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案發現場是在略顯偏僻的郊外,故而此刻並沒有太多的人在封鎖圈外圍觀,而在種種因素的催化下,法醫如今則選擇將屍體帶回警局。
而罪案組此刻則留在案發現場進行詳細的現場勘驗工作,可以清楚的發現,案發地帶比較空曠,四周沒有存在任何的遮掩物或是茂密植被。
罪案組在現場發現了死者的衣物和一個精致的黑色皮包,在皮包中,罪案組找到了死者的身份證,並借此了解到了本案死者的身份和年齡。
除此之外,現場並未發現什麽有用的線索,也為提取到任何有價值的腳印亦或者是指紋,因為這裡是郊外,所以也並未發現有監控攝像頭。
在案發現場的附近,只有兩家從事廢品回收的住戶,而發現死者屍體的人,就是一個住戶家的孩子,聲稱是孩子在屋外玩耍是突然看到的。
孩子被血色屍體嚇傻之後,大喊著跑回家中,事後家長察覺到事情不妙,於是打電話報了警,到目前為止,孩子還尚未恢復到正常的狀態。
據兩家住戶介紹說,他們先前並未在附近聽到過怪異的聲響,也沒見到行蹤詭異的人,直到孩子大喊著跑回家後,才發現了這具血色屍體。
在現場繼續逗留了幾個小時的時間後,罪案組則驅車返回了花市警察局,現在他們需要了解一下法醫對剝皮案件的第四具屍體的屍檢報告。
“死者名叫王慧,女,年齡二十五歲,花市本地人,目前在梨園遊樂場擔任摩天輪區域的管理員,因為工作原因,平日經常與陌生人接觸。”
“死者的死亡時間應該在晚上七點到九點之間。”
“死者的死因尚且無法確定,在死者身體上沒有發現明顯的致命傷口,也未發現死者的骨骼部位出現傷痕,不過此次死者的舌頭並未丟失。”
“此次死者的屍體和前三起案件存在著高度的相似,死者在死後被凶手殘忍的剝下了身體的皮膚,並且此次凶手帶走的是死者體內的肺髒。”
“通過對死者的血液化驗後,我們得知,在死者的血液含有少量的酒精,並且還存在有少量的乙醚殘留物,應該是凶手用乙醚迷暈了死者。”
“可以初步推斷,死者在遭到凶手綁架之前,曾經喝過酒,為了防止死者在前往案發地的時候會發出叫喊引起旁人注意,所以凶手利用了乙醚。”
“目前能從死者屍體上得到的線索只有這麽多,剩下的就全都交給你們了。”法醫在隨意的做了一個收尾之後,則是立刻轉身離開了辦公室。
現在的線索還比較模糊,所以,目前的罪案組則立刻駕車前往了死者的工作單位——梨園遊樂場,說不定能夠從那裡得到一些有用的線索。
從梨園遊樂場的方面,罪案組了解到死者今日還曾在遊樂場內上班,直到下午六點左右,遊樂場關門後,死者這才收拾東西離開了遊樂場。
隨後罪案組利用身份之便對遊樂場的監控錄像予以調取,並通過大門口的監控錄像發現,死者離開遊樂場後便被一輛銀灰色的汽車帶走了。
監控錄像清楚的記錄下了這輛汽車的車牌,在交警大隊的幫助下,罪案組成功找到了這輛帶走死者的銀灰色汽車,並對車主予以相關詢問。
從銀灰色車主的口中罪案組了解到,他是死者的男朋友,名叫孫華,是一家銀行的工作人員,今天是他們戀愛三周年紀念日,想慶祝一下。
所以,在死者下班之後,
孫華則開車前來接死者到提前預定好的飯店去用餐,通過調查,罪案組發現二人在用餐過程中並未出現異常情況。 因為兩人今夜都喝了一點酒,所以汽車就留在了飯店附近的停車場內,加之飯店距離死者租住的房子並不算遠,因此他二人則選擇了步行返回。
在將死者送到家屬樓附近後,兩人甜蜜告別,隨即孫華則打了一個出租車離開了,可能孫華自己都不清楚,這可能是他見死者的最後一面。
通過孫華的介紹說,他和死者分別的時間大概是晚上七點二十分左右,目前可以初步推斷,凶手應該從一開始就一直在尾隨著孫華和死者。
在孫華打車離開之後,凶手立刻上前利用乙醚將死者迷暈, 隨即將之帶到了郊外的那片野地區域,想要運送一個迷暈的人,必須要有車輛。
而依照凶手的財力情況他所使用的車輛應該都是從他人的手中偷或者是騙來的,不過到現在為止,警方都未曾接到有人報案說丟失車輛的。
所以,現在若是想要通過汽車來追蹤凶手並不太現實,不過此刻子悟卻並未過多的表達什麽,而是面色凝重的站在罪案組辦公室的白板前。
目光不斷掃視著面前那些森然的血腥畫面,子悟的腦海中正在接連不斷的演繹著凶殺人殘殺被害者當時的內心感受,甚至重現犯罪的畫面。
想要追尋魔鬼的腳步,你就必須要先變成魔鬼,此刻的子悟面部表情變得詭異起來,時不時還會呆滯的發出令人聽後毛骨悚然的肆意冷笑。
雖然罪案組的其他成員不太清楚子悟究竟在幹什麽,可他們卻沒有一個人敢上前打擾他的,在子悟的怪異舉動持續了十幾分鍾後,子悟卻是突然間回過身來。
微微掃視了一眼面前的三人,子悟不自主的咳嗽了一下,隨即低聲解釋道:“我需要再去看一下此次剝皮案件的四具屍體,我總覺得屍體上存在有一些疑點。”
隨後,罪案組則一並前往了用來存放屍體的停屍間,並調看了四名死者的屍體,而與此同時,不遠處負責看守屍體的一個警員卻是滿臉的緊張。
當子悟詢問對方究竟為何表現出這幅模樣的時候,對方卻是作出了一個令眾人都感到十分詫異的話:“恕我直言,我感覺,這次殺人的凶手,應該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