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之國,天朝上邦,多異人焉。
保定農人鄭豔良,有田四畝,農時自力耕耨,閑時與人傭工。年獲萬元,足以自給。
國朝六十三年秋,豔良腸癰,就醫除之。後三月,臀、股痛極,三倍其藥,痛莫可鎮。遽不能行立,鄉裡郎中束手。遂訪醫保定,輾轉帝都。醫謂之動脈栓塞,診藥之費,可數十萬。豔良難之。醫曰:“非此,二三月間,大限至矣!”豔良不聽,乃返,招妻子,備壽衣,以待其時。
六十四年春,其右腿腐壞上蔓,遍生蛆蟲,敗處露骨。豔良知此不可久,乃與妻謀,欲自截之。妻固阻,豔良怒,大罵之。妻負氣至西廂。豔良即以布巾纏“不求人”,銜之;持匕分皮開肉;以鋼鋸截其骨。析骨去肢,一刻而已。鋸崩折,拾殘條以繼,咬落四齒,未嘗稍呻。
事已,喚妻收其殘肢,曰:“待百年後,以全我屍耳。”妻驚栗悲泣,不虞其真如此也,兩手顫顫,甕而藏之。
明年秋,豔良左腿始大壞,幸記者知其事,遂廣布天下。聞者無不駭然。有唏噓、憤憤、慨然解囊者,嚷嚷乎網絡。
於是,鋸肢來遠,有司寒暄,醫館頻顧,豔良終可醫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