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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西遊的兄弟》一百三十三,有情人終成陌路
  我沒有辦法去勸說猴哥,更想不出辦法來安慰小白。沒有經歷過的人,永遠無法體會什麽叫相依為命。或許在小白的心中,大白的位置更勝過她的父母。

  西行任務仍要繼續執行,唐僧破天荒沒有多嘴。而是在白虎嶺多逗留了三天,三天時間已經不斷了。當初他可是跟唐王打過包票的,三五年即可取回真經。現在已經過去好幾個月了,再這樣下去三五十年也未必能到的了西天。

  唐僧的話我可以不聽,但是猴哥的話我必須聽,尤其是在這個時候。小白一直守著那堆白骨,猴哥也整天一言不發,坐在小白身旁發呆。

  一直到第三天晚上,實在看不下去的我衝到他倆面前。強行用法術將白骨變成一個吊墜,然後將吊墜一分為二,分別掛在猴哥和小白的脖子上。既然他們舍不得大白,那就讓大白一直陪著他們好了。

  我把吊墜掛在猴哥脖子上的時候,他明顯有些生氣。估計是怪我擅自做主把白骨變成了吊墜,幸好有小白為我救場。她欣然接受了吊墜,還勸說猴哥,希望他可以好好完成姐姐的心願。

  故事本不該如此,他們本不該是這樣的結局。可惜猴哥沒有想到,大白一直感覺自己配不上他,一直怕他把她給丟下。常人只是覺得很平常的東西,卻是大白拚了命也得不到的。

  她不敢奢望可以跟猴哥長相廝守,只希望猴哥可以記住她。即便是飛蛾撲火,她也撲的心甘情願。

  離開白虎嶺,猴哥一把火燒了那座院子。一起被燒掉的還有不願提起的回憶,從今以後就真的變成了回憶。

  …………

  黃梅是二十八星宿之一,他最喜歡唱歌,尤其喜歡凡間的流行音樂。只有他沒聽過的沒有他聽過不會唱的,一旦凡間出了新歌,他一定會在第一時間學會。然後在唱給二十八星宿的其他兄弟,最後在天界廣為流傳。

  沒有人不喜歡黃梅唱歌,但是他們都不喜歡黃梅的小聰明。他經常赤吃飯不帶錢買東西打白條,總說明天就還明天就還,卻總會以各種借口一拖再拖。直到你找上門逼得他沒招了,才會不情不願的把錢給你。

  如果你覺得黃梅是個窮人,那他的存款一定能嚇你一跳。哥幾個裡面就數他最有錢,除了每天必要的當班之外。他把所有的業余時間利用起來,不是在天界酒吧當歌手,就是流浪到天涯海角賣他的自製專輯。

  當歌手他隻唱凡間最流行的歌曲,唱一次能夠引發好幾次熱烈掌聲。有時候一晚上隻唱兩三首歌,沒辦法誰讓台下觀眾們喜歡呢。有些歌他一晚上能唱十幾遍,唱完一次馬上就會聽到台下有人喊,再唱一遍。

  有人出錢點歌,他這個靠唱歌掙提成的歌手沒理由不滿足客戶的需求。不過他也是個很有骨氣的神仙,一旦他離開天界去天涯海角流浪。賣的專輯一定是他的原創,也就是他自己寫的歌詞自己譜的曲,那時候的他隻唱自己的原創。

  雖然他一直把唱歌當成自己的理想,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其實他很久以前就開始攢錢了。天界不比凡間,想要成家必須有房有車還要有房車。不過這些都是凡間的叫法,在天界他們不這麽叫。

  房子是府上,車子為飛行術,房車則是飛行陣法。府上可以住很多人,所以被稱為家。飛行術可以代替走路,故而稱為車。飛行陣法可以帶著不會飛行術的人移動,所以被稱之為飛行陣法。

  這些東西都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在天界有明碼標價被出售。

想要在天界成家,除了需要滿足修煉年齡和法力等級以外,最看重的就是房子車子和票子。  黃梅的最高理想,就是能夠把披星殿的玉女彩玉娶進門。

  黃梅跟彩玉是青梅竹馬,從小一起長大,一起修煉一起成仙,然後又一起在天界上班。他們倆是無話不談的好朋友,互相沒有任何秘密。

  黃梅小時候很淘氣,每次闖禍都是彩玉幫他背黑鍋。因為彩玉是女孩子,即便犯了錯黃梅的父母也不會責怪她。自家的孩子可以隨便打隨便罵,別人家的孩子他們可不敢這樣。

  自打懂事起,黃梅就養成了這樣一個習慣。一旦闖了禍第一個想到的準是彩玉,不管彩玉在幹什麽,只要黃梅召喚馬上出現。再後來倆人一起修煉,黃梅總比彩玉修煉速度快上那麽一點點。

  那時候學院裡有不少人在追彩玉,為了給自己省去麻煩事。黃梅教唆彩玉裝成孕婦,那時他們才多大點兒孩子,就學會了在學院裡整天出雙入對兒了。不過黃梅那招還真管用,一見到肚子鼓鼓的彩玉,學院裡再沒有人追求彩玉了。

  彩玉的大肚子從大一一直延續到大四,她的大肚子在學院裡是出了名的。很多人都調侃彩玉,為什麽她懷了三年多還不生呢。陪在一旁的黃梅總會這樣回答“難道你們不知道,李天王家的老三也是懷胎三年嗎?”

