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你說的第一點,我個人並不認同。首先消防隊跟醫院是兩個概念。承擔的責任也不相同。(責任當然不同,但救人的宗旨是一樣的)至於醫患糾紛,這是社會進步的結果,公民人身自我維權的體現。不能拿五六十年代的時代精神人文情懷來看待改革開放四十年現代人的心理活動。你說的第二點,作為與民生息息相關的人民醫療單位,必然要受到社會各界的監督與評判。拉山頭,自說自話,遊離與國家社會之外本身就是一種自我定位的偏離。這也有力的印證了醫療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以上幾點讚成)
第三,我的立場一直是站在圍觀群眾的角度來看待事情發展的,從沒說哪一方是完全沒有過錯的。而你卻是一直以醫療工作者的身份來解析這件事,所以你的觀點在大多數中立者看來,是有失偏頗的。
(我隻分析事實,是不是偏頗,以事實為準)
而你評論我的莆田系之語的猜測更是無稽之談,你還是掉入了洗地的套路之中。
(你不會這麽缺乏幽默細胞吧?難道看不出那是在開玩笑嗎?一直說是在玩,怎麽突然這麽嚴肅了,還真讓寶寶害怕)
網上洗地的觀點就是因為電視台恰巧在播放莆田系廣告。但這個廣告是滾動播出的,與報道事件本身聯系起來。不得不說是一種牽強之牽強,荒唐兩荒唐
(是不是有聯系,我沒有直接證據,不做評論,但不代表別人不產生此類聯想)
再你用舉例說明北京協和的事件。恰恰反映出,協和醫院存在過錯。不然為什麽要免除醫療費跟賠償。至於金額,我個人認為是合理的。畢竟手術中含有突發性和不可預測性,但這個不表示醫院沒有錯。所以法院駁回上訴也是有理有據。至於其中的說法也是符合當代某些機構“平事”慣例,只是事後的一種套詞。
(協和醫院的確存在過錯啊,要不然怎麽敗訴了呢)。
但反觀本事件院方的聲明卻是用道德綁架來企圖掩蓋過失。用不確定的“證據”來坐實其直接目的,其中的漏洞已經在那幾個帖子中有過描述。
(那您覺得那個”證據“是怎麽回事?產婦的老公自己都承認了是他劃的,那麽是誰在道德綁架呢?)
再次不再多言。更有大量小號水軍,脫離事件本身攻擊,謾罵。更有甚者將這一事件無限誇大為當代中國醫患關系變惡劣的罪魁禍首。我不禁想問,難道說這些言辭的就真的是為了醫患關系的緩和麽?到底誰才是罪魁禍首?
(這是部分網民的表現。謾罵和人身攻擊當然是不可取的,但我不認為那是什麽水軍,正如我沒認為您是誰家的水軍一樣。大家的言論都可以在網上發布,產生爭鳴,有爭鳴才有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