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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遊之無商不尖》第665章 燙手山芋
 陸明聽到NPC美眉這句話,心涼了一大截。.:。

 這絕對不僅僅是外圍禁止圈地的意思,既然玩家都不允許買接近懸崖邊緣的土地,那肯定也不允許在這樣的位置修建圍牆。

 換言之,無論如何,都沒有辦法徹底封死這條路。

 沒有辦法杜絕其他玩家“盜挖”,那這個礦脈就沒有開發的意義,因為七十多個人無論如何都是沒有辦法能搶過雲夢全城最少上萬的大師級礦工的。

 不明就裡的紅塵和紫裝還在跟NPC詢問能不能買下靠裡的土地,但不服卻直接對陸明說了句,“要不然,還是朝一開始的想法,把坐標租出去?”

 從獲利的角度上來講,這當然是最理智的選擇。

 但……可選目標太少了。

 陸明這個第一發現者沒有辦法開發,其他人其實也一樣,除了至尊和狂狼,全雲夢城沒有任何一個勢力可以在沒有辦法封路的情況下形成壟斷。

 如果說只有至尊或者只有狂狼那還好說,但關鍵是這兩家都有這樣的“面子”,並且,他們互相不對付,絕對不會賣對手面子。

 如果真的要往外租,這個東西就會變成一塊完全由岩漿構成的“燙手山芋”,小工會沒有那樣的膽量接手,大公會沒有理由開出高價,甚至說,直接不開價都可以。

 人家完全就可以做出一點興趣都沒有的意思,直接把這個晾在那裡,自己再私下雇傭“沒有幫會”的生活玩家下去采,其他勢力想要去分一杯羹……

 誰敢去誰完蛋,我直接盯著你幫會的人殺,連著殺兩三天這個幫會直接走至少一半人!

 這樣的情況,說真的倒也不是不可避免;千靈縣現在畢竟還是拉車幫的“轄區”,把驛站一封,其他幫會的人進不來,那好歹也就是只有自己幫會的人可以賺這個錢。

 但這樣一來,玩家們采集到了資源會不會對幫會有什麽貢獻這個不好說,不過可以肯定的一點是,幫會收入會直接少掉至少3分之一。

 愚蠢至極。

 想了下,陸明還是覺得……

 上報官府,這個最愚蠢的辦法,確實就是最正確的辦法。

 不過呢,陸明是第一發現者當然沒得說,但他也是唯一發現者,不服他們雖然參與了這個礦脈的開啟,但他們人沒有直接到這個點。

 啟動的時候,那就算後面用各種方法進去,系統一樣不會認可。

 他們拿不到獎勵。

 這個事情真的是讓陸明難辦得要死。

 正在絞盡腦汁思索應當如何應對這個局面的時候,紫裝卻還在不懈得跟NPC美眉“溝通”,“你說不能用作民用,那有沒有什麽非民用的地產呢?”

 “是這樣的,鄙公司的虛擬土地出讓合同包括了各主城內的商鋪用地、常規地圖民用居住用地、官道及主城輻射范圍附近的商業規劃用地、幫會駐地用地、幫會戰場征地……”

 那NPC直接一口氣報了十七八個名目,隨後直接給了一張詳盡到近乎可以用“冗余”來形容的價目表,

 “……民用土地建築,無論自建居住或是從事商業開發,都不允許出現在現實中可能對玩家產生身體或心理威脅的環境,包括但不限於火山、懸崖、沙漠、未獲得旅遊開發資質的原始森林、水深超過4米的江河湖泊、年平均溫度低於……”

 又是一大堆廢話,直接把紫裝繞糊塗了,一般為了防止出現不必要的爭端,系統的說辭絕大多數都是直接按照各項司法解釋照搬過來的,平時用的很少,但只要出現了“包括但不限於”這個字眼,那就100%可以肯定是這樣的抄過來的了。

 實際上,這是所有VR遊戲廠商必須面對的一個尷尬,一方面需要給玩家提供一個“真實度”,但另一方面,又不能太真;最簡單的例子就是“跳樓”,遊戲裡天天都在沒有任何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從100多米的地方摔下來,誰知道現實中會不會有哪一天突然心血來潮得來這麽一出?

 這種事情,不要說真實度非常高的全景實體VR遊戲,即使是在2D卷軸式年代都曾經出現過真實案例,有個小孩兒就是玩遊戲玩多了,有一天上學快遲到了,為了趕路,直接翻過公路護欄往下面的民居上縱身一躍……

 隨後帶來的就是一場全國范圍內對“遊戲”行業的撲殺,至少有上千家網吧瞬間倒閉。

 這樣的事情,如果深入去剖析,社會、家庭、學校、遊戲行業,方方面面都存在責任,但人們面對絕大多數並不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的時候,從來都不會取追根究底,他們只能也隻願意去看最基本的表象,最直接的,那當然是“遊戲”的鍋。

 VR技術的概念最早起源於1970年,而最早的商業應用推廣,是在1995年,某“地獄”廠商史上最暴死主機,隨後經過幾十年的發展,遊戲行業種應用這一技術的廠商普遍源都是看上去非常“粗糙”的東西;各種Q版和動畫人物,無非就是唱唱歌跳跳舞打打球,那愚蠢和粗糙的構圖讓畫面完全沒有任何真實感可言,是他們做不出來好的嗎?

 笑話,同時期的18+影視作品使用這一技術,已經可以達到看上去就跟真人在自己面前服務一樣的真實感;而遊戲行業,在早20多年涉足的情況下,怎麽可能技術會進步得這麽慢?任索微三家哪家的財力會比那些上不得台面的廠商弱?

 不是做不出來,而是不敢做。

 或者說“不能”更合適, 遊戲畢竟是“互動”性質的交互,需要玩家自己操作,本身就是要追求“代入感”,遊戲廠商是有引導玩家這一“社會責任”的,不要求廠商勸玩家行善,但最起碼不應該“作惡”。

 正想幫一下這個NPC妹子跟紫裝解釋一下這個東西,但紫裝卻好像是聽明白了一樣,扶著下巴邊思索著邊道,“那看你這個表,幫會購地應該不在這個限制裡面咯?”

 陸明一聽,“理論上是不在的,但這個價錢就至少得1000萬金了,並且你一樣不能再危險地區旁邊建東西,而且這個財產是不受系統保護的,存在……”

 陸明這邊還沒徹底解釋完,不服卻若有所思得接了一句,

 “紫裝妹子這話倒是提醒我了,建圍牆是不可能的了,但……雲梯呢?這屬於攻城器械,本來就是打打殺殺的東西,不可能還存在說玩家保護這一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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