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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視村醫》第三百四十八章拜新年
“誰說我不樂意了?我只是抱個怨不行啊?”趙倩倩挺起了胸膛,說得一臉信誓旦旦。

包小天故意往她哪裡瞄了一眼,“那就好,我現在把你送到酒樓那邊去,反正你也沒有住的地方,暫時窩在哪裡吧。”

偌大的酒樓中,安排一個大活人是沒有任何問題。

“哼!去就去,誰怕誰?”

“我怎麽聽著你的語氣很衝似的!我沒有逼迫你任何意思。來去自如,更沒有跟你簽訂下賣身合同。”

“就你廢話多,走吧,困死我了。”

就這樣,趙倩倩成為了包小天跟周文虎合資的第一個迎賓小姐。包小天卻是想不到,因為這個趙倩倩,他日後在仕途之上,又是一番怎麽樣的機遇在的在等待著他。

翌日。

包小天早早的去拜訪了夏老,夏老是夏夢的爺爺,當初也是他一手促合了他跟夏夢的婚事。況且,夏老還是一方梟雄人物,包小天為了給他準備的禮物,可是絞盡腦汁想了一天一夜,他也不知道該送什麽樣的禮物為合適。

最後,包小天實在是想不出來了,他只能跟郭老爺子討教。郭老爺子告訴包小天,夏老雖然是握著槍杆出身的,不過他尋常中最大的興趣愛好便是讀讀書書,寫寫字。郭老爺子的一句話頓時讓包小天茅塞頓開。

不如送夏老一套筆墨吧。

所以包小天備好的禮物便是一套價值不菲的狼毫毛筆。禮物是備好了,可包小天心情又是七上八下的。因為此狼毫價位卻是不菲,所以包小天才會心中沒個底。萬一夏老嫌棄他送的禮物過於貴重了,拒絕了他的話,他又該是如何來收場?

這個問題,還真是不好說。

包小天懷著一顆惴惴不安的心,到了軍委大院。

還是李大志把手大門,他見是包小天來了,李大志隨時隨刻都想把包小天弄到軍營去,每次他見到包小天,他心中的這個願望越發的強烈。

包小天是個人才,是棵好苗子,到了部隊鍛煉個兩三年,不出師,也能夠將他打造成一個精英。

“大舅子新年快樂。”包小天對著李大志打了一個“厚顏無恥”的招呼。李大志是夏夢的舅舅,按理說來,而包小天又是夏夢的未婚夫,他稱呼李大志一聲“大舅子”亦是不為過。

李大志鼻孔哼了一句:“哼!誰是你大舅子?東西可以亂吃,話可是不能說叫。不過,嘿嘿,只要你應承我那個條件,到我的舉軍營去,管你叫什麽大舅子,還是二舅子,隨你高興。”

唉!

真是無奈啊!每逢當李大志舊事重提,總是會讓包小天倍感頭痛,“那個……不叫大舅子,那我叫你李叔吧!夏老他老人家起床了麽?”

李大志眉目一挑,一臉不滿的神色,“你小子的根基那麽好?為啥不願意入我的軍營呢?做個軍人有什麽不好?如果你建功了,功績顯赫的話,整個司令,或者上將來當當也是有可能的。年輕人,難道這其中對你一點誘惑都沒有嗎?正如我們喝軍委大院一樣,像夏老一樣,功勳,還有他的戰績,他的門生,可是不滿了各地的重要部門,你說,當你一個人擁有了這些榮譽,人前人後多風光啊。”

“李大志,你又在胡說八道什麽?”

夏老的出現,對著李大志可是當頭一棒,嚇得他面色一變,趕緊是對著夏老陪起了笑臉,“嘿嘿!我這不是跟包小天這後生仔說教嗎?好讓他知道,年輕人就有年輕人該有的沉穩……”

“行了!你那肚子中的小算盤我還不知道嗎?唉,真是沒有大舅子的樣子。包小天,

你隨我進來吧。”“好的。”

包小天繞過了李大志,朝著他擠眉弄眼。氣得李大志一陣連連跺腳,心中暗暗道了一句:你小子給我等著。

“坐吧,你手中拿著的是什麽東西?”

