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看到這張卡片的時候,我就知道一定有機會用到這張卡片。恰好這一場,我已經擁有九面旗幟了,絕不可以在這一場中落敗。所以,我做了一個風險評估……”
祖敗之得意洋洋地說著:“這張卡片很明確告訴了玩家,在【不存在之城】裡,基礎默認屬性為幸運值1。這樣,當你幸運值加10的時候,你就相當於獲得了十倍的幸運。當然,如果通過我的那個‘傾聽’技能,我也有機會用常規手段贏得這場比賽,可是那時候我想要獲得這把槍——”
祖敗之從自己的物品欄拿出那把【六分之一必殺之厄運之槍】對眾人晃了晃說:“不僅依舊要乾掉傑克和他的保鏢,而且還要冒著更大的風險。只有毫無征兆地突然攻擊,我才可以做到這樣,一口氣實現對傑克、他的保鏢還有那位可憐的春水君的屠殺。”
“你也知道是屠殺啊。”小婉忍不住吐槽。
“我說了,我對這次的行為做了風險評估。那個傑克,相當於一個BOSS的存在。尋常手段很可能殺不死他。厄運之槍有十秒鍾的幸運時間,我用了大約三秒半對i自己開了五槍,幸運值保護了我,槍膛裡只剩下一顆子彈了。這時候大家一定處在驚愕之中,腦子裡處在‘這是個神經病吧?’和‘他是怎麽做到的?’或者‘這是怎麽回事?’之類的停滯期。恰好這把槍擁有無視一切防禦的屬性,正好借助這個屬性,再加上我的臨時高幸運的加成,我用一槍乾掉了傑克,而後用我的袖箭乾掉了那四個保鏢。一般情況下我都是盡量一個人射三箭來保證準確度的,可是在我十倍幸運值的加成之下,我每一箭都準確命中要害。最後再順手收割了春水君那倒霉孩子的小命兒。之後在一小時四十分鍾之內,我盡量待在登陸空間耗過厄運事件……就這樣了。”
“你這麽為所欲為的亂來,不怕系統懲罰你麽?”趙俊俊鄙視地看了祖敗之一眼問。
“我檢查了那把槍,屬性顯示可以帶出夢境——這不就是告訴玩家,可以設法對這把槍巧取豪奪麽?”祖敗之無所謂地一笑回答:“否則,系統為什麽會安排一場簡單決鬥出現可以帶出的裝備?”
“我說!不要為你的古怪行為尋找看似正常的借口好不好?那把槍,如果你想要,或者你在贏得比賽之後,可以提出跟傑克購買,或者通過商城、黑市、任務什麽的得到吧?”丁力男毫不留情地揭露敗哥的陰暗心理。
“非也。此言差矣。”祖敗之連續兩次否定了丁力男的說法:“這把槍的附屬說明裡已經顯示了,這把厄運之槍屬於傑克這個賭場的鎮店之寶,說不定是他祖先從幾千年前留下來的傳家寶也不一定。他怎麽會舍得賣?再說了,就算他舍得賣,也一定會開出一個天價,我怎麽舍得買?”
“好吧,你贏了。”
在座諸人,每個人臉上都顯出虛弱的表情來,對祖敗之的話表示不再吐槽……
…………………………………………
剛才所說,是祖敗之這件“傑克決鬥場屠殺案”被廣泛在網絡上宣傳之後的事情。讓我們回到祖敗之獲取了勝利之後,滿臉欣喜地回到登陸空間的那個節點上來——
主角信息:
祖敗之。
稱號:【卑鄙的殺人狂】
等級:9。
生命值:1900\/1900。
體力值:390\/390。
靈力值:190\/190。
稱號技能:在偷襲殺人中,傷害力增加5%,精準增加5%,致命一擊增加5%。決鬥等對面戰鬥無效。
發動原則:將稱號在名稱中顯示。
說明:作為一個背後捅刀子的卑鄙小人,躲在暗中動手,是一貫作風。
……
看著自己升級所帶來的可憐的屬性,祖敗之再次肯定了一點:傳統遊戲裡那種刷級狂人在這裡是沒有市場了。【不存在之城】的魅力也在於此。它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遊戲的“公平性”上。原則上說,等級提升所帶來的生命值、體力值和靈力值提升肯定還是會讓高等級玩家擁有一些優勢的,不過這優勢幾乎是微乎其微的。比如說,一個強壯的大漢和一個柔弱的十歲小孩,被狙擊槍爆頭,結果是一致的。
因此,要想在這個遊戲中獲得優勢,至少不能單靠提升等級了。裝備、技能是最為靠譜的優勢,可偏偏在這遊戲裡,裝備掉落的幾率低得令人發指。
帶感(一般難度)夢境,幾乎不出裝備,甚至於連遊戲幣都很少出。而中等難度也不過是主要獲得經驗值和遊戲幣而已。只有在絕望夢境中,才有機會獲得裝備或者技能卡。但是對於大部分玩家來說,通關絕望夢境,一多半是靠運氣的。
祖敗之沒有在這件事上糾結過多,他坐在他那張破舊沙發上,調出遊戲論壇,一篇篇翻閱著自己感興趣的帖子。反正之後的100分鍾裡,他將面臨厄運狀態,這種狀態下,別說去比賽了,哪怕是進入普通難度的夢境, 估計也會一腳踩空,自己把自己摔死的。他可不想親身體驗《死神來了》的劇情,就算是體驗,自己也要扮演死神。
以祖敗之速讀的能力,又兼之有效的檢索排除,很快他就把論壇中自己感興趣的部分全部閱讀完畢了。之後,百無聊賴中,他站起身來i,召喚出魔鏡中的排行榜,先點開了拔旗賽的排行:
第一名:祖敗之。戰績——九勝零敗。(擁有戰旗10)
第二名:秋夜。戰績——八勝一敗。(擁有戰旗8)
第三名:紫夜瞳。戰績——六勝零敗。(擁有戰旗7)
第四名:邢法豪。戰績——六勝兩敗。(擁有戰旗5)
第五名:盛夏。戰績——四勝零敗。(擁有戰旗5)
第六名:半山閑人。戰績——四勝一敗。(擁有戰旗4)
………………