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有一個傻瓜,在等待枯樹開花。
那位老人或許就是這樣一個傻瓜,但最後的結局,終究沒有辜負了他百年的等待。
當我感覺到腦海裡又多了一絲名為信仰之力的精神聯系的時候,我就知道,桃花仙和悟情和尚有情人終成眷屬了。
當大家收拾好行李準備離開的時候,我的腦海裡卻收到了來自老人的傳話。
“要離開了嗎?”
“是。”
“還會再來嗎?”
“也許。”
“要不要再過來一次?”
“你終於良心發現,想要告知我的未來了?”
“並不是,我只是想告訴你,那個傳說也許是真的。”
“什麽傳說?”
“許願樹的傳說。”
“許願樹……”
許願樹三個字在我齒間滾了幾圈,我趕緊把行李放下,也沒來得及和大家打招呼,匆匆往許願樹那邊去了。
許願樹,能實現願望的樹。
落英繽紛,桃花漫天,一對璧人相對而坐。
“啪啪啪啪啪——”清脆的響聲不絕於耳,兩人你來我往,殺氣騰騰。
“圍城,擒王。桃兒,你又輸了。”
“哼,大和尚,你連著贏了我十局有意思嗎?”
“當然有意思,瞧你這小臉紅的,多想讓人去親一口啊。桃兒,輸了就要認罰,喝。”
……
當我趕到時,眼前就是這樣一幅畫面。
石桌上擺著一盤圍棋,石桌下滾落幾個空酒瓶。
這兩人得喝了多少?
“小姑娘,你來啦?帶禮物了嗎?”
“什麽禮物?”
“當然是實現願望的禮物。”
實現願望的禮物?
願望真的能實現嗎?
“呵呵,妹妹,別聽他瞎說,哪要什麽禮物。”
女子站起身來,緩步走到桃樹下,行走間有清脆的銀鈴聲叮當作響,原來是她腳腕上佩戴著鈴鐺。
她伸手摘下一支桃花,遞給我:“拿著。”
這是要我效仿小時候的悟情和尚,種出一棵桃花仙來?
我疑惑地看著她。
女子看看男子,又看看我,忽然低低地笑出聲來,卻是不說話,隻將桃花塞進我手裡,又快步走到男子對面坐下,繼續他們的“相愛相殺”。
兩人默契十足,都低頭不語,隻留下原地滿心茫然的我。
算了,桃花就桃花吧。
我將桃花收進了世外桃源。
後來我返回營地,和大家一起下山回家,這次野營也就這樣結束了。
這是讓我沒想到的是,我剛回家就遇到了不速之客。
“有朋自遠方來,不易樂乎。有客人來訪,秦小姐不應該掃榻相迎嗎?”
黎謹風堵在我家門口,不讓我關門。
他離我很近,淡淡的古龍香水味縈繞在我的鼻尖,他臉上帶著幾分邪肆的笑意。
不論何時何地,他都像一隻狐狸,時時刻刻都在迷惑人心。
“黎少,你弟弟的事情早已經解決,我們現在兩不相欠,談不上朋友。”
“秦小姐這話就誅心了,不過沒關系,雖然秦小姐不拿我當朋友,但我認秦小姐這個朋友就夠了……怎麽,秦小姐,只有你一個人在家嗎?你男朋友呢?”
男朋友。
我咀嚼著這幾個字,有點恍神。
黎謹風就趁機將門打開,擠了進來。他往沙發上一躺,自顧自地倒了一杯紅茶。
他的目光在我的房間裡梭巡了一周,落到我的身上。
“門口有兩雙拖鞋,桌上有兩個茶杯,衛生間有兩把牙刷。秦小姐,你這是有新歡了,還是剛失戀沒來得及扔掉啊?”
“黎謹風,有沒有人告訴你,其實你有時候說話挺討厭的。”
“通常說這種話的人,都是心虛的人。他們想掩蓋的事實被我說中了,自然也就討厭我了。就像現在的秦小姐一樣,有點疲憊,有點厭倦,有點……迷茫。”
“我真想馬上用掃帚將你清掃出去,可惜我的理智不讓我這麽做。黎謹風,求人就得有個求人的態度,既然你想找我幫忙,這樣的態度,我可不太接受。”
“哎呀,生氣了。不過炸毛的小貓咪可不是那麽容易看到,我可得好好欣賞欣賞……好好好,不開玩笑了。其實我今天來找你,是因為……”
其實黎謹風除了嘴巴有點不著調以外,沒有什麽其他地方讓人討厭。他也並沒有欠我什麽。不管是謠言風波還是綁架事件,都不是他做的。我不應該對他有什麽偏見。
尤其是當我聽完他的敘述時,我就想著,這次還是幫幫他。
能讓他親自來找我的,當然不是因為別的事,而是他的弟弟。
說到黎謹風的弟弟,我就想起了那位大叔與他的“小夥伴”之間的相處,吵吵鬧鬧卻也甜甜蜜蜜。
我挺羨慕他們的。
只是那位大叔小時候被一個道士誤傷刺中了心臟,按理說不可能活下來,可他現在卻還活得好好的,這一點一直讓我有些好奇。
黎謹風的話為我解了惑。
大叔的心臟的確是被刺穿,現在待在他胸腔裡的不是一個心臟,而是……一個妖怪,一個吸食著他的元氣而養活自己的妖怪。
當初大叔無藥可救,可那女鬼並不放棄,它找到了一種名叫“吞”的妖怪,這種妖怪沒有什麽大作用,也沒有什麽大危害。女鬼和吞做了一筆交易。吞代替大叔的心臟,而大叔付出的代價就是自己的元氣。
所謂的元氣就是生命本源,所有的生命都是在元氣之上演變而成。大叔用元氣做交易,也就相當於用自己的生命做交易。當他的生命被蠶食殆盡的時候,那他也就消失了。
黎謹風今天來,就是想讓我幫助那位大叔更好更久地活下來。
少了心臟還能活嗎?
當然能。只要找到了合適的能代替心臟的東西,那麽那位大叔就有可能活下來。
合適的東西並不那麽好找,我現在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利用靈氣。靈氣是生命的本質,靈氣的聚集體自然也可以充當心臟。
可問題是,大叔只是一個普通人,他要如何吸收並且利用靈氣?
冒著可能暴露我秘密的風險,去救一個還算不上朋友的人,這到底是值得還是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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