來到了客廳上,夏老很隨意的樣子對著包小天說,只是他的目光給包小天手中拿著的盒子給吸引住了。

“哦!這是我送給夏老的一份心意。”

包小天趕緊把盒子遞了過去,不過夏老並沒有立即接住,而是說道:“你是知道我的秉性,一般別人送的禮物,我不會輕易手下的。至於你嘛,你跟小夢的婚事是我一手撮合的。是個例外。但,如果你送的禮物不合我心,入不了我的眼,我照樣還是不會收的。”

包小天心中則是暗暗一道:老頭子的口味跟他的秉性,果然是夠獨特。

不過話說回來,像夏老這樣的梟雄,他雖然退了下來,可他的影響力還在。可以想象得出,外人對他的巴結,絕對是踏破了門欄。

“夏老看看便知,至於夏老喜歡以否,都不重要。我做後輩的對您這前輩的心意已經盡到了,即使夏老不收下,我也沒有什麽損失。”

“嘿!這話就屬於你小子敢跟我說。瞧你說得那麽賣力,打開讓我看看吧。”

夏老似乎有了一絲興趣。

如此,正中了包小天的心意,他將盒子擰開,露出了裡面的狼毫毛筆。包小天在選擇時,他選購的是一款古老的,甚至值得研究的唯一款,來自清朝末年的限量版。

這款狼毫毛筆,是包小天托郭鵬從一個友人購來的。所以放到了現代,絕對是限量版,僅此一家,天下無貨。

即使有產量,也是翻製款。

“你這毛筆……到底是從何處得來的?”

夏老畢竟是個識貨之人,他一下子從椅子上站了起來,一把拿過了包小天手中的盒子,一手撚起了筆杆,一雙眼睛暴瞪了一抹金光,“居然是……清朝末年的光緒年間?這……”

夏老渾身一震!包小天這這禮,果然是別出心裁啊!迄今,是他收到的唯一最昂貴,也是最有營養的禮物之一,光緒年間的狼毫毛筆。

絕品啊!對於一個極其愛好書法,讀書寫字的人而言,夏老他不能不激動,“包小天,你趕快告訴我,這狼毫絕品你是從何處得來的?”

夏老居然激動成這番模樣?不至於吧?不過當初包小天聽到郭鵬無意中對他說了一句話,郭鵬說,此狼毫毛筆,它的市場價位不會低於千萬。

當時包小天只是小小驚訝了一下,一只看不起眼的毛筆?真的會價值連城嗎?其實包小天是忽略了一點,歷史性的問題。

凡是上古朝代遺留下來的文物,能不珍貴麽?而且還是唯一一版限量款。它的價位,自然是水漲船高了。

“這個……是我之前托郭鵬給我選的,鵬哥也是從他一個友人的手中買賣而來的。”見夏老高興,包小天如實解釋道。

“哈哈!好好好!你送的這禮物,果真是何我的心意。”

夏老一邊撫摸著筆杆,一邊爽朗的哈哈大笑,“你說吧,你當初購買了這狼毫筆,一定是花費了不少錢吧?說個數,我如實給你。”

“夏老!你說這話真的是見外了。如果夏老執意要給我錢的話,那麽不好意思,我只能把此狼毫筆收回來了。禮,我不送了。”

包小天佯裝探出手,要將狼毫筆給奪回來,竟是被夏老一手拍了去,“哼!你敢!既是送出去的禮物,焉有收回之理?我告訴你,你想都別想了。 ”

夏老說得一臉認真,包小天立刻展露了一抹得逞笑容,“那……我看這樣吧!如果夏老覺得心意過去不的話,您老就給我提上一副字體如何?”

“好說。你跟我來!”

夏老興許正在高興,他抓著包小天來到了他的書房。包小天是第一次入到夏老的書房。此書房很大,書櫃上擺放著形形色色各種各樣的書籍,叫人看著煙花老亂,眼睛也不知道該放那裡去。

夏老鋪張好了筆墨,對著包小天問道:“說吧,你想讓我給你寫什麽字?”

包小天想也不想,直接說道:“那就勞煩夏老給我提上‘富貴花開,生意興隆’吧。”

“你小子……原來今天是有目的而來的吧?”夏老眉目一揚起,他忽然發現,包小天費了那麽大力氣,無非就是想要他提字。

莫非,這小子在經意生意?可難道他忘記了,凡是體制中人,均是不能行商的嗎?

“包小天,你老實告訴我,你要這幾個字做何用處?如果你不給我一個合理的理由,這字我不寫了。”

夏老話說得一臉嚴肅,包小天心中暗叫一聲壞,為了不引起夏老的誤會,他只能解釋說道:“是這樣的,我有個朋友的酒樓,過了春節即將要開張了。我這不是想要討個好彩頭,所以就鬥膽請夏老給我們提上一副字體,然後裝匾起來,無非也是圖個吉利。”

“這樣啊?行吧!我給你提,免得你嚼我舌根,說我小家子氣什麽的。”夏老一展開身子,他那架勢頗有大師風范,提手涮涮的在白色的紙張上,龍鳳飛舞的幾個字體,“富貴花開,生意興隆”一氣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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