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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還早,我們還小》第66章:清官難斷家務事
  客廳裡就剩下我哥和霽霽姐、丈母娘、老丈人、丈母娘的妹妹和我。  我哥說到:“現在就是考驗我們演技的時候了。”

  隨即我哥拿出手機撥打了110。報警稱自己家裡今天結婚,收的改口費十八萬八千八百八十八不翼而飛了,請求警方協助調查。

  那邊一聽十八萬多都丟了,這也算是一個大案了吧,在接線員的配合下,半小時後,我家門口警車的汽笛聲,此起彼伏的響起來了。

  雖然已是深夜,警車強大的汽笛聲,將周圍的鄰居吵醒,大家紛紛跑過來看這裡發生了什麽事。

  警察走到客廳坐下,我哥簡單的闡述了一下事情的經過,就說是今天他結婚,丈母娘給了十八萬八千八百八十八的改口費,在一個手提箱裡裝著,然後晚上客人散去我們在清點今天的份子錢和改口費的時候發現改口費連同箱子都不見了。所以就報了警。

  “你們把錢放在哪裡了?”警察一邊做著筆錄,一邊問道

  “就新人的婚房裡面的櫃子裡。”丈母娘的妹妹說道。

  “那你就有重大嫌疑。”警察當機立斷。

  “我們連閨女都舍得給她,還差他這十八萬。”丈母娘的妹妹冷笑著說道。

  “警官,是這樣,錢是我小姨放的,但是咱們這裡的風俗你知道,新人的房子在新人還沒有進去的時候,外人是不能隨便進的,不吉利,所以我就委托我小姨幫忙把房子看著,不讓外人進。”

  “那你小姨就更有嫌疑了。”警察不動聲色的說到。

  “澤明說十二點以後,婚禮舉行完,新娘到了房子裡,這屋子就能進人了。錢是我舉行完婚禮,他們都進去以後才丟的。”

  “那屋子還有誰進去過?”

  “一般婚房的話,除了直系親屬進去以外,就沒人了。”

  “我記起來了,今天你伯母進過你的房間,他把她孫子放到你們的婚床上還睡覺了。”丈母娘的妹妹說道。

  “走,去你伯母家了解情況。”

  一行人跟著看熱鬧的鄰居浩浩蕩蕩的到了伯母家。

  一開門,伯母見為首的警察外帶一大幫鄰居和我們一家人,不知道要幹啥。忙問道:“你們這是?”

  “你侄子今天結婚,丟了十八萬八千八百八十八,我們來調查一下。”警察說道。

  “錢......不是你借給我嗎?是吧澤明,怎麽就賴到我頭上了?”伯母一臉懵逼。

  我順勢而起說到:“原來錢是偷的啊?伯母,真是沒看出來啊,以前就聽說你喜歡到地裡拔東家一根蔥,揪西家一瓣蒜的,今天你都偷到你親侄子家裡了?還一口氣卷走了十八萬?你真是獅子大開口啊。”

  在場的鄰居們頗為震驚,紛紛低頭小聲的議論。原來以前的傳言都是真的。

  “你放屁”伯母聲嘶力竭的吼道。

  “不要激動,錢是不是你拿的?”警察吼了一聲,把伯母鎮住了。

  “這......你讓我怎麽說啊。”伯母帶著一副哭腔,很無力的說到。

  “錢.....錢雖然在我這裡,但......但是他借我的啊。澤明啊,快,拿出借條來,看看。”伯母明顯是急了,他也沒想到我們會反咬一口。

  我哥冷漠的說到:“我瘋了嗎?我把錢借給你?明明是你拿的,我們報了案,追到你門上了,

現在又倒打一耙?”  自古清官難斷家務事,警察也被這搞暈了。所幸愛誰誰,把兩個當事人,我哥和我伯母帶到了派出所。

  我伯母哪裡見過這種場面,一向就是窩裡橫,到了派出所,一下就老實了。

  經過盤問,錢確實在伯母那裡,而我哥一口咬定,錢是丟了,不是借了。而我嫂子也拿不出證據證明那錢是她借的。最後我哥就問她念及是一家人的份上,不追究我伯母的盜竊罪,只要他把錢還了就行了。

  但是伯母還是十萬個不願意,到底都是揪著她兒子給我哥打的欠條,不見欠條不給錢。

  我哥就在派出所,一口咬定,哪裡來的欠條,要是把錢借給你,我至於報警嗎?

  反正兩個人都在信口雌黃,沒有一個人能夠拿出證據證明他們各自的論點。

  最後警察實在是聽不下去了。

  “你們兩個還有完沒完了,要真是你說的那樣,這十八萬是你侄子借你的,那他沒事乾的新婚之夜不和新娘子洞房花燭,跑來報警,讓警察上門?”

  我伯母被問得啞口無言。想要辯解,但是就是說不出個所以然。著實吃了個啞巴虧。

  最後在警察的建議下,我們雙方達成和解,我們不追究責任,把錢原封不動的在警察的見證下,還給我們。雙方簽字,結案。警察這邊也就脫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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