶著獵人們鑽進了樹林。

  火怪看見弗裡茲一臉的疑問靠過來解釋道:“還有一個獵人現在還一直遠遠的跟著鹿群,我們現在去找他匯合。”

  翻過一座山順著記號列納佩獵人找到了同伴,他可餓壞了,抓起肉干和玉米餅就是一頓大嚼,吃罷用阿爾岡昆語說了一氣,獵人們互相交談了一陣交換了意見,互相點點頭。

  “他說他根據痕跡和跟蹤的情況發現這群鹿會每天去一處有鹽鹼土的地方進食,那兒地形特殊只有兩頭可走,我們去那裡設下埋伏就能把鹿都捉住。”火怪翻譯道,弗裡茲聽罷也不由點點頭,這個計劃聽起來成功的可能就很大。

  那個叫“白鳥”的獵人善於跟蹤尋路,帶著眾人不停的在山上像是饒圈子,不久就來到他說的埋伏地點,果然是一道一線天似的地形。

  白鳥連說帶比劃讓眾人知道了他的安排,天亮後等到鹿群進入峽谷,三個人從下風方向進入峽谷,把鹿群從另一頭趕出來,埋伏的獵手們乘機把鹿一網打盡。

  這一夜弗裡茲沒有睡好,他從肖尼男人們對狩獵的狂熱中看到了另一種可能性,各種念頭在腦海中來回翻滾,直到快天亮時才睡著。

  火怪輕輕推醒弗裡茲,原來已經晨曦初露了,獵人們已經開始進食,埋伏過程中要避免發出響聲,白尾鹿是一種很警覺的動物,一有異動就會飛一樣的跳走。

  通道兩頭各埋伏下一個獵手,他們的作用是等鹿群進入峽谷後盡快堵住出口,避免大隊人馬行動的噪音把鹿從另一個方向驚跑。

  就這樣默默的等待,樹林裡沉寂了的蟲鳴鳥叫漸漸又響起來,忽然火怪輕輕的抓住弗裡茲的手,做了個手勢,鹿來了不要動。

  弗裡茲被獵人們的興奮感染,也有幾分躍躍欲試,那個叫“踢倒樹”的列納佩獵人用舌頭舔了下手背判斷下風向,帶著大隊人馬就直奔上風向出口而去,另一邊的獵人則背著石矛端著燧發槍進入了通道。

  站在出口一側,獵人們最後檢查了一次引火藥和火石,扳開機頭做好了射擊準備。峽谷中響起了槍聲,隨後是獵人的吆喝聲,幾個黃褐色的影子像風一樣鑽出了出口,嘭~嘭~持續不斷的射擊聲和巨大的煙霧把鹿們驚的暈頭轉向,竟然還有掉頭跑回去的,突然一個影子矯健的跳出了煙霧,獵人們的槍都發射過了來不及裝填,弗裡茲心裡一緊端起燧發槍對準影子就扣動扳機,嗤啦~嘭,又是這樣尷尬的感覺,弗裡茲再也不想用這槍了。

  硝煙散去,地上只有幾滴鹿血,弗裡茲覺得更尷尬了。

  踢倒樹跑了過來,看了下血滴,哇啦說了幾句,火怪翻譯道:“他說這隻鹿被打中要害,流出的血告訴他,鹿跑不遠了,快追上去。”

  弗裡茲也走上前去一看就明白了,原來這鹿流出的血是鮮亮的紅色,動脈已經破了,難怪獵人這麽有把握鹿跑不遠。

  和火怪一起尋找著斷斷續續的血跡,果然沒走幾百米就在草叢中發現了躺倒的白尾鹿,這隻雄鹿有著美麗的皮毛和優美雄壯的鹿角,換個時間一定會被人把整個頭掛在屋裡作為狩獵紀念物。

  火怪走上前去喃喃的念了幾句肖尼話,把獵刀刺進鹿的心臟結束了它的痛苦,然後嫻熟的把鹿吊起扒皮剔肉。

  獵手們愉快的點起火堆炙烤起鹿肉,這樣豐盛的收獲已經有幾個月沒有過了,有人帶了酒囊傳遞著一人一口分享這令人激動的收獲。

  “各位都是偉大的獵手,一定捕捉過比這還要巨大的野獸,”弗裡茲適時的挑起話頭。

  兩族的獵人七嘴八舌的講開了自己的歷史戰績,但是他們捕捉過最大的動物也就是駝鹿和北美野牛。

  “真遺憾,你們沒有機會去海外的荒野上捕捉巨象,或者是狩獵比白人大船還要大的海獸。”

  一聽完翻譯獵人們炸鍋了,什麽是巨象,什麽又是比船還大的海獸,弗裡茲心中暗自一笑,魚兒上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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