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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一秒鍾》第四百三十一章:不認帳
隔天一大早,江洺就灰溜溜的回了自個屋子裡,然後就見無衣笑眯眯的看著他。

江洺頓時就是心一慌:“笑什麽,你……還有你在這兒幹嘛?”

“等你啊。”無衣繼續笑。

“等我幹嘛?”

“昨晚嗨不嗨?”

“嗨你個頭啊嗨。”江洺一臉的無奈,而且還有些沮喪。

“還裝?昨個大家都聽到了,那一聲淒慘的叫聲,可真有力啊。”

江洺頓時就囧了,老臉紅撲撲的一片:“真,真的啊?”

“當然,我還騙你不成?不光我知道了,當時整個城主府的人恐怕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壞了壞了,老媽知道不?”

其他人他不管,愛怎怎地,可老媽不行啊。江洺可是知道的,老媽一直討厭空空,這下子要是……那還不炸了天啊?

“沒有啊,媽不知道的,我把房子隔音了。要不然,昨個那麽大動靜,你以為還能瞞得住?”說著,無衣就咯咯笑了兩聲,“你還沒說,昨個嗨不嗨呢。”

“嗨,能不嗨麽?”江洺一臉頹廢的躺在了床上,一臉的哀歎。

“這是怎的了?”

無衣更加的好奇了,這不像做新郎該有的表情啊。

能怎滴?

做新郎當然嗨了。

其實他也不知道怎麽一回事,昨個去找空空談心,誰知道那可惡的女人愛答不理的。他可是一城之主啊,這麽不甩他,臉子往哪兒擱。於是就鬧起來了,先是罵,罵了也不還嘴。接著又是一頓揍,當然只是輕飄飄的,還不理。最後江洺怒了,也不知道怎滴,怒火上湧,一把將空空摁倒了。

像是魔獸藍光版本裡面,洛薩強行摁倒迦羅娜的畫面。

接著……哧啦哧啦一陣。

衣服碎了。

然後江洺腦子就一個激靈,被雪白給凍醒的,然後就發現這畫風不對了,然後就想離開,然後就對上了空空譏諷的眼神。

這眼神江洺豈能不懂,這是女人蔑視男人時獨有的。

於是,再次熱血上頭……

然後空空忘記了她重生的事情,疼的一聲大吼,這就是那城主府都聽到的慘呼聲了。

再之後,應該就是無衣隔音了。

吃乾淨之後,也不能不認帳,立馬走人啊。在這一點上,江洺自認為還是好男人的,於是……當晚就留在那了。只是可憐的瀧澤等人,只能去別人那湊合一晚上了。

這些都很好,沒啥讓他一臉哀歎的。

讓他鬱悶的是,空空第二天檢查的時候,驚訝的發現,那地方居然……重生了?要不是單子上的紅色,她還以為昨個是在做夢呢,盡管江洺在身旁。

於是,江洺也鬱悶了。這特麽算怎麽一回事,空空的能力之一就是‘複生’,可沒想到連那裡也行啊。於是,江洺想殺人,這算怎個情況?算是吃了,還是沒吃啊?而且,要再吃的話,豈不是等於……又慘嚎一次?

再於是,江洺就一臉煩躁哀歎的滾回來了。

“噗哈哈……”無衣都笑噴了,這都行?

其實,她曾經也蠻羨慕空空的,死了還能活過來,複生的能力啊。這可是一牛掰的bug,不死的能力哎,這可比屁田的很難死強多了,都跟不死鳥差不多了。雖然是九命貓的能力,不知道會否復活九次,但也比別人多九次機會不是。

現在她不羨慕了,要是天天慘劇的話,那還……那豈不是要死人?

而且,萬一將來有了的話。

這算啥?

雛子生雛子?

……混亂了,斯巴達了,宕機了。

其實她在這等著,也是想勸勸江洺,

有的事適可而止就好。畢竟老媽那兒不好交代,第一個孩子,必須不能是空空的。這次數一多,幾率就多,現在好了,在沒解決這麻煩事之前,空空應該是不會讓江洺嘭了。“還笑,我都煩死了。”江洺嚎道。

這算個毛事啊。

“那怎麽整?要不……去找藍衣?”無衣商議道。

“找她做什麽,她只會治療傷勢,可這個也不用她治療了,人家自己就愈合了。”不提這個還好,一提這個江洺更加的煩躁了。

“那找果果?畢竟這是基因能力上的問題,得找專業人口解決不是。”

“……”江洺有些意動,不過還是煩亂的搖了搖頭,“算了算了,還是算了,煩躁煩躁,麻的……我今個要去殺一萬頭喪屍,來平息我內心的怒火。啊啊啊啊啊啊……”

無衣苦笑,外面的家夥們算是倒霉嘍。

吃過早餐,江洺就在眾人的眼神祝福中,咬著牙帶著人出去了。

實際上眾人還都有些納悶呢,城主這是怎的了,怎麽……一臉的不爽?當新郎官不應該很嗨的麽,難道是……

眾人一臉歪歪的笑了笑,嘿嘿,看來城主有些地方,也不是很行啊。

很明顯,丫的們想歪了。

魔都。

“還沒找到麽?”

“老大……您能不能讓我再想想……”

“想?還有一周,你就可以去死了。”

“……”

一人攆著一人,街道上不住的溜達著。前面那個還正常一些,後面那個就有些不太正常了,青黑色的皮膚,身上一圈圈奇怪詭異的紋路,還不斷的閃著紅光。尤其是那一對眼睛,黑,黑的徹底,沒有眼白了都。兩隻尖銳的牙齒,跟劍齒虎似的。

還有,周圍一圈圈的屍族,卻沒有一隻朝前撲上來。而且尾隨在兩端的架勢,更像是在護衛帝王一般。

沒錯,這兩位就是從冰市,大老遠飛回來的僵屍王劉興,已經倒霉的摸金校尉曹不夜了。

就因為曹不夜說認識劉興,結果被抓著一路飛回了魔都。

可憐的曹不夜,哪兒認識啊,就只是在新聞上見到過罷了。那個新聞是售書簽名會的,而且就在魔都的。

所以他才說魔都。

可……現在癱了整座城市,早就不知道當時的公司在哪了?而且說實話,他也不知道在哪兒售書的。因為他並沒有仔細看,一個摸金校尉,隻挖洞,不看小說。就那新聞,也只是隨意的瞄了一眼而已。

誰讓他記性好呢?

而現在,他都恨死自個的腦子了,幹嘛記性那麽好,幹嘛要說‘認識’,幹嘛要去那該死的、報廢的地鐵?

幹嘛要去佔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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