  這小子鬼機靈的很,早就找好了一套說辭。每天跟彩玉秀恩愛,秀來秀去就一起飛升登仙了。他變成了二十八星宿,彩玉則進了披星殿做了玉女。

  天庭裡的規矩多,黃梅跟彩玉不能每天見面。有時兩三天見一次,有時七八天見一次,最長的一次隔了整整二十三天。

  黃梅的工作是定時定點,只要沒有特殊情況,他每天的上班時間是固定的。但是彩玉不一樣,披星殿裡瑣事多。再加上她又是新來的,難免會被其他老同事強加一些工作。彩玉的性子又那麽溫順,從來不會拒絕只知道妥協。

  入夜不久,黃梅急衝衝離開辦公區,駕雲向披星殿飛去。

  他已經整整一個月沒有見到彩玉了,這已經打破了他們上天以來的最高紀錄。如果今天他還見不到彩玉,他自己都不知道會乾出什麽事兒來。他努力唱歌,他努力賣專輯,除了他真的喜歡音樂,更大的原因是因為彩玉。

  因為他曾經答應過彩玉,他一定會明媒正娶,用八抬大轎把彩玉娶進門。他們都是天界的普通神仙,按照天庭條例,他們在達到一定的修煉時間和實力等級之後,就可以向玉帝申請結婚。

  一旦玉帝批準,他們就必須在七天之內舉辦婚禮,否則玉帝批準的文書便會作廢。想要結婚就必須重新申請,而第二次申請要與第一次申請間隔一百八十天。

  神仙們都知道,天上一天地上一年。黃梅好不容易求來的批準文書,七天之內他必須娶彩玉過門。但是他連彩玉的面都見不著,又怎麽跟她談婚禮的具體布置呢。

  收起白雲,黃梅站在披星殿門外,用千裡傳音通知彩玉。時間緊迫他不得不來,今天就必須跟彩玉商量好婚禮的流程。

  一個身著白袍的女子走出披星殿,看到黃梅時表現的極不耐煩。她一邊看向披星殿內,一邊頭也不回的對黃梅說道:“你怎麽找這兒了,有什麽話趕緊說,我正忙著呢。”

  黃梅獻寶似得從懷裡掏出一個盒子,遞到女子面前打開了盒子。一道耀眼白光頓時從盒子裡發出,女子瞪大眼睛捂著嘴渾身顫抖。她沒想到黃梅真的做到了,她一直夢寐以求的夜明珠,竟然真的被黃梅給搞到了。

  黃梅笑著說道:“玉兒怎麽樣?喜不喜歡,要不要現在試試?”

  彩玉頭點的跟撥浪鼓似得,黃梅緩緩將夜明珠從盒中取出,一條白銀項鏈穿過整顆夜明珠。這是用的積攢多年的積蓄所買,也一直以來都是彩玉最想要的東西。

  彩玉一直喜歡白色,穿衣服隻穿白色,就連頭飾襪子和鞋子也是一樣。鋪的蓋得也都是白色,就連天界剛剛興起的美甲,彩玉也給自己的手指做成了白色。

  雪白雪白的夜明珠,散發著柔和的白光,沒有人會不喜歡這樣的寶貝。即便是天界裡的豪門大宅,出門戴上這麽一顆夜明珠也不掉身價。這不僅是黃梅的全部積蓄,還有他對持有此夜明珠那人的救命之恩。

  錢是可以用數字來衡量的,但是命是沒辦法用數字來衡量的。因為命會因人而異,比如說像黃梅這樣的普通神仙。 他的命能值幾個錢呢?再比如說他所救過的那個人的命,天界排在前十的豪門嫡長子,難道是一顆夜明珠可以比擬的麽。

  那人的確知恩圖報,以低於市場十倍的價格賣給了黃梅。即便那樣也花光了黃梅的所有積蓄,當然也用上了他救人一命的那份人情。

  彩玉撥弄著脖子上的夜明珠,笑著對黃梅說:“好看嗎?”

  “恩,真好看!”黃梅興衝衝的說道。

  彩玉笑著說道:“既然你表現這麽好,那我就應該好好獎勵你一下。”說完在黃梅臉上親了一口,黃梅紅著臉捂著被親了一口的臉蛋。彩玉似笑非笑的對他說,希望他可以在七天內準備好她列出的彩禮清單。

  黃梅有些尷尬的接過清單,只看了一眼就眉開眼笑的合不攏嘴了。都是一些居家過日子的必需品,這些東西別看不少卻不值幾個錢。

  還沒等黃梅轉身離開,幾個穿製服的天庭護衛就圍了上來。領頭的二話不說奪去了彩玉脖子裡的夜明珠,指著彩玉的鼻子罵她是小偷。彩玉委屈的看向黃梅,黃梅擋在了彩玉面前。

  事情直接鬧到了玉帝哪兒,黃梅和彩玉這才知道,原來那顆夜明珠三界隻此一顆。是放在某位排在天界豪門前十家族的鎮宅之寶,一般人連見都沒見過,更別說當成飾品佩戴了。

  只聽那人的一面之詞,卻沒有人給黃梅和彩玉解釋的機會。按照天庭條例,偷竊他人財財物,一律貶下凡間。

  既然已經認定黃梅和彩玉是一夥的,自然誰也逃脫不了乾系。玉帝一聲令下,二人被貶下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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